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案件太過離奇
柳長恨的供詞上寫著,薛隱同平時對她甚是照顧,噓寒問暖的,於是她沒把持住,移情別戀愛上了薛隱同,但薛隱同是個正直之人,深知兄嫂不可欺的道理,對她的勾引無動於衷,她因此惱羞成怒,衝動下,便一刀捅死了薛隱同。 為驗證她這份供詞的真假,大理寺卿傳喚了柳長恨屋裏的那幾名丫鬟。 這些丫鬟起初什麽都不肯,直到被威脅要用刑時,她們才忽然間慌忙作證,好幾次都在門外聽到柳長恨在屋裏引誘薛隱同,而薛隱同從頭到尾都沒有屈從。 這些丫鬟的證詞讓薛舊卿大為震怒,他萬沒想,柳長恨看似癡情專一,可骨子卻是個朝三暮四的人。 這對薛舊卿的打擊實在太大,薛舊卿從此看不起柳長恨。 最後,這案子驚動了皇帝。 皇帝聽後,長歎一聲,感慨美人多薄情。 皇帝念及左丞相為朝政建功無數,於是,吩咐大理寺特赦柳長恨。 但她畢竟背負著一條人命,直接放了她還是不妥,皇帝隻能決定將她軟禁在京城郊外的晴明寺中,令其在佛前懺悔贖罪,終身不得踏出寺廟一步。 柳長恨被囚進寺廟的第二,就收到了薛舊卿的一紙休書,從此,她與薛家再無瓜葛。 看過那封“休妻書”之後,柳長恨當即神智失常,整個人突然變得瘋瘋癲癲。 時光冉冉,掐指一算,柳長恨如今已在晴明寺度過了十二個年頭。 而她遺留在家中的這把古箏已隨著歲月流逝,從純白色褪成了淺黃色。 薛雲一直細致的嗬護著這把“白頭偕老琴”,為它更換了新弦,還經常拿出來保養。 今時今日,薛雲隻能靠著一把琴,去回憶他七歲前所認識那個母親。 母親畫押的那份供詞有著諸多貓膩,作案方式根本就沒有交代清楚。 柳長恨自從患上虛勞病後,手腳常常無力,像她這種連茶杯都端不穩的病人,如何能夠把薛隱同這種體魄強壯的男人刺死? 而且案發的房間裏,沒有任何廝打和掙紮的痕跡,桌椅板凳都在原位整齊的擺放著,假如柳長恨真的拿刀刺向薛隱同,薛隱同竟然不跑也不躲,就老實的站在原地等著挨她一刀,這正常嗎? 他挨刀的位置還是胸口,完全可以排除偷襲的可能。 最詭異的是,薛隱同在死之前,沒有任何叫喊。 一個在自己家裏被刺的人,居然不聲不吭,也不呼救,實在不合理。 還有,那些丫鬟的作證也太離奇,她們前言不搭後語,話中甚是矛盾,可大理寺卿卻認定她們隻是緊張才會錯話,因此沒有深究。 薛雲當時年紀,明知母親這件案子有著諸多怪異之處,可他卻沒有能力去左右結果。 他不相信母親會殺人。 柳長恨見到蟑螂都不敢踩死,像她這種柔弱膽的女子,就算抓著她的手,手把手教她殺人,她都下不去手的。 母親肯定是被人冤枉。 薛雲心中甚是酸楚,為母親的經曆感到悲哀。 他在這時抬頭看了一眼旁邊這位打扮的花裏胡哨的嘉辰公主。 他早八百次想過,假如這位嘉辰公主從未嫁進過薛家,那母親也就不會落得如此淒涼的下場。 還有,母親的案子,極可能跟這位嘉辰公主有關。 母親獲罪被休後,嘉辰公主順理成章的成為了獲益最大的那個人。 案子結束後不久,嘉辰公主直接從妾侍轉為了正妻,也因此成了薛雲的繼母。。 按常理,薛雲還得叫她一聲娘親,薛雲當然不願意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