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結束
“會!”南宮鈺眼神陰暗,盯著知縣夫人,看她如何下定論。
“妙雪……應該不會傻到束手就擒吧?”
看著衣衫不整,滿麵驚恐的妙雪,林詩涵還是覺得她應該會有所作為。
果不其然,聽見知縣那番話後,妙雪像是點燃的火藥一般,使勁渾身解數掙脫開嗇束縛,一把抱住知縣夫饒大腿。
“夫人——不是奴婢,真的不是!是知縣老爺,他,你不過就是個女人,踢了就踢了,柴房後的修河款,他也沒有跟您。”
“夫人,奴婢隻不過是個下人,哪裏敢做出那種大逆不道之事,全是老爺逼迫奴婢的……”府裏人都知道,知縣對夫人百依百順,還不是因為夫人是趙侍郎的妹妹。
府裏大大的事情,知縣都必須向夫人匯報。
可是至於修河款一事,就隻有妙雪撞見,可這事若是讓夫人知道,定是要對知縣大發雷霆。
唐月的母親是一次,這次怕是知縣又要遭殃。
妙雪就是抓住知縣怕夫人這一點,殊不知自己也沒有了退路。
夫人被聽得雲裏霧裏,便轉頭看向知縣,問道:“什麽修河款?”
被盯得發麻的知縣不知所言,也不敢看向自家夫人。
眼神逃避的模樣被夫人看在眼裏,又是一陣惱怒,夫人一腳將妙雪踹出去,揪住知縣的衣領,質問:“好啊你!這才幾日不管你,就想著藏私房錢了?是不是又要去青樓裏找姑娘?!”
“不,不是啊夫人!沒有,她,她瞎的!”知縣極力掩飾,腦袋都搖成撥浪鼓了。
“不是?嗬……”
這是親眼看見二人這般齷齪事兒的夫人哪裏還會相信。
“錢在那兒!?”夫人眼睛氣得通紅,轉頭問著妙雪。
“在……在柴房後,那間沒用的屋裏……”怒聊夫人像是隻老虎,她能吃人妙雪都信。
“嗬……”夫人轉頭對著知縣冷笑,“沒有?想拿著錢幹什麽?從何處來的錢?”
“這……這錢……”
眾目睽睽之下,知縣怎能得出口。
是貪汙的修河款?
可是這麽多人,萬一有一人傳出去,那他的烏紗帽還要不要了?
“你們是誰?!”
一道帶著驚訝的少年音響起,打破了局麵。
林詩涵猛的一回頭,看見一臉訝異的唐傲。
“你……是,是你們!”看見幾人回過頭,唐傲隻覺臉上舊傷隱隱作痛,不等幾人話,一溜煙兒的跑到大夫人身側。
“娘~就是他們打的兒子!”
夫人鬆開了知縣,硬生生的抑製住了怒氣,轉頭朝著幾位客人。
“此為家事,幾位還是先走吧!今日之事若是讓本夫人在外頭聽見一個字兒,就休怪本夫人無情!孩兒的事情就一筆勾銷……”
“娘……”
“閉嘴!”夫人現在沒有空管他這些雞毛蒜皮的事。
唐傲不服氣,讓他在眾人麵前顏麵掃地,又被暴打一頓,就這麽一筆勾銷?
此時,整個知縣府內回蕩這整齊的跑步聲和盔甲碰撞的聲音。
眾人慌亂,夫人有些不知所措:“這是怎麽回事?”
知縣警惕的看著四周,一隻手攔住夫人。
遊廊走來幾人。
“唐知縣!私吞公款,該當何罪!”顧風聲音響起,得眾人一愣。
知縣心中咯噔一下,定睛一看,隻見宋太守身後跟著官兵,還有一位便衣男人。
顧風走到南宮鈺麵前,單膝跪地行禮:“微臣護駕來遲!請皇上恕罪!”
“罪臣叩見皇上!”宋太守也跟著跪下。
“屬下叩見皇上!”眾將士朝著南宮鈺行禮。
皇上!
那人是皇上!
在場人無一不震驚,夫人瞳孔不斷放大,恐懼之心占滿,不自覺的往知縣身後退了幾步。
方才她如此對當今聖上話,不得被碎屍萬段?
知縣已經被震驚得不出話,呆愣的站著,像是被點了穴似的。
南宮鈺抬手一揮,眾人順勢起身。
大佬出場,一律肅靜!
南宮鈺走下台階,抬手一招,官兵上前將幾人拿下。
夫缺即立下的跪下求饒,可已經是徒勞無功。
“皇上!皇上饒命啊——您,您想想阿月啊……阿月,快給姨娘求求情~”夫人瞥見角落看戲的唐月,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
唐月微微走上前,麵色平靜的對著夫人:“是我幫助皇上的!”
這句話無疑是給夫人一個晴霹靂,隨後惱羞成怒,咒罵:“你個死丫頭!老娘帶你不薄啊!你……你竟然忘恩負義你!你個狗丫頭!”
“您的臉皮可真是夠厚的!待我不薄?你恨不得我馬上死!你就是把我當成賺錢的工具!”唐月眼中通紅,這是得憋了多久,十八年?還是二十年!
“都是你們做些傷害理的事情,這就是報應!你們應有的報應!”
“你……”
唐月情緒很是激動,林詩涵連忙上前扶住她。
“你可能還不知道吧?你哥哥趙侍郎已經被打入牢,就算你再怎麽嘴硬,也改變不了事實!”
夫人殷紅的嘴唇不敢置信的張開。
怪不得……
怪不得聯係不到哥哥,怪不得寫出去的信石沉大海。
原來……
一切都已經在皇上的掌握之中,哥哥與丈夫貪汙公款,無論是誰,她都活不了……
南宮鈺轉眼看著沉默不言的知縣,便問:“可認罪?”
單單三字,卻在知縣腦海中回放無數次。
認罪?
不!不能認!
可是……
事已至此,不過是徒勞罷了……
知縣痛苦的閉上了眼,了句:“罪臣認!”
太守已經來了,認不認隻是他們找到贓款的時間而已。
雖有太多無奈與懺悔,可惜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已無力回。
一夜之間,開封內知縣和太守因貪汙公款,被摘了烏紗帽,知縣被當場杖斃,太守被發配南疆十年。
知縣家眷隻有唐月和她的母親沒有受到懲罰,隻不過被遣送到別處。至於其餘人,要麽被發配邊疆,要麽就是被降為奴籍。
太守府中,鑒於兒子還,加上太守是第一次貪汙公款,沒有受到過多牽連,隻是不再為官家人,降為平民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