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 她對靡夜很熟悉
“為什麽要叫小太陽啊?”慕多多剛開心了一下下,忽然聽到這麽個名字,頓時疑惑起來。
慕晴晴跟在他們父子倆身側,緊接著解釋:“因為媽媽是陽光,爸爸是晴天,你的就是小太陽啊。”
慕多多一時沒理清這三者之間的關係。
林暘敲了下他的腦袋,“晴天和陽光之間,必須有個小太陽。多多,你就是爸爸和媽媽之間的小太陽,知道嗎?”
慕多多好像明白了,一張小包子臉上隱藏不住的開心。“耶,我要告訴姐姐,我是爸爸媽媽的小太陽!”
慕晴晴也不知道為什麽,心底暖暖的。她瞧著地麵上他們被拉長的影子,嘴角越咧越大。
她現在沒有別的理想,就希望他們一家三口能一直這麽走下去。
……
慕晴晴雖然不願意給自己舉辦慶功宴,但“晴天計劃”在這個大賽中讓林氏的名頭徹底火了,內部勢必要舉辦一場慶功宴。
這不,天一黑,慕晴晴就硬是被拽到了靡夜裏。
靡夜還和以前的靡夜一樣,就是掌管人從葉梧轉到了閻川的手中。
會所比起以往多了不少供人消遣的玩意,同樣也是供上層社會奢侈玩耍的場所。
這不,慕晴晴和晴天部門的人才一進來,就瞧見吉苒和其中的兩個設計師四處觀望著。
“靠,這就是傳說中的靡夜啊。”
“比我想象中的還要大好多啊。”
“你們可小點聲吧,注意點形象,在這裏玩的都是大人物,說不準還能釣到個鑽石王老五呢。”
“……”
慕晴晴將她們的對話聽在耳中,不以為然地皺了皺眉。鑽石王老五?紈絝子弟還差不多。
她對那些人沒有一點興趣,腳步挪了挪,她一點一點地挪到身後林暘的身側。
接著,她手一暖,不等她轉身,男人就主動伸來了手,他把她拉到身側,牽著她朝樓上的包廂走去。
“你們快別看了,咱們不在這裏,林少給咱們定了包廂,今個兒大家盡情的玩!”王助理嚷嚷了一聲,一群人立刻就跟了上去。
對於靡夜,慕晴晴不算熟悉,卻也不陌生。
以前葉梧還是五爺的時候,她經常偷偷的過來,對於裏麵的路還算熟悉。
“我們在哪個包廂啊?”
林暘聽到這話,不由朝她看了眼,“頭號。”
慕晴晴目光一睜,莫名的有點肉疼,“那要不少錢吧。”
男人目光深了深,“慕晴晴,你對這裏好像很熟悉?”
意識到自己的口誤,慕晴晴立刻閉緊了嘴巴。她差點忘了,就算四年前和他非常要好的時候,她也沒敢跟他說過她曾經喜歡自己嫂子的事情,還因為自己的嫂子經常混進靡夜,甚至還鬧了好多好多的笑話。
她是不說話了,可林暘卻沒有要放過她的意思。
他遞給王助理一眼目光。
王助理當即笑著點頭,先把晴天部門的人全帶了進去。
於是,本來應該第一個和他進去的慕晴晴,就落到了隊伍的最後。而且,一直到所有人都進去了,他也沒有要帶她進去的意思。
“你怎麽了?”她努努嘴,問了聲。
二樓比起一樓的夜場要安靜很多,雖然包廂內不時有叫聲傳出來,但這並不妨礙他們能聽到彼此的聲音,以及感受到彼此的情緒。
而這會兒,慕晴晴就覺得他的情緒不大好。
林暘把她的身子掰過來,正麵對著他。接著,他就挑起她的下巴,對上她的一雙眼睛,低聲道:“慕晴晴,你以前來過這裏嗎?”
慕晴晴下意識是想說不了,可眼前這個男人太會看人心思了。到嘴的話頓時變了口型,她點頭,如實說道:“來過。”
“幾次?”
“也就,那麽一、兩次吧。”
“一次?還是兩次?”男人捏住她的下巴,不讓她低下頭,“還是更多次?嗯?”
天知道,慕晴晴最怕他這副樣子了。
她一下慌了,“我是認識你之前來的,就來過幾次,是因為我嫂子才來的。”
她的嫂子?
林暘目光一變,“如果我沒有記錯,那個時候,你嫂子還是五爺。”
“不,不是。我嫂子那個時候早就和我哥結婚了,”慕晴晴說著說著眼珠子就轉到了一旁,“我和我嫂子關係好,所以會偶爾過來。”
林暘輕哼了聲,嘴角勾了勾,“慕晴晴,不要告訴我,那個時候你暗戀你嫂子?”
慕晴晴臉一囧,登時紅了。
啪。
林暘不客氣地在她腦門上賞了一巴掌,“你還挺有能耐?和你哥搶女人?”
慕晴晴疼得皺起了鼻頭,她也很委屈好不好。
“那個時候,我又不知道五爺就是我嫂子啊。”她哪裏知道葉梧的偽裝技術那麽厲害,不僅扮成男人,聲音竟然也能變成男人的嗓音。
“你還委屈了是不是?”
慕晴晴弱弱地瞪了他一眼,“我又不是故意的,而且那個時候我們又不認識。”
林暘一聽這話,目光登時就變了。
周身的氣溫陡然下降,慕晴晴下意識地就哆嗦了下。
“慕晴晴,你再說一個不認識瞧瞧?”林暘差點忘了,這個小女人曾經在飯局上和別人說過他們是相親認識的。而今天在比賽的時候,要不是他及時提醒了她,估計別人還會以為他們隻是單純的上下級關係。
慕晴晴更懵了,在她的意識裏,他們那個時候確實不認識啊。
她抬手,摳了摳他的手,想把他的手從她下巴上拿下來,“你別這樣,先鬆手好不好?”
她委屈的說完,就覺得下巴一鬆。下一瞬,她腰間一緊,眼前一黑,腦門直接就撞上了一墩肉牆。
“早知道你這麽沒心沒肺,當初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就該把你辦了。”
第一次?辦了?
慕晴晴快速地捕捉到這兩個字眼,她先是心底一暖,然後又是臉頰一熱。不由得把和他纏綿時的場景在腦子裏回放了下。
如果她早知道現在會這麽喜歡他,當年第一次進入S大和他相遇的時候,把他當成沒有錢創業的勵誌青年並且將自己的零花錢送給他的時候,就該跟他簽訂賣身協議的。
也許他麽早點定好,之後就不會走那麽多彎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