第四十章 燕京,回來了!
拖家帶口,又是帶著好幾車的東西,整整走了兩個月才到燕京。
入了燕京,已經是十一月末了,臨近過年,上,已經飄起了淺淺的雪花。
蘇家老家在琅琊,也曾是官宦人家,但蘇老爺官做的並不大。
蘇氏並非家中嫡出,生母早夭,否則也不會讓她嫁到晉陽做一個繼妻。
她與蘇家的關係親近也不親近,但也算不上生疏,畢竟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她還算是遠嫁。
直到七年前燕京之亂,她的兄長借勢崛起,官越做越大,才漸漸多了些聯係。
剛剛入了城門,蘇家的人便是來了,禮部侍郎蘇承誌的嫡妻早亡,多年以來也未曾續弦,來接人的,是他的側室柳氏。
蘇承誌一直未續弦,掌府中中饋的一直是柳氏,柳氏雖無正室夫人之名,但有正室夫人之實,她親自前來接人,也算是給足了蘇氏這個妹妹的麵子。
剛剛入城,柳姨娘便是很熱情的拉住了蘇氏的手寒暄,熱絡的好似親姐妹一般,一派姑嫂何樂之景。
“大昭寺那邊的院子老爺已經叫人給安排下了,隻是還未曾打掃幹淨,今日先去府裏住下,改日我在幫你們一家安頓。”
柳姨娘開口道。
蘇氏想了想,如今老夫人也還活著,就在蘇府,她來燕京,怎麽也是該拜見一下自己這個嫡母的,便是點了點頭,
“恩,那有勞嫂嫂了。”
在魏家多年,蘇氏很少在意稱呼這件事情,可這句嫂嫂,卻是喚得柳氏眉開眼笑,連帶著看魏煬都覺得順眼了不少。
寒暄過後,便是一齊乘著馬車向蘇府而去,雪路有些滑,柳氏坐轎來的,蘇氏也遷就,讓她在前麵,馬車跟著。
周叔趕車多年,駕車很穩,蘇氏也並不擔心這些事情。
衛蓁坐在馬車裏,掀開簾子,看著這燕京城銀裝素裹,那些深深埋在心底的記憶,抑製不住的向外冒。
這是她從長大的的地方,前半生,她的生活裏多歡笑而少別離,也或許正因為這樣,才讓她一下子失去那麽多。
記憶回攏,微微泛白的指尖緊緊的扣在車窗上,木屑刺入皮肉之中,亦未曾察覺。
衛蓁微微閉了閉眼睛,壓下翻湧的心緒。
“姐,喝點水吧。”
秋露適時到了一杯熱茶,遞到了衛蓁手中。
姐的臉色,看起來很不好。
衛蓁接過,輕啄兩口,拿著水杯暖手。
春禾給她倒了一個湯婆子,套上了織雲錦邊角料做的套子,這是她自己做的,衛蓁初發現時也很驚訝,沒想到,動如脫兔的春禾,竟然有著這麽好的手藝。
而看上去沉穩得體的秋露,手中活卻是慘不忍睹。
“氣有些冷,姐,再把這狐裘給披上吧。”
春禾又是翻箱倒櫃的把狐裘給翻了出來。
這是臨行時二夫人一起送過來的,她算到入了京也該入冬了,便是一人送了兩件狐裘披風來,順帶著還給了她和秋露兩人一人一件次等些的存貨。
可就算是這樣,也值著不少錢,丫鬟穿狐裘,這樣的事,可是聞所未聞。
依二夫人所,京中富貴人家多,若是穿的不夠好,指不定被人拜高踩低,下人穿的好些,更讓人無法忽視主子!
二老爺家也做皮毛生意,特意挑過來的,都是好料子。
外麵冰雪地,車廂裏卻是銀絲碳緩緩的燃著,暖和的很。
衛蓁把披風披上,柔軟的絨毛間露出一張的鵝蛋臉,整個人縮成一團,看上去,人畜無害的。
她放下茶杯,正要伸手將窗戶關上,卻是無意間看到一人驅馬而來。
青石路上鋪滿白雪,那人一身暗紅色的飛魚服,腰封貼合,身側掛著繡春刀,筆直修長的腿夾著馬腹緩緩前行著,俊美的臉上帶著三分玩味的笑意,在這冰雪地裏,可謂是一抹亮色。
陸琰…衛蓁微微眯了眯眼睛,他怎麽會來?
恍神間,人已經到了跟前,對著衛蓁露出一個笑來,
“魏姐,好久不見啊。”
錦衣衛分南北鎮撫司,陸琰是北鎮撫司的鎮撫使,除卻錦衣衛的指揮使和副指揮使外,他算是錦衣衛的三把手,年紀輕輕穩坐高位,他向來是以狠辣著稱,這樣忽然攔在他們入城的路上,蘇府的人陡然慌了。
禮部侍郎不是官,但卻是跟聖上如今麵前的紅人沒有可比性。
這錦衣衛的人,就連丞相府恐怕都要畏懼三分,更何況是他們?
衛蓁緩緩抬頭,眸中波瀾不興,緩緩露出一個笑來,
“陸大人,別來無恙。”
晉陽交手數次,兩人雖沒見幾麵,但也算得上半個熟人。
“許久不見,本官可甚是想念,魏姐現在才入京,可是讓本官好等。”
陸琰眸中帶著幾分玩味之色。
“等我?”
衛蓁眸中帶著疑惑,
“大人,等我做什麽?”
“晉陽郡王應該還沒死吧。”
陸琰忽然湊近,聲音壓得極低,隻有兩人能夠聽得出來。
“我也是很久才想明白,你那日前來,根本不是為了救人,而是要將李自安推出來吧。”
衛蓁看著他,並不言語,陸琰也不急,幽深的瞳仁泛著狼一般的幽光,緩緩開口,
“我派人查過,青禪寺後麵,還有一條路,能通往西境。”
“是嗎?”
衛蓁反問,很顯然,她不會承認,
“那陸大人,為何不派人去追呢?難道,是刻意包庇?”
一句話,又是把皮球踢了回去。
包庇之罪,等同於亂黨!
幾個月過去,京中的審判結果衛蓁若有心,自然也早就得知。
對於齊渙一事,根本沒有確切的證據定罪,皇帝更不想背一個孤家寡人的名頭,早就下令將人葬了。
定罪的,隻有一個許守仁。
而至於長公主,壯士斷腕,想要用這一條將她扳倒,實在是癡人夢。
陸琰輕輕地笑了,為什麽不去追,自然是因為早就追不上了,發現的太晚,就算是追過去也要興師動眾,未必追得上,反而是要背上一個失察的罪名。
這種費力不討好的事情,他才不會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