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無限追凶> 第471章 死亡之謎

第471章 死亡之謎

  方野問:“他敲詐你多少錢?”


  經理歎息道:“一開始一千多,一千九百九十九……”


  王冰說:“太狡猾了,這個數額正好不立案。”


  經理點頭,“後來他逐漸不要臉了,越要越多,一、兩萬不等。這次他一口氣要了四萬塊。”


  方野叫經理進來,把沙發裏麵的錢取出來,點數了一下,“看上去有六萬左右,你隻給了四萬?”


  “呃……”經理瞅了一眼,“我隻給了四萬,這個保鮮膜也是酒店裏的。這家夥不但敲詐,還在店裏搞破壞,拿煙頭燙床單、把屎拉到果盤裏麵、用毛巾擦P股、把潔廁劑灌到酒瓶裏麵,每次他來了,我都好像被揭層皮一樣難受。”


  “敲詐你什麽呀?”


  方野心想,能反複敲詐的把柄,肯定是一些不想被知道的秘密。


  經理的目光果然閃爍起來,“一起……會讓我被開除的醜聞……杏醜聞!兩位警官給我留點麵子吧,不要打聽了,我保證沒有犯過法,現在他死了,我總算是解脫了。”


  方野說:“那你豈不是有殺人動機?”


  經理慌張起來,“不……不是的,我沒有殺人!我哪有那個膽呀?而且還在自己店裏殺人,我是瘋了嗎?另外我是有不在場證據的,案發的時候我在辦公室,這一點員工都可以作證。”


  方野盯著他的眼睛說:“雇凶殺人也不算什麽新鮮的招術吧?”


  經理拚命擺手,顯得十分慌張,“我沒有,絕對沒有!我這麽和您說吧,有一回他跑來敲詐我,我火了,追到停車場質問他什麽時候肯放過我,那個流氓掏出一把刀,塞到我手裏,對,是我塞到我手裏,他說:有種就把我殺嘍!

  “我嚇得直接把刀扔掉了,我是真沒有殺人的膽量。我那件事充其量也就是個醜聞,為了掩蓋醜聞我去殺人,還雇凶?那不等於給自己增加無窮無盡的後患嗎?雇的這個人難道我再雇凶滅口?”


  方野知道這件事是問不出真相的,便說:“好吧,我相信你。你了解他的其它方麵嗎?”


  經理的神情這才緩和下來,“這家夥蹲了八年牢,出來之後又跟一幫社會閑散人員鬼混在一起,那些人都挺年輕的,尊他為老大,一幫人在我店裏胡搞瞎搞,我還看見他們帶了女人進男賓區,但我也沒法管。對了,昨晚有其它客人反映這屋在吵架,吵得挺凶,我過來調停了一下,看見一個長頭發的男人臉上有抓傷,吳豪叫我不要管閑事。”


  “那些人住在這兒麽?”


  “好像住在這兒,我去查一查。”


  結果一查,那幫人在早上就已經退房,時間在案發之前,方野把他們的身份信息記錄下來,又留了經理的聯係方式,經理承諾隨叫隨到,並且為他們辦案提供協助。


  二人回到溫泉區,這時當地警方已經來了,把池水放了,在裏麵尋找證據。


  王冰沒看見陶月月,嬰寧說她去找當時在一起的客人問話了。


  “情況怎麽樣?”方野問。


  嬰寧說:“死亡時間就是半小時前,致命傷隻有一處,從後腰捅進來的,很深,凶器的形狀有點奇怪,像一根錐子。死者好像服用過藥物,具體還得檢測。”


  方野瞅了一眼池子裏的技術警察,“凶器沒找到?”


  “沒有。”嬰寧說,“我有一個想法,凶手完全可以捅完人之後就離開現場,隻要凶器足夠鋒利,死者可能在被捅之後十幾秒內都感覺不到。”


  “為什麽?”


  “因為這個池子的水溫達到了60度,算是很燙的了。人對熱的感知和對痛的感知是同一套神經,表皮神經長時間浸在熱水中會逐漸麻痹,就好像紋身的時候,一開始能感覺到針紮的疼,到後來就不那麽疼了,一些人自殺會在放滿溫水的浴缸中割腕,因為不那麽疼,所以隻要凶手動作夠快,完全可以捅完人就跑,順便把凶器帶走。”


  王冰說:“阿寧說的有道理,我有個朋友洗澡的時候被池底的刀片割傷腳趾,上來之後才發現。”


  方野說:“刀片割腳,和凶器刺入身體,這能一樣嗎?”


  王冰說:“人體最敏感的神經其實不在軀幹和髒器,而是在四肢,況且溫水會讓人感覺不到失血照成的體冷,理論上凶手是可以利用溫水延遲殺人的。”


  方野思索片刻,拿起一隻筆,走到另一個池子,把筆芯抽出來,將裏麵的墨甩到水裏。


  墨很快散開了,他說:“你想象一下血流的速度,池水馬上就紅得像麻辣火鍋一樣了,那麽多客人在裏麵洗澡,凶手要怎麽確保周圍沒人看見?”


  王冰“呃”了一聲,陷入思索。


  方野提議:“不如試驗一下吧,看能否刺完人快速跑出去!”


  “行!”


  王冰從池子跑向門口,方野說:“等下,這叫什麽試驗,我們來還原一下吧!起碼得穿著拖鞋。”


  王冰感覺有點騎虎難下,隻得答應。


  方野讓工作人員送來墨水和一支筆,王冰換上拖鞋站在一個水池邊上,他拿著筆虛刺一下,然後把墨水扔進水裏,考慮到凶手還得爬出池子,因此等了三秒才開始移動。


  拖鞋果然是跑不快,花了三十秒王冰才走到門口。


  方野自己也試了一下,無論身手多敏捷也無法在十幾秒內跑掉,因為拖鞋很笨重,況且當時地麵也是濕滑的。


  方野說:“看,根本就不行,凶手行凶之後,必然還留在溫泉區,這個時候慌慌張張逃離反而會成為眾矢之的。”


  這時警報大作,響了一會又停了,工作人員立即跑進來,說:“警察同誌,進入水口的金屬濾網不能隨便拆,不然警報會響。”


  方野和王冰朝池裏看去,原來剛剛有技術警官用螺絲刀擰開濾網檢查,觸發了警報。


  方野要過一張金屬濾網,拿在手上瞧,這東西的孔眼極細,連小拇指都通不過去,厚度大約為5厘米。


  池子裏沒有凶器,凶手也不可能打開濾網把凶器藏裏麵,或者讓它被水衝走,所以凶手是把凶器帶走了?


  當時人人都沒穿衣服,頂多披個浴巾,跟一絲不掛的狀態差不了多少,逃離現場時人們擁擠在一起,那種狀態下凶手要如何攜帶凶器?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