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打算賴著不走了(第二更)
重生大學畢業時重生十年前,網文新人王第四十九章打算賴著不走了陳爭咳嗽一聲,抬頭看著她的臉,正色說道:「你要電腦幹嘛,過幾天我就把你送回去了~」
沈夢瑤聽說要將自己送回去,立馬不高興了,倔強說道:「我不回去!」
陳爭嘆了口氣,苦口婆心勸道:「你父母估計正在到處找人,如果你一直不回去,他們肯定會急死的!」
沈夢瑤惱道:「要你管!」
陳爭苦笑問道:「你不會真想賴我這不走了吧?」
沈夢瑤見他一副不情願的樣子,突然將他的筆記本電腦的電源插頭給拔了。
陳爭驚呼道:「你幹嘛?」
沈夢瑤也不答,突然一把將陳爭的筆記本抱起來,沒等陳爭反應過來,撒丫子跑進了房間,隨後「砰」一聲關上了門。
「我的存稿!」他一中午辛辛苦苦碼了四千多字呢,萬一被沈夢瑤給整沒了,豈不是要哭死。
可是當陳爭繞開桌子追了過去的時候,沈夢瑤已經反鎖了門,他從外面打不開了。
他用力敲了敲,可是沈夢瑤根本不理會,最後回了陳爭一句:「拿新電腦換,我要頂配的台式機!」
陳爭:「……」
「我知道你叫沈夢瑤,信不信我馬上就去報警,讓警察叔叔把你帶回家去!」
「那你女朋友就得跟你分手了。我把那個女朋友的QQ發給這個女朋友,應該不算敲詐你吧?」
關上門之後,沈夢瑤的溝通能力似乎一下子提升了很多。
陳爭見她居然又拿此事敲詐自己,恨得牙痒痒,卻又無可奈何。
張婷一事是他的七寸,暫時沒辦法破解,只能妥協道:「好吧,你贏了,可是我不知道你要什麼配置的電腦啊!」
沈夢瑤回道:「我等會兒把配置發你QQ上!」
陳爭哭喪著臉提醒道:「你別刪了我的文檔啊,這可是我今天絞盡腦汁寫出來的!」
「刪了~」裡面傳來一句讓他絕望的話。
「靠!」
陳爭忍不住飆了一句。
沈夢瑤本就是想氣氣陳爭,聽陳爭居然飆出了髒話,居然忍不住輕笑了一聲。
「要不你出來,我們再好好談談怎樣?」他回到客卧門前,輕輕敲了敲門,耐著性子說道。
「你說!」
沈夢瑤沒有開門,正趴在床上玩電腦。
「你要怎麼樣才答應離開,開個價吧?」陳爭靠在門上問道。
沈夢瑤漫不經心地說道:「你還我BTC唄!」
陳爭立馬回絕道:「這不可能!」
「那就沒得談了!」沈夢瑤無所謂地聳聳肩。
她此時的想法已經變了,不想走了。她覺得自己沒帶身份證,又不願意和陌生人接觸,暫時不知道去哪裡,賴在陳爭這裡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而且她還有要挾陳爭的把柄在手,也不怕陳爭不聽話!
陳爭柔聲說道:「我給你五萬,你帶著錢離開行不行?」
「不要!」
「十萬!」
「不要!」
陳爭咬牙:「二十萬,不能再多了!」
沈夢瑤上眼皮微微一抬:「我覺得住這挺好的~」
陳爭幽幽說道:「你住我這裡不方便你知道么?這是我和我女朋友住的地方。」
「哪裡不方便?你當我不存在就好了~」沈夢瑤淡淡說道。
「……」陳爭感覺十分無力。
沉默了一會兒,沈夢瑤提醒道:「上QQ,我把電腦配置發給你了!」
陳爭立馬從口袋裡掏出蘋果手機,快速登錄QQ之後,果然收到了她發過來的電腦配置信息。
他嘆了口氣,準備暫時先依著她,下午去廣阜屯買一台電腦回來,以後的事情慢慢再想辦法。
陳爭想起沈夢瑤還沒有衣服穿,便下樓在附近的服裝店買了幾套貼身衣服,又挑一條白色睡裙,回來之後將買好的衣服放在她門口,敲門提醒了一句:「我幫你買了些衣服,放你房門口了,以後不要不穿褲子出來了。」
沈夢瑤其實已經發現了自己剛剛的失態,不過她以為陳爭沒注意到。
現在聽陳爭提醒自己,立馬知道陳爭已經看到了自己的失態,頓時臉紅到了脖子根,輕輕地將T恤往下方扯了一下。
等聽到大門打開又關閉的聲音之後,她豎著耳朵在門口聽了好一陣子,才小心翼翼地打開門,把放在門口的衣服袋子拎了進去。
她把袋子里的衣服全部倒在了床上,拆了一條白的褲子穿起來,又脫下T恤,將那條睡裙換上,很合身,穿著非常舒服。
她這兩天晚上都沒休息好,所以昨晚上躺在舒服的床上一睡到了第二天的中午,現在早已餓得不行。
於是趁著房間裡面沒有人,開門走出房間,去廚房的冰箱里找吃的東西。
陳爭很少在家裡做飯,冰箱里除了一些水果之外,只有幾根黃瓜和一個西紅柿。
沈夢瑤猶豫一陣,拿了一根黃花,在水龍頭下洗乾淨后,邊走邊吃起來。
不過她剛剛走出廚房,就遇到了拎著兩盒外賣從大門走進來的陳爭,立馬站在原地,怯怯看著陳爭,慢慢將咬了幾口的黃瓜藏在了身後。
沈夢瑤穿著陳爭剛剛買的睡裙,頭髮有些蓬鬆,顯得有些慵懶;她嘴裡含著沒有吞下去的黃瓜,腮幫子鼓鼓的像含著松果的小松鼠,看起來又有幾分俏皮可愛。
「別吃了黃瓜了,我給你買了飯,一起吃吧!」陳爭微微一笑,走到客廳餐桌前,將兩個袋子放下來。
不過還沒等陳爭拆開袋子,沈夢瑤便快速拎著另外一袋外賣進了房間,留下一臉苦笑的陳爭。
陳爭吃過飯,將沈夢瑤放在門口的外賣袋子一起帶出門扔掉,然後下樓去了廣阜屯。
北有中關村,南有廣阜屯。
廣阜屯電腦城是南方最大的電腦市場之一,楚漢市的大學生基本上都會來這裡買電腦以及其他電子產品。
陳爭現在用的蘋果筆記本和蘋果手機就是在這裡買的。
她拿著沈夢瑤發給他的配置,很快在一家電腦店配齊了一台高性能電腦,加上一個液晶顯示屏,花了陳爭一萬多塊錢。
他又買了一部便宜的諾基亞智能手機,準備拿回去給沈夢瑤用。
陳爭買東西不講價錢,賣電腦的老闆開心不已,服務態度異常好,還主動叫了一個夥計幫他將電腦搬到電腦城的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