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常儀
“嘔……”
常儀趴在蠶邑內用來排水的水溝邊狂吐不止,卻什麽都沒吐出來,消化能力太強大的優點是不管吃什麽吃多少都不怕消化不良,缺點是想吐出點什麽時卻發現早已消化幹淨。
“阿元,我恨你!”
我不恨你。
“你太無恥了。”
有必要這麽大反應?
“你用我的身體吃人,你居然有臉說有必要這麽大反應?”
食人又怎麽了?現在這年頭,一百個人至少六十個吃過人。
“全天下人吃屎你也跟著去跟吃?”
我沒那麽無聊,我隻是正好餓了,他們又剛好湊上來,省了我辛苦跑城外狩獵的功夫,我想不到到嘴的肉不吃的理由。
常儀在心裏一萬遍問候常儀的祖先。
對了,不要問候我的祖先。
“你沒有祖先?”
我自然是有祖先的,隻是怕你以後後悔。
“我才不會後悔。”
那隨你高興好了。
吐了很久,發現那些人腦髓是真的消化幹淨後常儀難受的站了起來。
吃都已經吃了,消化也已經消化了,事已至此,除了接受還能如何?
常儀揉了揉自己的臉,將被阿元氣出來的怒氣都給揉掉。
調整好了表情,常儀繼續去拜訪蠶邑的各家糧鋪。
買糧不是個容易的事。
氓庶買輛,一次也就買一兩日的口糧,更多的不是不想買,而是買不起,隻有貴族與豢養著諸多奴隸的有姓庶人才會在家裏囤著一年半載都吃不完的糧食,尤其是貴族,平常的存糧量全家吃幾十年都吃不完。
岷江發源於綿延千裏的岷山深處,一路南流,衝出岷山的崇山峻嶺後折向西南,最終注入漓水,也是漓水上遊最大的支流。
岷江自身也有大大小小數十條支流,構成了岷江流域。
岷江中下遊流域的國族都是糧食出口國,濁山也不例外,平時想在濁山一口氣買一大筆糧食並非難事,畢竟就是靠這個賺錢的,但現在有了問題。
濁山隰叔禁止大宗往外出售糧食,而他對濁山國的控製力還挺強的。
執政初期想弄死他和濁山姮的人可沒少過,公族宗室當初想被扶風侯選上的人太多了,最後扶風侯選了濁山隰叔。
美人,江山都沒得到,想弄死濁山隰叔是人之常情。
可惜技不如人,全被濁山隰叔給反殺了,清理了一大波貴族,很是鞏固了一番國君的權力,遠遠超過了前幾任君侯。
帝國雖然已經有一兩個國家在部分地區廢井田,允許土地私有,但那隻是少數地區的小眾,土地製度的主流仍舊是井田製,濁山國的糧鋪背後全是早期被收拾怕了的貴族。
君侯的控製力強,詔令的自然執行度自然也強,既不會完全出不了都城,也不會被扭曲得鬼都認不出來。
濁山隰叔不是君侯,但他如今是濁山國實際上的統治者。
常儀很是無奈的一家一家買糧,每家買個一車半車,全城逛下來.……估計還是不夠,不過岷江流域又不止濁山一個方國,雖然不如濁山,但存糧也還是有的。
買糧的時候常儀也見識到了聞名天下的濁山錦之精美,糧食不能大宗買後,來往的商隊幹脆重點買濁山錦和鹽了。
外麵世界的紛亂,仿佛對這個國都毫無影響,仍舊安逸祥和。
卻也隻是仿佛,真沒影響的話濁山隰叔也不會禁止大宗的出售糧食。
常儀一邊用珍寶換糧食一邊繼續與阿元聊著關於西荒的話題。
我有個事想不明白,太昊氏是炎帝之後,也是曾經所有風姓氏族的領頭羊,怎麽會被封在貧瘠的西荒?
雖然沃州風姓和兗州風姓的封地也比不上別的地方,但那隻是開發度不高,實際上土地肥沃,氣候溫暖宜人,潛力很大,不像西荒,雖然有著豐富的礦藏,以及青鹽,但大部分地區都不適合耕作,隻適合遊牧。
雖然遊牧方國也有如辛國一般另辟蹊徑的特殊存在,但西荒不在此列,海拔太高,土地貧瘠,不少地方冷得連草都不長,而長草的地方……冬季太長,返青期短。
阿婧的冰期輪回理論你可還記得?
記得……西荒曾經不是如今這般模樣,隻是因為冰期的冷暖交替和氣溫整體一直呈下降趨勢才變成如今這般模樣的?
一半。
另一半是?
地殼活動。
聽不懂。
大荒是顆球,這顆球的殼並非固定不變的,而是一直都在運動的,高山會陷落為深穀,平原化為海洋,海洋隆起為高山,你去西荒的底層裏挖挖應該能挖到幾千萬年前深海生物化石。
幾千萬年?
這有什麽好奇怪的,把星球比作人的話,它已經活了快四十萬萬年,隨便眯一會都是幾十萬年,活動一下,幾千萬年,沒毛病。
常儀一時無言,如果大荒已經存在了四十億年,那活動一下就是幾千萬年的確沒毛病。
幾千萬年,彈指間罷了。
隻是,深海變成高原,自然之偉力太無與倫比了。
還有,西荒曾經也沒現在這麽高的,那裏曾經森林茂盛,河流湖泊密布,比現在的九州還要宜居,哪怕是六千五百多年前太昊氏分封西荒時,它也還有著極為茂盛的植被和溫暖宜人的氣候,可惜因為冰期的關係氣候一直在下降,海拔又一直上升,到現在.……你也看過了。適合發展農耕的土地很少,更多的還是草原,北部是雪國,南部倒是有不少適合農耕的地方,但太熱了,瘴癘橫行、瘧疾肆虐.……農耕文明發展雖然需要溫暖的氣候,但溫暖過頭了就不是助力了。
常儀想想自己曾經逛西荒時在西荒南部見到的雨林,無法反駁。
雨林是一個生態係統極為豐富,充滿了活力的地方,每一寸土地都充滿了廝殺。
據說太昊琰曾嚐試向南開發,避開與九州太早衝突,結果嘛,從她現在還在打冀州的主意足以看出人族在西荒南部的適應程度。
帝都那三個家夥若結盟,說明與西荒的戰爭正式提上日程,不知道太昊琰會怎麽做,我記得她好像和龍伯打了不少年了。
西荒不止人族一個種族,還有個很難說誰更古老的龍伯。
在人族的記憶裏,有記憶的時候龍伯就已經在西荒生活了。
龍伯對人族也差不多,有印像的時候人族的祖先也已經在西荒生活了。
不同的是,在蠻荒紀的光炎遂中期,距今約莫七千六百年前,冰期來襲,人族實在是住不下去了,炎帝帶著人族東遷至南荒北部,如今的冀州西部,隨後人族在如燎原之火般發展了起來。
西荒,直到後來太昊分封才開始重新回到人族的手裏。
隻是開始,正如權力沒有真空期,土地也沒有。
人族離開後龍伯人占據了人族曾經的地盤,人族後來回去和龍伯人打了很多年才搶回一部分祖地。
如今的西荒人族自然不止風姓,但其中與龍伯仇最深的莫過於風姓氏族,而風姓氏族中和龍伯恨最深的莫過於太昊氏。
數十年前的自然災害龍伯自然也沒能僥幸逃脫,許多支龍伯部族向南遷徙至人族的地盤……戰爭是不可避免的。
算算時間,太昊氏和龍伯打了也有四五十年了,自然,這個四五十年有水分,實際上也隻有龍伯剛南遷時打得比較激烈,後來大概是發現都奈何不了彼此,再加上自然災害結束,戰事的激烈程度直線下降,想起來就切磋一二,想不起來就拉倒。
直到最近幾年,氣候又開始變冷了。
隻是這回沒有曾經的七年自然災害那麽突如其來與劇烈,而是一種溫水煮青蛙般的變化,九州地區現在都還沒受到影響,但龍伯的疆域全在北方,屬於最先發現的,又開始向南遷徙了。
帝都這些年忙著四處平亂,太昊琰一直都沒落井下石,讓人懷疑她有沒有君侯的道德素質也是因此,不是不想落井下石,著實是她也沒空。
東邊和帝國打,北邊和龍伯打,這簡直是死局。常儀道。
應該會和龍伯和談。
都打了這麽多年了,殺了彼此那麽多人還能和談?
太昊琰又不是氓庶,做為君王,族群利益才是最重要的,沒這個認知,還當什麽君王?
龍伯能答應?就算不談仇恨,龍伯南遷是因為北方住不下去了,這可屬於不可調和的矛盾。
這個就得看太昊琰是否舍得,七年災害的時候西荒人口斷崖式銳減,後來又打了這麽多年,死了那麽多人,西荒現在應該有不少富餘的土地。唔,我要是她,這種情況肯定會用那些土地把龍伯綁上自己的戰車。
常儀下意識想說什麽,但想想自己幹的事,又覺得那不算什麽了。
太昊琰可比自己倒黴多了。
打贏了得不到更大的好處,西荒人口太少,吃不下九州,而打輸了……以後如果比慘,常儀覺得自己可以甘拜下風。
不過話說回來,常儀又覺得自己和太昊琰談不上悲慘。
自己哪怕日後身敗名裂遺臭萬年也是出自本心的選擇,無怨無悔。
太昊琰,估計也無怨無悔,不然也不會自立為王斷了自己的後路。
一點都沒有悔意的人,不論結局如何也談不上慘。
常儀在日正時尋了一家食肆吃東西。
所幸蠶邑商貿發達,故而掛四個幌子的食肆到處都是,不乏肉食,不然常儀就得考慮出城打獵了。
常儀點了一頭烤野彘。
彘肉腥燥不如羊肉好吃,但價格也比羊肉便宜,尤其是野彘,因為肉質比家彘更難吃,價格也更便宜。
常儀如今對食物的味道沒有任何要求,能補充身體所需的能量即可。
野彘的味道,再難吃也不會比草木石頭難吃。
元充滿了好奇心,好奇旺盛到撿著塊石頭都能咬一口嚐嚐味。
更令常儀無奈的是,自己的牙齒啃得動石頭,因此元的嚐味是真正意義上的咬下一口石頭嘎嘣嘎嘣嚼碎了咽進肚子裏,若是味道滿意,整塊石頭都會啃光。
雖然進食的是元,但常儀也會共享到石頭的味道。
多年摧殘下來本來就沒什麽挑食毛病的常儀對食物的要求更是降到了最低。
隻是這回並不想吃肉,雖然漱口五十四遍,但總感覺口腔裏還有兩腳羊腦髓的味道,現在隻想吃草。
草能提供的能量遠不如肉類,而自己每日所需的能量太大,真吃草,一整天都不用幹別的了,哪怕不想吃肉也隻能吃肉。
食肆裏裏閑談的客人目瞪口呆的看著常儀用割肉的石刀將野彘分割成頭、四肢、以及軀幹等部分,再抓起一條彘腿啃了起來。
雖然是用手抓著吃,但常儀的動作有一種行雲流水的優雅感,一點都不會給人以粗俗的感覺,但速度一點都慢,一條彘腿很快便什麽都不剩了,連骨頭都被嚼碎了咽下。
人族自然也是嚼骨頭的。
骨頭也是食物,雖然比不上肉,但也是帶葷腥的食物,貴族用餐,肉吃完了,骨頭都會用來賞賜奴仆。
嚼骨頭很正常,但少女你嚼骨頭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量也有點大?
食肆給常儀上的烤彘是一頭半大的野彘。
野彘的髒器也是可以吃的,但除了彘心,都很難吃,隻有奴隸和最底層的氓庶才會食,因而食肆裏的烤彘在烤之前就已經挖掉了所有髒器,縱是如此,烤彘連肉帶骨頭也有三四十斤重。
常儀已經啃掉了一整條後腿,正準備抓第二條。
“女郎可是常儀?”
常儀抓著彘前腿詫異的看著麵前的中年男子,雖然保養得不錯,看著不到四十,實際上該超過五十了,容貌並不特別出眾,但自有一種鋒銳的氣質,最重要的是對方穿的是濁山錦。
隻有貴族才能穿絲綢,氓庶穿錯衣服是要殺頭的。
濁山國的貴族,可能有一兩個認識常儀,但常儀很確定自己哪個都不認識。
“你是?”常儀挑眉。
他以前在我周圍出現過?
並非每個人都能記住自己生命中遇到的每一個人,包括走在大街上時眼角餘光掃到過的路人,但常儀能,因為她有元。
她和元幾乎共享所有的感官。
幾乎,指的是兩個人的思想不共享,想知道對方在想什麽隻能靠猜,以及常儀看到的東西,元也能看到,而元看到的東西,常儀看不到。
元很確定的回答。沒這個人,不過他看你的眼神,感覺充滿了複雜的情感,你渣過他?
我從母胎單身到現在。
男人解剖過不少,有活的有死的,但超出男女界限的卻是一個都沒有。
哦,我忘了你現在還是個雛呢,一把年紀了還沒嚐過男女之事,以後消失的時候該多遺憾啊。
你很喜歡旁觀男女之事?
本人這點節操還是有的,你真要和哪個男人發生點什麽,打聲招呼,我會斷開和你所有的感官共享。也別懷疑我是不是騙你,感官共享斷開了,你也會知道的。
感官共享還能斷開?
能啊。
怎麽斷開?
隻有我能斷開。
常儀死心。
這世間最快的是什麽?
是閃電?
不。
是思想。
常儀在腦子裏與元你來我往過了幾招,現實中卻是不足一息。
雖然沒占到什麽便宜,但元也提醒到常儀了,男子的眼神飽含的感情太豐富了,而這樣的眼神她也不陌生。
“我叫杜簡,你可以稱我為簡叔。”
常儀一臉無奈的道:“你也是我阿母前情人?”
杜簡露出了驚喜之色。“芕與你提過我?她怎麽與你說我的?”
常儀殘忍的搖頭。“她什麽都沒提,我是猜的。”
常儀依稀記得很小的時候芕還有別的情人,但因為一件意外,芕和那些情人都斷了,常儀也就漸漸忘了,不曾想——
二十幾年過去才發現自己當年見過的那一兩個情人真不算什麽事。
這些年聽說過的,見過的舊情人……饒是那是親娘,常儀也不得不佩服,見過私生活豐富的,但親娘你以前這私生活未免也太豐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