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開辟法則海
從被封在囚聖甕中,已經過去了很長時間,還是沒有人來救方小純,方小純就知道還是要自救,看來,隻能用那個辦法了。方小純心中閃過對死亡的恐懼,然後這恐懼就在他心中來回的奔跑,活像是拆家能手哈士奇。
方小純默念了很多遍清心咒,還是無法平複恐懼的情緒。不知道過了多久,方小純終於狠下心來,被囚禁在這裏太折磨人了,就算是死,也總好過成為一個“植物人”。在“受折磨”和“死亡”之間,他最終還是選擇了死亡。
這個讓他恐懼的辦法就是——突破辟海境!依據先前的猜測,想要打破囚聖甕,必須要有一力破萬法的實力。而赤血馬隻是吞星境十層,或許突破到辟海境,他還有一絲打破囚聖甕的機會。
可是,他的煉體還沒有達到“陽極生陰”的地步,甚至因為煉體讓肉身更為強大,突破說是十死無生也不為過。好在,他燃燒法則造成的血脈中法則虧空,在先前敲了一波悶棍之後恢複了,至少在實力上處在了他今生的巔峰水平。
方小純已經給自己做好了“心理建設”,開始調動體內所有的星辰之力和法則之力,讓它們在經脈中盡情的奔騰。但他並沒有第一時間控製星辰之力和法則之力開辟法則海,而是讓它們一次次的在經脈中循環,不斷的進行加速,一直從最開始的潺潺溪流到了奔騰大江。
一來是肉體太強,星辰之力和法則之力的衝勁太小,不頂用;二來是,開辟法則海稍有不慎,便會爆體而亡,可是爆體而亡並不代表著魂飛魄散。若是突破失敗死亡,卻留下了魂魄來,他還是要永生永世遭到囚聖甕的囚禁。好在,爆體爆的厲害,還是會魂飛魄散的。所以,他現在是抱著破釜沉舟以及破罐子破摔、不成功便成仁的態度來準備的。
約莫過了一個時辰,方小純琢磨著經脈快撐不住了,開始控製星辰之力和法則之力衝撞向丹田位置。丹田是洪荒修仙者凝聚金丹、元嬰的地方,如今的修仙者丹田閉合,但開辟法則海終歸是比其他位置要容易一些,大多數修仙者的第一個法則海,也是選擇的丹田位置。
像是九天而落的瀑布,砸落在一片沙地上,星辰之力和法則之力匯聚的大河,輕輕鬆鬆的就在丹田位置撕裂了一個口子,法則海開辟……成功了一大半。方小純鬆了一口氣,接下來隻需要讓大河衝刷法則海,為法則海擴容就行了。
因為法則海的存在暗合大道,是自稱一片空間的。一旦開辟出法則海,星辰之力和法則之力灌進去,還沒有立即爆體而亡,就說明基本上就沒有生命危險了。
開辟法則海,也沒有書上描寫的那麽危險嘛!方小純心裏這麽想著,如果不是被禁錮在囚聖甕中,他的嘴角一定已經勾了起來,然後會在下一秒咧開嘴,放聲大笑。但他欣喜不過一秒,就發現不對勁的地方,一顆心瞬間揪了起來。他的法則海……不對勁!
一般來說,法則海開辟之後隻有豌豆大小,隨著星辰之力和法則之力的衝刷會不斷的擴大,直到星辰之力和法則之力消耗一空。之後,便可以通過修行,不斷的擴大法則海。
理論上來講,法則海的大小是沒有上限的。隻不過,在辟海境的法則海,充其量隻有一間磚瓦房那麽大。一般來說,剛剛開辟法則海成功的辟海境一層,法則海的大小在一個立方米左右。
但是,方小純發現自己的法則海足有一個磚瓦房大小,像是自己的丹田位置本來就有一個法則海一般,還是達到了辟海境上限的法則海。當然,如果隻是如此,他欣喜還來不及呢,最多隻是有些迷惑是什麽個情況,不會揪心。
然而,也正是因為這樣,星辰之力和法則之力匯聚成的大河,速度沒有一點減弱,向著法則海的壁壘上撞上去。這種行為,他是無法掌控的。隻能眼睜睜的看著,大河衝撞在法則海壁壘之上,感受到丹田位置有一種凡人被普通人捅刀子的痛楚。
方小純趕忙要停止修行,讓大河停下來,但效果不好,速度有減弱,但衰減的很慢。而隨著大河對法則海壁壘的衝撞,他感受到撕裂般的疼痛,似乎被衝撞位置的壁壘被撕裂了。這種猜測緊接著就被證實了,他隻感覺到自己的丹田位置炸了。
這種情況大概相當於——開辟法則海失敗,爆體而亡的情況。方小純心中一片哀嚎,沒想到,終歸還是失敗了,難道這就是天命嗎?好吧,我方小純的命,就是認命。希望,爆體而亡能讓我魂飛魄散吧!
隨著一個口子被撕裂,大河轟然炸開。方小純看不到自己丹田處的情況,但也能猜到,那裏一定是鮮血淋淋。不用想了,接下來一定是大河將他的身體撕碎,讓他成為突破辟海境路上的一個亡魂。
就在他看淡生死,心情都變得佛係,隻有一絲絲的期待,期待大河能在囚聖甕中不斷衝撞,衝撞自己的靈魂,讓自己能魂飛魄散時,感覺到大河炸開之後變得平順下來。那種感覺,很像是大河撞在了一片懸崖上,濺出去的水花落水時,就沒有了那麽大的衝勁。
這是怎麽回事?方小純想著想著,心中一動,莫非是……囚聖甕的原因。很可能是自己的丹田有了窟窿,囚聖甕認為是有了縫隙,就有血霧為他堵上了窟窿,而囚聖甕的血霧就是那個擋住大河的懸崖。
唯一讓方小純忐忑的是,法則海是一片空間,而血霧又是無孔不入的。此時,血霧已經開始往裏麵蔓延了。因為感受到的大河撞擊的懸崖位置,在不斷的向前,似乎還在不斷的向著周圍擴展。方小純也不知道這究竟是好事,還是壞事,但對於這一切也無能為力,隻能聽天由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