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哄孩子
“六十萬?我這麽值錢?”
沒想到遇到的殺手,竟然是個江湖騙子。
裝作專業的模樣,背地裏和目標人物合夥騙錢,李布衣認輸投降到和盤托出,手法十分熟練,一看就是老手。
有錢分,還能把麻煩解決了,林舒當場同意。
他把李布衣拉了起來,客氣道:“剛剛我說話太過分,你別在意。”
“沒什麽,我確實給習武之人丟臉了,你說的沒錯,學這個的人越來越少,走邪路的越來越多,幾年前,我聽說上寧市有一座神秘的地下全場,獎金豐厚,但每一局比賽必須殺死對手,招攬了不少習武之人去打比賽。”
“死亡遊戲?還有這種惡心的地方……”
把人當狗一樣互相撕咬,這何止是踐踏尊嚴。
李布衣確定道:“真的有,還有中間人邀請過我,我膽小惜命,哪敢為了錢送命呢,不過很多人化身亡命徒去了哪裏,沒有幾個活著離開的。”
“窮怕了,學這個的一個比一個窮,十幾年青春耗進去,學成之後,發現屁用沒有,隻能靠一身力氣去工地搬磚,我們這一行,沒前途了。”
“我不敢真的作惡,隻能坑蒙拐騙,出此下策。”
林舒拍了拍他的肩膀,“不多說了,你嚇到我朋友了,記得給我付錢。”
“不是你女朋友嗎。”
“當然不是。”
李布衣拱手感謝,雙腿靈活的翻牆離開。
林舒走出胡同,懷裏瞬間被撲得軟軟的,韓玉緊張的抱住他,“沒傷到吧,到底怎麽回事。”
在書香家庭長大的她,哪見過這麽暴力的場麵,飛簷走壁,拳腳如風,短短幾分鍾的交手,震碎了韓玉的世界觀。
她不僅擔憂林舒,還意識到相處到差點結婚的前男友,竟然有如此陌生的一麵。
“沒事了,你看我完好無損。”
“那……他是誰呀,像個……”
“像個鬼一樣?”
韓玉連連點頭,果然女孩子對李布衣的形象判斷是一致的,像個鬼片裏的僵屍。
林舒抱住的肩膀安慰道:“別怕,是我老板和人有過節,找人嚇唬一下而已,我是保鏢就替她擋住。”
“你以前沒說過保鏢這麽危險的,你說和保姆差不多的。”她雙眼紅彤彤的,被這場麵嚇壞了。
“別哭啊,這種情況不多的,而且和家人一向報喜不報憂,我怎麽能隨便說這種事。”
“被你嚇死了。”她擦著眼角的眼淚,輕輕捶了一下林舒,然後靠在他懷裏,舒緩著受驚嚇的情緒。
兩人就這樣在胡同口相擁。
大概是突然想起了什麽,兩人觸電一般同時分開了,韓玉瓷白的臉蛋泛起紅暈,下意識的回避了林舒的眼神。
而林舒更尷尬了,剛才自己智商掉線了,居然說什麽和家人報喜不報憂,誰是家人啊?
韓玉和他分手三年了,現在最多叫朋友關係。
剛剛的對話根本不是一對分手男女的狀態,而是他們倆沒分手之前才有的對話。或許是情況緊張,讓他們下意識的回到了過去交往的氣氛裏。
韓玉低著頭,意識到自己激動的過頭了,淑女講究儀態,此時卻因為林舒失態了。
“對不起啊,嚇到你了。”
她咬著嘴唇,小聲道:“我想喝杯奶茶。”
林舒笑了,很少見到她小女生的一麵,“好,去奶茶店,人多熱鬧,你就不那麽怕了。”
馬路對麵不遠,剛好有一家奶茶店,夏天清涼,韓玉卻要了一杯熱飲,驚魂未定的喝了一口,暖進了胃裏,正要開口問話,林舒突然伸出手,擦了她的眼角,“眼妝花了一點。”
“謝謝。”
“雖然……分手了,但我還是希望你一直漂亮下去。”
韓玉低著頭,咬著吸管,沒有正麵接下去,沉默了一會,問道:“剛剛看到的,就是你練過的東西?”
“算是吧。”
“以前在一起的時候,你說過你小時候跟過一個師傅練拳腳,我以為你是逗我開心,編的故事。”
“真假無所謂的,那些本來就有點脫離生活。”
韓玉繼續好奇道:“那為什麽突然不打了。”
“他認輸了呀,打不過我。”
“就這麽簡單?”
普通人理解的打架,那得打個滿身泥土,打上頭了,那必須有人頭破血流才算結束,可韓玉看到的畫麵很奇怪,兩人出手狠,停的也快,規規矩矩,幹幹淨淨。
有一種……比武點到為止的感覺。
“以後還會有這種事嗎。”
“擔心我?”
韓玉愣了一下,點點頭,承認了心情,“擔心。”
這下換林舒懵了,為什麽要擔心?
她根本不喜歡這位前男友,從戀愛到訂婚,都是在完成父母眼中的婚姻任務,她為什麽要說擔心。
你不要說這種話好不好……這會讓林舒更矛盾。
這時候,電話突然響了。
林舒一看,居然是大小姐,接了電話就被破口大罵。
“林豬!你死哪去了!還不來接我下班!”
“嗯?你還沒下班?”
“你白癡嗎!你說的最近晚上不要一個人走,要在你的安全範圍,我當然要等你了!快來接我回家!”
我靠!
林舒隨便嚇唬大小姐的話,她蠢萌的當真了。
掛了電話,隻能和韓玉匆匆告別,打車離開了大學城。
到了公司裏,辦公區的人早就下班了,黑漆漆的一片,推開總裁辦公室的門,一隻高跟鞋精準飛過來。
要不是林舒身手好,就要用臉接鞋子了。
他接住高跟鞋,滿臉堆著笑,“小姐,我是去大學城辦事了,不是偷懶,你別生氣。”
“滾過來!”
“你……你下手輕點。”
把大小姐氣成這樣,免不了一頓打,林舒隻能忍著。
拳頭打完,又上高跟鞋,白千尋氣的臉蛋紅撲撲,透著可愛的孩子氣,她打得氣喘籲籲,額頭都出汗了,每天的運動量全靠毆打保鏢。
“氣死我了!”
“不氣不氣,再打一會。”
“餓的沒力氣了,還打什麽,皮糙肉厚像頭豬。”她氣呼呼的伸出雙腿,“給我穿上。”
“哦。”
一雙白皙的長腿伸出來,林舒拿起高跟鞋幫她穿好,別誤會,那不是大小姐勾引保鏢的暗示,而是白千尋骨子裏的熊孩子之魂。
林舒現在哄孩子的工作越來越頻繁了。
穿好鞋,她把包包丟到林舒手裏,意思是現在就走。
到了家吃晚飯的時候,白千尋問道:“你這幾天查的怎麽樣,那個……那個殺手是哪來的,誰雇傭的。”
“額……沒查清楚。”
“笨死了,你是保鏢,這點工作都做不好。”
“殺手信息很保密,根本查不到,你再耐心點,除了晚上回家,白天不會有事,不影響你工作,有我這個第一保鏢在呢,哪個殺手來也沒用,你看那天晚上,他剛跟蹤我們,我就發現了。”林舒厚臉皮的自吹。
白千尋偏偏信了,“算你有點用,能打贏天荒地老,其他的小角色,你就別磨蹭了,盡快解決。”
天荒地老?
林舒想了一會才反應過來,那是哄她睡覺時候,瞎編的什麽天字一號殺手。
李布衣的出現,居然間接的幫助了林舒的工作,哄騙大小姐晚上乖乖回家,還能對他多了信任。他的工作就是要隨身跟隨,但白千尋因為討厭他,總是有計劃之外的行程,難以掌控。
現在好了,白天公司,晚上回家。
他突然覺得,這個殺手的存在,得繼續編下去。
夜晚,林舒照例在自己的小臥室裏做肌肉記憶的運動,大小姐推門進來,熟練的坐在床上。
“睡不著,聊一會。”
又要哄孩子睡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