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mmm
10月18日,章瑩穎案曝出了新的細節,聽後令人心驚肉跳。
檢方得到了一個非常有力的證詞。這個證詞,來源於一名罪犯。
這名罪犯和章瑩穎案嫌犯克裏斯滕森關押在一個監獄,就住在其隔壁房間。
別再花冤枉錢,這樣的翡翠手鐲,這上麵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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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執法機構的線人,他從克裏斯滕森口中得到了一個重要情況:
案發時,克裏斯滕斯向章瑩穎出示了警徽,冒充警察誘拐她上了車!
始料未及!
如此一來,章瑩穎案當時的很多細節——尤其她作為一個有一定防範意識的成年人,為什麽會上陌生人的車,就容易解釋了。
——出於對警察的信任!
一個人在焦灼的狀態下,麵臨遲到、違約帶來的心理壓力,這時候突然出現一個警察,表示願意幫忙,是很容易接受的。
當時章瑩穎要見人談事情,因為乘車不太方便,有可能遲到,這才上了克裏斯滕森的車。
如果沒有這種心理負擔,時間很寬鬆、沒別的事情,別說克裏斯滕森隻是出示一個警徽,就是身穿警服,章瑩穎也未必會上車。
麵臨違約帶來的心理壓力,加上警徽的“權威性”和“安全感”,讓章瑩穎放鬆了警惕。
克裏斯滕森
這個時候,合理的處理方法,是客觀權衡輕重:到底是違約帶來的問題嚴重,還是安全風險帶來的問題嚴重?
人的耐受能力如果強一點——直接點說,就是沒心沒肺、死皮賴臉一點,會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違個約、遲個到算什麽?安全最重要!
可是,對耐受能力差的人來說,這是要付出心理成本的。
經常如此,會有人說他“沒素質”“不紳士”“乏信用”……甚至會影響一個人的社會形象。
越是高素質的人——比如章瑩穎是訪問學者——越在乎自己的形象。
但恰恰是這一點害了她。
這個最新細節,也足以證明:此案剛剛發生時,很多人對她的質疑,都是錯的!
是她缺乏社會經驗,隨隨便便上陌生人的車嗎?
恰恰相反,正是因為她有一定的社會經驗,對克裏斯滕森懷有戒備心理,才迫使後者不得不亮出了“警徽”。
警徽是嫌犯的“撒手鐧”,說明他是早有預謀、早有準備的。
“警徽”的出現,衝破了章瑩穎最後的心理防線。
換了別人,哪怕他再有社會經驗,在如此精心設計、耐心等待的圈套之下,也很難幸免。
首先,圈套是精心設計的,嫌犯尋找、跟蹤目標,已經很久了。
他做了很長時間的準備,獵物對此,卻一無所知——你再聰明、再有經驗,也難防暗箭。
其次,嫌犯是相當有耐心的。他等待了多日之後,可能錯失了很多次機會,恰巧這一次,章瑩穎麵臨遲到的風險,心理相對焦躁,這種心理加上精心設計的圈套,讓嫌犯終於得逞。
警徽,代表公權力,代表權威,它是如何落入克裏斯滕森之手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美國檢方,是否該就這個問題展開調查?
這也警示我們,公權力的標誌,未必真的代表公權力;可能被私藏,可能被濫用。保持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