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謝謝鬱總
林颯醒來之後,醫生又給她做了個全身檢查。
她身上沒什麽外傷,昨天沒力氣也是因為吃了連蓉放在水裏的藥。
除卻情緒激動的後遺症之外沒什麽別的事兒。
………
檢查完以後,陶桃和馮安安陪著林颯回到了病房。
林颯回到病房之後開始吃早午飯,剛剛端起來豆漿喝了一口,外麵就傳來了一陣敲門聲。
林颯抬起頭看了過去,看到了鬱明蘭挽著沈令嚴走了進來。
他們兩個人姿態親密,看著十分恩愛。
這一幕,陶桃和馮安安也看到了。
她們兩個人下意識地朝著林颯看了一眼。
林颯並沒有被鬱明蘭和沈令嚴影響到,往對麵看了一眼之後,隨手拿起一個包子啃了起來。
林颯在吃東西這方麵從來不會端著,不管對麵坐著的人是誰,她都該怎麽吃就怎麽吃。
但鬱明蘭和她不一樣。
鬱明蘭從小生活在上流社會,他們這個圈子裏對於女孩子的教養和形象要求很高。
鬱明蘭從小就被教育吃東西要小口小口。
所以,看到林颯這麽吃,鬱明蘭是十分嫌棄的。
她轉過頭看了一眼沈令嚴,沈令嚴好像也有些嫌棄。
鬱明蘭笑了起來,她挽著沈令嚴在病床前停了下來。
“林小姐,我和令嚴來看看你。”鬱明蘭的態度很友好,一字一句都寫滿了關心,“昨天發生了這樣的意外很抱歉,是我安排的安保疏忽了,才給了對方可乘之機,林小姐的醫藥費我全部由民盛來負責,精神損失費民盛也會有相關賠償。”
“林小姐好好養身體,這件事情非常抱歉。”
麵對鬱明蘭的熱情,林颯隻是“哦”了一聲,沒有多說話。
鬱明蘭似乎是有些擔心:“林小姐如果還有什麽想法可以提出來,我希望我們以後還有合作的機會,我真的很欣賞你的才華。”
林颯搖搖頭,“這問題你應該去問鄭蕭嶼,他傷得比較嚴重。”
鬱明蘭:“那是當然,鄭蕭嶼那邊民盛也會有相關賠償的,這件事情民盛一定會給二位一個交代。”
林颯又拿起了一個包子往嘴裏送,全然沒有要跟鬱明蘭繼續對話的意思了。
明眼人都能看出來林颯懶得說話。
但鬱明蘭還是表現得很熱情,很關心她。
這樣一來,倒是顯得林颯有些不識好歹了。
陶桃站在旁邊兒,和馮安安交換了一個眼神,然後走上前接過了鬱明蘭的話。
“謝謝鬱總來看我們颯颯,颯颯沒什麽大礙,這邊有我照顧著,鬱總無需擔心。”陶桃在社交方麵比林颯擅長得多。
鬱明蘭和陶桃寒暄了幾句,這期間,沈令嚴一直站在旁邊沒有說話。
後來鬱明蘭手機響了,她便出去接電話了。
沈令嚴看著鬱明蘭走出病房,然後看向了正在啃包子的林颯。
“沒有受傷?”他問林颯。
林颯搖搖頭,嘴裏的包子咽下去之後才說:“我沒事兒。”
沈令嚴:“……”
“所以,沈先生,你還是趕緊帶著你的未婚妻走吧。”林颯吃完,又拿了一個包子,“我不想看你們在我麵前秀恩愛。”
沈令嚴被逗笑了:“怎麽,吃醋了?”
林颯立即否認;“當然沒有,怎麽可能。”
沈令嚴盯著她,但笑不語。
陶桃和馮安安作為旁觀者,都清楚地從沈令嚴的眼底看出了幾分寵溺。
剛剛他看鬱明蘭的時候,根本不是這個眼神。
他該不會是真的喜歡上林颯了吧……?
………
林颯又在醫院呆了幾天。
這期間,警察來找她做了筆錄。
林颯把她跟連蓉的那些恩怨以及那天晚上在化妝間裏發生的事兒都跟警方說了。
鄭蕭嶼也醒過來了,林颯時不時會去病房看看他。
經過這件事兒之後,林颯對鄭蕭嶼的態度比之前好了很多。
………
這天下午,陶桃拎著一大袋吃的回到了病房。
“颯颯,我買了櫻桃,你要不要給鄭蕭嶼送一些過去?”
林颯今天正好還沒去看鄭蕭嶼,“嗯,你幫我裝個袋吧。”
十分鍾後,林颯來到了鄭蕭嶼的病房。
她進來的時候,正好劉洋和沈楠也在。
“林颯?你來得正好!”看到林颯之後,劉洋朝她招了招手,“一會兒你跟小島各自發微博報個平安,再隨便說幾句那天晚上的事兒,就說一切交給警方處理就得了。”
鄭蕭嶼醒過來兩三天了,但一直沒發微博報平安,粉絲們已經等得有些著急了。
林颯聽到劉洋這麽說也不意外。
她點點頭答應下來,這個本來就是她應該做的。
林颯把櫻桃放到了病床邊的桌上,對鄭蕭嶼說:“給你的。”
鄭蕭嶼麵色雖然有些憔悴,但是看到林颯送來的櫻桃之後,還是露出了笑容。
“謝謝,看來這次救你還挺值的。”
林颯:“……”
鄭蕭嶼半開玩笑地問她:“咱倆這算是有革命友誼了吧?”
“行了你,少說兩句。”沈楠瞪了鄭蕭嶼一眼,提醒他不要瞎說八道。
鄭蕭嶼出道開始就一直是沈楠帶著,沈楠也算是看著他長大的了。
她怎麽可能看不出來鄭蕭嶼對林颯有意思。
但,這倆人根本就不可能。
且不說林颯背後有大金主,就算沒有,公司內部也不允許談戀愛。
還有,鄭蕭嶼現在的情況,他要是敢戀愛,粉絲們分分鍾脫粉。
這場意外雖然發生好幾天了,但熱度一直沒有下去。
鄭蕭嶼和林颯的粉絲聯合起來,每天都在給話題刷熱度,生怕公司和警方不重視這次的案子。
兩家的粉絲聯合起來,這件事兒幾乎每天都在熱搜前三位掛著。
連蓉已經快被罵死了。
發酵了幾天,當事人終於回應了。
鄭蕭嶼和林颯幾乎是同一時間發了微博。
@鄭蕭嶼:讓大家擔心了,我已經醒過來了,醫生說沒有大礙,很快又可以和大家見麵了。我已經配合警方做了筆錄和證詞,剩下的就交給警察叔叔處理了,謝謝關心我的每一位朋友!
@林颯:已經配合警察做了筆錄和證詞,賤人自有天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