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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生意

  「路少琛啊,我認得他的呀,以前是個二流子,後來不知怎麼的就混進縣衙當起官差來了,成天狐假虎威招搖過市!說起來他還調戲過我隔壁的三姑娘的二姨的弟弟的侄子家養的一條狗,你看連狗都要調戲的男人,不作興的呀!」

  「我聽說他和燕捕頭的女朋友也拉拉扯扯不清不楚的……他還摸過我屁股!!」

  「縣衙那個琛哥啊,男女關係混亂,一天要嫖二十個!這是他以前的東家,那個開錢莊的童老闆的手底下的人的朋友,告訴我的!」

  「他不僅嫖女的還嫖男的,他跟地主親口說的,地主的女兒可是我兒子的同學!」

  ……

  「琛哥……[嗶]了一條狗,」隔日,小鳳翻看報紙,邊看邊念,「琛哥不僅[嗶]過一條狗,還強吻過一個八十歲的老大爺……」

  「還有,一晚上能嫖二十個,男女不忌,簡直是個變態色魔!」阿七探頭,「這也太誇張了,他哪裡有錢去嫖,還嫖那麼多?地主,你真跟別人說琛哥這個那個……」

  「我沒有啊!」地主十分無辜,想了一大圈才想起來,「那天少琛被那個胡人男子叫什麼格倫的強吻,晚上我把這事當笑話講給我老婆,難不成他們傳的是這個?」

  「你幹嘛跟你老婆說這個嘛!」

  縣衙里,所有人都一臉責備地朝向地主,地主頗感冤枉:「我隨口一說,也……不是說成報紙上這樣的嘛!」

  今日的報紙,被路少琛的軼事佔了大半,小鳳又翻到了一篇:「哇,這裡還有!琛哥還趁著洗澡非禮過燕大哥?!這是真的假的?」

  阿七剛要嘀咕「男人一起泡澡的時候打打鬧鬧有什麼了不起」,小鳳一拍桌子十分不滿:「燕大哥是我的,誰也不許非禮他,他只能被我非禮!等會我就去報社投稿,把這篇糾正過來,把琛哥的名字改成我的!」

  大家哄然:「你這是以訛傳訛,糾正個屁啦!」

  說曹操曹操到,燕祁雲一進縣衙就感覺到氣氛凝重:「發生什麼事?」

  「自己看吧。」

  地主把今日的報紙丟給燕祁雲,後者掃了眼蹙眉道:「琛哥今天人呢?」

  「躲在家裡了,大人停了他的職……」阿七小聲問道,「燕頭,縣裡的人,不會真的把琛哥當成害死那女騙子的殺人兇手了吧?」

  小鳳幸災樂禍道:「三人成虎,傳著傳著,連編故事的人都信了,這也說不定哦!」

  「那現在怎麼辦呢?」

  「哼哼,那……你們就要仰賴我了,」她突然得意地挺起胸膛,「別忘了我是靠什麼吃飯的,只要我今晚編個故事給報社,就說那個嚴大娣不僅是個女騙子,還玩弄過琛哥的感情並拋棄了他,因此琛哥才會變態,那麼所有的問題就都能迎刃而解……」

  阿七抗議:「扯淡吧你,這叫什麼解決問題,這叫煽風點火!」

  小鳳在阿七眼前晃動一根手指:「嘖嘖嘖,這你就不懂了,在我家裡,這一招叫移花接木。雖說這女騙子死了,到底是女子,人們容易同情弱者;但是呢,大眾又最不能容忍潘金蓮。所以只要把琛哥描述成一個武大郎,人們自然而然就會對他寬容許多。我將這種奇怪的現象稱之為武大郎效應,反之,若琛哥是女的,那騙子是男的,就是秦香蓮效應,總之天下之人最恨負心薄倖之人,只要滿足了他們的想象,誰死不死的他們才不會認真去管呢!」

  燕祁雲把她撥到一旁:「你就不要亂出餿主意了,這件事荀大人怎麼說?」

  地主為難地道:「荀大人叫我們不要管,過段時間人們就會把這事忘了,少琛也就能來縣衙做事了。不過……影響還是留下了,對少琛來說可能不太好。」

  燕祁雲一愣:「大人真不許我們搭理?」

  「是啊……」

  「我去跟那報社的掌柜談談,至少也得寫一篇澄清吧!」

  地主叫住了他:「祁雲,你不用去了,我一早就去找過來掌柜,他同意是同意了,但他說,造謠容易闢謠難,即便把澄清登了,也不一定會有人看。現在只能等明天……」

  阿七嚷嚷起來:「那就任琛哥被誣衊嗎?這……一看就是假的嘛!」

  小鳳說:「所以說了,你們不如仰仗我,用謠言擊破謠言……」

  「不可能!」燕祁雲斷然否決。

  「那就還有一種辦法,」小鳳再出主意,「去報社問一問,寫這些謠言的都是什麼人,把這些人都抓起來?」

  地主道:「這個我也問過了,奈何來掌柜拒不交代,說人家來匿名投稿,他只負責收稿付錢,其他一概不管,也沒留投稿之人的名字。」

  「這麼不負責任?你為什麼不抓那掌柜?」

  地主反問小鳳道:「依照哪條法律抓呢?又沒有造謠罪這一條!其實知道了他們的名字也沒用嘛,頂多警告警告。而且說起來,報社這行當是朝廷扶持的,約等於他也是朝廷的人了,跟我們平起平坐,我們沒本事拿人啊!」

  阿七舉起了他的新喇叭,朝向街對角的報社:「當真這麼老卵?」

  「把你這東西放下來!」地主按下阿七的喇叭,語重心長道,「朝廷扶持這樣的行當是有用意的,說白了就是借報社傳達上頭的意思,同時也借報社監視各地的衙門。他們是上頭專門散播下來的眼線,不好惹啊。」

  「那也不至於亂收稿子造謠傳謠啊!」

  「他花錢買稿子,別人也願意編故事給他,有錢賺何樂而不為呢?雖說這行當是朝廷扶持的,但畢竟自負盈虧嘛,都是生意,商人什麼做不出呢?」

  「生意啊……」小鳳翻看了幾頁,發現著報紙原來還有個板塊可以登小說,冒出了一個主意,「能撈就撈,確實也是我的作風啊!」

  隔日的報紙上,出現了一篇正連載的新作,講述在一個小地方,人們都喜歡嚼舌根,不僅造謠還傳得真真的,最後把無辜的當事人逼至自殺,但並沒有一個人對此進行反思。因為這故事文筆不錯,又涉及到男女愛情,大家都很喜歡看,七天之後連載結束,茶館里還有人將之改成了評彈來唱。至於這故事的重點嘛……貌似卻無人理會了。

  不出荀鶯所言,他們果然忘了路少琛的這檔子事,轉而關注其他新鮮的訊息。現在小說欄上的幾個連載故事成了百姓們茶餘飯後的新話題,路少琛便又回縣衙繼續做事,只是最近還是不敢巡街,一巡街,就覺得街坊們看他的眼神怪怪的。

  「其實呢,我也不至於會被謠言逼得自盡身亡……」路少琛評價小鳳的那個新故事,「你為什麼不把我寫得英明神武一點,讓那些造謠的人羞愧而死?」

  「因為在我的故事裡,只有我才可以英明神武!」小鳳卻已樂呵呵地埋首於新稿子中,「你看那些笨蛋,談論這故事談得好不開心,卻一個個渾然不覺這故事說的就是自己——這不就是很有趣的一件事嗎?」

  然後她突然抬起頭:「哎呀對了,都被這報社的事情轉移了注意力,現在還有誰記得那個咬死嚴大娣的怪物上哪兒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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