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不要留下痕跡
“這麽陰森的地方,父親應該不會呆在這裏吧。”
宋傾菲因為害怕,抓著顧司琛的手腕,緊緊的握住才敢一小步一小步的往裏麵走。
顧司琛看她走得太慢,反手就攬住她的肩膀,讓她靠近他的身邊,還不忘嘲笑她,“膽子這麽小,看來除了鍛煉你的體力,還需要鍛煉你的膽量。”
女人一聽,怕了怕了,就單純是鍛煉體力,都已經要了她板條人命,要是再去鍛煉膽量,那剩下的半條人命也會飛的。
不對啊,男人忽然想到,“去遊樂園玩過山車,玩海盜船的時候,不是膽子挺大的,來到這裏怎麽就變得這麽慌張。”
“這怎麽一樣,”宋傾菲原本是反駁的話掛在嘴邊,並沒有打算說出來的,誰知道這個男人還不放過她,甚至跟遊樂園的時候進行對比,“那是遊樂園裏長期都在的設施,有安全保障的,而這些陰森森,陰裏怪氣的地方,誰知道是不是真的安全。”
她說出來的是事實,不過真正的理由卻沒有告訴他,實際上,她之所以會如此害怕黑乎乎的地方,都是因為在希樂院住久了產生的,那裏晚上睡覺的地方,不可能出現燈,天天晚上到了9點半就會斷電,不管是電閃雷鳴還是晴朗的晚上,都是抹黑著活動。
如果是雨天,伴隨著黑乎乎一片的就是雷聲和雨點聲,這就是她之所以害怕打雷下雨的原因,而倘若是晴朗的天氣,伴隨著漆黑的就是外邊的蟲子叫聲,同樣也讓人害怕,這也是造就了她害怕陰森環境的因素。
“有我在,就會安全。”顧司琛很有安全感的聲音響起。
她在想,如果不是因為有他的話,她也不可能走到現在這裏了,的確,隻要有他在的地方,似乎都挺安全的,再仔細想想,自己的擔心,仿佛都是多餘的存在。
可是,他如此深沉的話,卻讓她有些許的害羞。
低低的垂下頭,“知道了,少說廢話,快點進去吧。”
略過小插曲,兩個人可算是走過了長長的樹蔭,來到了還還比較像樣的一棟樓層麵前。
外皮因為風雨的洗禮,已經脫落了不少,看上去十分的陳舊,平時的話,應該不可能有人居住在這裏,所以說,用來躲藏的話,的確是個不錯的選擇。
“去敲門啊,還站著幹嘛。”宋傾菲看他停下腳步,索性自己上前,打算去敲門。
邁出第一步,立刻就被顧司琛拉了回來,“別著急。”
男人抓住她,不讓她輕舉妄動,自己則是四處觀望,地麵並沒有任何走動的腳印,除了宋傾菲剛剛因為心急留下的之外,樓層間的窗戶十分陳舊,完好的是因為沒有打開的,而打開的,幾乎都已經爛透。
“你父親不在這裏,我們直接進去看看。”顧司琛觀察完周圍的情況過後,很篤定的發話。
不在?要是不在的話,那就沒有進去的必要了吧。
“不在還進去幹嘛,浪費時間,還不如到下一個地方看看。”宋傾菲還真的就失去了剛剛的熱情,完全沒有繼續呆在這裏的想法。
男人都不打算解釋,拉著她的手,直接就把整棟樓的大門給打開。
大門一打開,從裏麵傳出來的就是冷冷地氣息,宋傾菲站在門口,已經冷不住打了個冷顫。
她害怕,連動都不敢動,就站在原地,就連顧司琛拉著她,她也是一動不動的。
“你是想自己站在這裏,還是跟著我一起進去。”顧司琛看她腳步一頓一頓的,就知道她在害怕,讓她獨自一個人站在外麵,隻會更加怕而已。
女人內心是抗拒的,“你不是都說人不在裏麵嗎,幹嘛還要進去。”
“人不在,也要進去找線索。”男人也回答得很有道理。
那她要不就站在外麵?不行,她自己一個人會更加害怕,還是跟著吧,畢竟跟在他旁邊的話,是安全很多,主要是安全感這種東西,現在就隻有他能給到自己。
思考了良久,她終於下定決心,跟上去,“那,那就走吧。”
用足了耐心去等她的男人,在等到她答應上去之後,也終於開始了搜尋。
如果不知道什麽叫做形影不離的話,那進去之後的宋傾菲和顧司琛兩個人,演繹出來的就是形影不離,女人完全沒有離開過他,他走到哪裏,拿起一個東西,她就跟到哪裏,也跟著琢磨那樣東西。
周圍布滿了灰塵,宋傾菲穿著白色的襯衫,不小心撞到桌角,就髒了一大片。
“我們這樣,算私闖民宅嗎?”她一邊拍打著身上的灰塵,一邊詢問。
她想起來,剛剛顧司琛是直接推門進來,難道他站在外麵就能夠感覺到裏麵沒有人,甚至感覺出來這個房子的門沒有鎖,還記得那天拜訪的沈教授,也是不鎖門,難道是居住在G市的人,都沒有給自己家上鎖的習慣。
“算。”顧司琛回答,“所以不要留下任何痕跡。”
“哦。”宋傾菲傻傻的應了一聲,緊接著就提高了警惕,雙眼直盯著大門。
這個房子的主人會不會突然回來,要是真的回來的話,他們應該躲到哪裏去,這周圍沒有一個能夠藏身的地方,這可怎麽辦呢。
“看著門口幹什麽?”男人連續三次抬起頭,看到她的動作,都是一如既往的看著門口,所以覺得奇怪的逗她。
“沒,沒什麽,”女人在回答他的時候,眼神都沒有離開過那個陳舊的大門,“你這找線索要找到什麽時候啊。”
這小女人,究竟在怕什麽,如果有人會回來的話,這裏怎麽可能全是灰塵,她連這個都看不懂嗎,“這麽著急,急著到哪裏去。”
宋傾菲給他翻了一記白眼,接著再次看向大門,“我們今天還有兩個地點沒去,得抓緊時間。”
“別擔心,天黑之前會讓你平安回到家。”顧司琛就是很大無畏的開口。
天黑之前?他說的還真是輕巧,照他這個速度,淩晨12點之前能回去就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