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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叔麥

  叔麥是一個盜賊,確切說,是前兼職盜賊。


  曾經本職是農人,如今兼職農人,主職牛倌。


  叔麥做夢都沒想過自己有一日自己能過上吃飽飯並且不時能吃上肉的日子。


  也因為過上了做夢都沒想過的好日子,叔麥始終記得命運的轉折點。


  那是亙白1115年,記不清多少個日子沒下雨,地裏的莊稼枯死了半數,稅賦卻一點都沒減。


  有一支滿載的商隊經過,發現的村社想吃下,但商隊人多,村社吃不下,便聯絡了周圍的村社一起幹。


  湊夠了商隊五倍的人數,本以為會手到擒來,結果卻是被殺得落花流水。


  商隊的護衛們比盜賊更像盜賊,比盜賊們更加興奮的從車底下抽出了精良的刀劍。


  叔麥,那時還不叫叔麥,叫阿三,在混亂中被砍了一刀,然後被俘了,和一起被俘的同伴被繩子捆成一串帶走了。


  出乎意料,商隊,準確說是護衛們並未殺他們,也沒將他們煮了打牙祭,而是給他們上了藥,還給食物。


  食物是有代價的。


  護衛分出了一個人教他們識數識字,學會了才有飯吃,學不會就沒有,學得最快的幾個還會有一碗肉湯。


  湯裏的肉塊分量很足,有嬰兒拳頭大,阿三從未見過如此豐盛的肉湯。


  雖然已經很大了,但阿三和同伴們不約而同的發現,自己非常有學習的天分。


  在將商隊送到目的地後護衛們便與之分手了,將俘虜們帶回了一座位於山中的營寨。


  半日勞作,半日讀書識字。


  匪寨的種植和外麵不太一樣,用的農具很好,將種子播成整齊的長條,將糞便、枯枝腐葉收集起來發酵,再埋在地裏.……林林總總不勝枚舉,阿三都偷偷記了下來。


  如此學了兩個月,在阿三認識了超過兩百個常用字,先生讓他挑一兩個字起一個正經的名字。


  他選了麥,希望以後每天都能吃麥飯吃到飽,圓蔥也不錯,但沒麥飯那麽頂餓。


  雖然前麵兩個兄長都已經死了,但他仍是第三個孩子,所以叫叔麥。


  先生沒學會的以後隻用耕作和為營寨幹活,不用再來學習,並且開始拿工錢。


  讓他繼續學,但隻能以後去書樓借書自學別的文字,並隻能用私人時間,以後他的半日學習時間不再是讀書識字,而是跟著獸醫學怎麽照顧牛馬等牲口。


  也不用勞作了,半日勞作時間跟著工匠們學習怎麽做農具。


  夥食待遇比之前好了一個檔次,每隔一旬就能吃一回肉,如果學得快,還能再加一餐肉。


  叔麥將肉偷偷藏了起來以後,但肉沒幾天就長蟲了,叔麥隻能吃掉,差點死掉,醫者給他灌了很多水催吐才將肉和蟲子都給吐出來。


  醫者衝著地上的嘔吐物,不難辨識出是什麽。“你吃蟲子也就算了,但那肉都長毛了你居然也吃。”


  叔麥忍不住看著吐出來的肉哭了。


  醫者無奈的安慰道:“除非是鹹肉,否則保存不了多久就會壞掉,壞了的肉很容易吃死人的。”


  叔麥哭得更厲害了。


  “你如果想讓你的家人吃上肉就好好學,等你達到標準了就可以回家了。”


  叔麥驚訝的看著醫者。“你們會放我走?”


  醫者:“當然,不然教你這麽多東西幹嘛?你現在學得越多越好,以後你的家人能吃上的肉就越多。”


  叔麥學得更勤奮了。


  兩個月後便學會了如何伺候牛馬,學會了製作各種農具,寨子裏又讓他跟著護衛學習弓術,時不時進林子裏轉悠,就地取材設置陷阱捕獵野獸,學習辨識可以食用的野菜和草藥。


  學了兩個月,又學怎麽挖渠灌溉田地。


  都學會後營寨表示他可以回家了,順便給了他一個任務,或者說,一份工作。


  牛倌。


  在了解他老家的村社和人口情況後,營寨決定為那裏的農人提供租牛生意。


  農忙的時候將牛租給農人,由租的農人照料,但農閑時沒人租牛,得有人照顧牛,營寨決定聘用他,酬勞是一種叫銅錙的銅錢,他想換成糧食也可以。


  他接受了,然後帶著營寨借他的幹糧、同鄉的家書和工錢跟著一支要出任務但路線大半相同的護衛一起走。


  回到家時父親已經餓死了,隻剩下母親和七弟和十妹,另外兩個弟弟和妹妹,還有更小的一個弟弟都沒了。


  看到以為早就死去的他活著回來,一家人高興得大哭了一頓,將用家裏剩下的食物做了一頓豐盛的大餐。


  叔麥吃完後將家書和同鄉換成了糧食的工錢挨家挨戶送到家,告訴他們人還活著,隻是一時半會回不來,但也沒有危險,有吃有喝有錢賺。


  在他用山寨給的錢找人一起幫忙將牛棚搭好時,一支北方來的販牛商隊將山寨說的三十頭犍牛送了來。


  他看得咂舌不已,這支商隊帶的牛少說也有好幾百。


  犍牛安置好後,農具需要的金屬部件也被一支商隊送了來。


  他教了村子裏的人如何用木頭製作農具的木製部分,再買了下來,和金屬部分組合起來租給農人,不需要金屬部件組合的純木製農具則賣給了商隊。


  也想過賣給農人,但都買不起,也怕買了後被搶走,寧願租。


  叔麥背後是山賊,貴族和地主老爺們似乎很怕,沒人來強買強賣山賊讓他管理的財貨。


  叔麥過上了非常規律的生活。


  農忙時將每一頭牛量好腰圍再租給周圍的村社,農人借牛都是以村社為單位,借回去後一起照顧一起共耕,若牛有意外也一起賠償。


  農忙結束後牛送回也要量腰圍,看有沒有瘦太多,如果瘦太多,說明農人用的時候因為不是自己的牛就不愛惜,下回就不租了。


  農閑時從農人的手裏購買品質好的牧草喂牛,記錄牛每尋的腰圍變化,每隔三個月會有一名遊醫來檢查,順便買走農人采摘的藥材、製作的木製農具,編製的草履草席、篾器等東西,用村社需要的針頭線腦和鹹魚換。


  村社很喜歡遊醫,遊醫也很喜歡村人,每回在村社的幾天都會在曬穀場時給村人們講北方一個叫辛國的國家的事。


  在辛國,法律的地位是最高的,它沒說一個人有罪,那麽即便是大君也不能說一個人有罪。


  那裏的人們每天都能吃上肉,稚童都能讀書識字,以後找到一份好工作,賺很多錢。


  在辛國,讀書識字的人找工作會更容易,找到的工作也會更好,聽得村人們羨慕不已,遺憾自己沒生在辛國。


  除了照顧牛,叔麥在白天還要帶著村社的年輕人修渠引水灌溉,增加糧食產量。


  租牛的代價便是村社地裏收成的一成,糧食產量增加,秋收時他能收上來的糧食也會多。


  秋收時收租子,將收上來的糧食交給山賊派來的人,並交接送來的糧種。


  山賊提供的糧種比農人自己的種子更好,還便宜,農人都很喜歡。


  平時閑暇時還要采摘野菜,給牛擠乳,牛擠的乳也是他的工作酬勞,他照著營寨時學的方法將牛乳都製成了奶皮子,一家人分著吃。


  晚上還要在村社的曬穀場教村社的人識字識數,山寨許諾過,如果村社裏的人學得好,他們會雇為牛倌。


  每隔半年山寨會派人來考核,通過了就會帶走去別的村社當牛倌,但考核很嚴格,很少有人能通過。


  二十頭犍牛裏有十五頭是母牛,在他的照顧下,第一年有七頭母牛揣了崽,牛犢生下來後是三公四母,上麵給他發了一筆豐厚的獎勵,然後牽走了三頭成年母牛,告訴他,這一片的農人用不了這麽多牛,這幾牛要牽到沒有牛的地方去交給那裏的牛倌,讓他好好照顧牛犢和剩下的牛。


  還讓他寫了一份交接文書,一式兩份,證明牛交給了對接的人。


  他用這筆錢加上之前攢的工錢成了家,蓋了更大的新房子,讓牛住進更舒適的住處。


  那一年,渠修好了,灌溉和施肥讓糧食產量增加,叔麥帶著村人在渠裏養了魚鱉準備長大後吃。


  家家戶戶都有了些積蓄,封君的稅官來征稅時難得的臉色沒那麽難看。


  一個月後封君征稅了。


  不肯交稅的人被絞死在曬穀場,家家戶戶攢的積蓄都沒了。


  第一個孩子的出生都不能讓叔麥高興起來。


  等了一個月,在遊醫來檢查牛群和收貨時,叔麥私下裏問他,山寨能不能殺了封君,然後像管理山寨一樣管理這裏。


  遊醫用一種驚奇的眼神看著叔麥。“你為什麽會這麽問?”


  “山寨做得到的,不是嗎?”叔麥道。“方圓百裏所有的村社都直接間接的向牛倌租牛,隻要你們開口,我們就能召集所有人一起造反。”


  村社的人相信牛倌,而牛倌聽從山寨。


  簡單的邏輯讓叔麥明白山寨殺死封君的難度非常小。


  遊醫拒絕。“我們不會那麽做。”


  叔麥怒道:“我在山寨的時候你們告訴我,你們要讓天下氓隸都過上吃飽的好日子嗎?可是,我們才有了一點錢,封君就加稅,不論我們怎麽努力勞作,我們永遠都不可能吃上飽飯。”


  遊醫歎了口氣。“你說的是對的,但有一點你搞錯了。”


  叔麥不解:“叔麥?”


  “我們的確有能力殺死這個村社所屬的那位上士,但上士是一位大夫的家臣,打狗還要看主人。”


  “你們打不過大夫?”


  遊醫想了想,回答:“打得過。”


  “那為什麽?”


  “上士是大夫的家臣,大夫是國君的家臣,國君是人王的臣子,而人王是整個人族的王。”


  “那就將人王一起殺了。”


  遊醫噎了一瞬。“殺不了,殺了也沒用,帝國每一片土地上都有封君。”


  叔麥不明白。“那又如何?”


  遊醫想了想,給叔麥舉了兩個例子。“有兩個人是鄰居,他們家裏都有很多的奴隸,有一天,其中一個人養的幾個奴隸造反殺死了他。死者的孩子求鄰居幫忙,你說鄰居會放走奴隸還是處死奴隸?”


  叔麥沒有奴隸,但他見過奴隸。


  大概幾年前有逃奴途徑這裏,雖然那不是上士的奴隸,但他還是組織了人手幫忙抓捕。


  叔麥似懂非懂的看著遊醫。


  遊醫想了想,趁機推薦了叔麥一些書,都是人族第一史冊《大荒紀年》裏的篇章。“這些書你有的便多看看,沒有的,我下回來想辦法給你帶,你多看看,或許就明白了。”


  離開山寨後叔麥也沒停止閱讀。


  山寨的那段經曆讓他深刻的意識到什麽有文化就有肉吃,銀耳哪怕回了老家,每回有人來交接東西都會托人下來時給自己捎兩卷書。


  遊醫既然推薦,叔麥便托人捎。


  因著托人捎書的豐富經曆,叔麥知道,最容易找到的是百工稼穡方麵的書,其次是風土人情、遊記等雜書,然後是百家學說的典籍。


  後麵兩種可能等個一年都等不到,叔麥做好了長久等待的心理準備,然而第二個月書便送來了。


  因為稅賦增加的緣故,需要掙更多的錢,白天從早到晚都在幹活,沒有時間,叔麥奢侈的在夜裏點了油燈,就著油燈閱讀。


  遊醫推薦的篇章都是炎帝和青帝時代的曆史,非常之生僻。


  《大荒紀年》從炎帝立國開始記載,起勁已有七八千年,如此漫長的曆史,哪怕有人想將《紀年》的每一篇都給看完也得考慮一下自己有沒有那麽長的壽命。


  久而久之,大部分讀史時都隻讀白帝之後兩千多年的篇章,更早的篇章,有興趣又能弄到便看看,沒興趣就算了。


  炎帝與青帝時代的記載,很多人能記得的大概就是這兩位和一些比較出名的先賢的名字和一兩樣變成了神話傳說的事跡。


  那個時代的社會風貌是何種模樣,先賢們的真麵目如何早已不可知。


  尤其是更為久遠的炎帝時代,很多人也就知道,炎帝舍子孫而傳位青帝,開啟了帝國延續至今的王位禪讓製,被譽為選賢舉能的第一佳話,以及第一蠢貨。


  不乏人這麽覺得的,江山社稷不予子孫予外人,腦子有坑啊。


  尤其炎帝是主動選擇,而非被迫禪讓,在可以自己完全做主時,幾人能做出這種選擇?


  時至今日,曆史早已被神話所取代,而神話是王侯貴族們用來表示自己血統尊貴,譜係源遠流長而打造的證據,先賢成了神人,而他們是神人的後代。


  叔麥不懂這些,他啃書也啃得相當艱難,七八千年的時光足以改變一個種族的很多字詞,很多時候那個時候的字,如今都已經不用了,變成了生僻字中的生僻字。


  這種情況下,莫說讀出什麽來,他光是查那些不認識的陌生字是什麽意思就已經生不如死了。


  磕磕碰碰讀了兩年,一直讀到亙白1120年的冬季才將書都給讀完。


  史書讀完的時候,牛棚裏的牛已經增至三十頭,有了好的農具和耕牛,農人的效率提高,不僅能忙完份地裏的農活,還開墾了不少荒地。但稅賦也越來越多,不時有青壯被征走,很多都沒再回來,村社裏剩下的青壯越來越少。


  通過山寨的人每回帶來的消息,他知道,兗州越來越亂了,國與國之間,諸侯與貴族之間快成一大鍋粥了。


  打仗需要糧食,需要人。


  他這裏的封君還算有良心,不管是征糧還是征人都給人留了一口氣。


  良心嘛?

  叔麥完全無感,他想帶著村社的人離開,但他做不到,也不知道能去哪。


  去山寨的人提到過的那個很美好的北方辛國?

  叔麥不是沒想過,不過在了解到自己的村社位於鬆水下遊,鬆水蜿蜒近兩千裏,而辛國在比鬆水上遊更北的地方後叔麥便死心了,他這輩子出的最遠的門也就是被山寨給俘虜那回。


  除非山寨提供幫助,否則他什麽都做不了,而山寨很早就拒絕了他。


  叔麥抑鬱不已,卻在暮春之月時收到了一份驚喜。


  將手裏的簡牘翻來覆去的看了三遍,確定自己沒看花眼。


  “這上麵讓我帶著牛去辛侯在商北的封地?”叔麥問信使。


  信使回答:“嗯,盡快出發,越快越好,走的時候盡量多帶一些糧食,越多越好。”


  叔麥思考了一會兒,用篤定的語氣問信使:“山寨背後的主人是辛侯?”


  信使回以沉默。


  叔麥沒再追問,而是道:“我把牛都帶走了,村社裏的農耕怎麽辦?”


  “上麵說你可以說服一些人跟你一起走,至於剩下的人,你可以將農具廉價買給他們。”信使回答。


  叔麥問:“辛侯在南邊的封地很缺人手嗎?”


  信使聞言氣憤道:“王給的那塊封地根本就是一片荒地。”


  叔麥哦了聲。


  看來是真的很缺人手。


  叔麥又低頭仔細瞅了瞅簡牘。


  十稅一。


  他記得,辛侯不征口賦算賦。


  既然這樣,想來辛侯委任的封地管理者應該會很高興他帶著所有人去墾荒。


  ※※※※※※※※※※※※※※※※※※※※


  一個王朝的開創者永遠都不會想到,更不會想到自己的子孫能怎麽作踐自己的心血。


  本文裏,元很長壽,祂會比人族王朝更長壽,當第四王朝化為塵埃,祂還能活蹦亂跳。


  哪怕還是人的時候,神話生物的長壽與思維肯定會讓祂思考遙遠的未來,想到很多的東西。


  那麽問題來了,當祂還是人時,思考帝國的未來,祂會高興自己的子孫創意十足的玩血統神聖性,以此壟斷帝國的權力與資源享受生活慢慢遏殺文明的發展潛力落後於別的文明嗎?

  現在的元自然是什麽都不會做的,因為祂現在是元,是真正的神話生物,祂看眾生的心態和思維都已經改變了,人族的興衰榮辱關祂鳥事。但曾經的祂是堅持認為自己是一個人族的,深愛自己締造的族群與帝國。


  寫到這裏時作者君忽然後知後覺一件事,若元永遠都是元也就罷了,人族是繁榮昌盛也罷,作死腐朽也罷,不過是永生路上的一道微不足道的風景,可若有一日祂精神病治愈變回了華歆……

  雖然曆史上很多帝王追求長生,如果真的長生了,多少都有心理準備,會慢慢放下做為人時擁有的一切。但華歆不是啊,她追求的隻是正常壽命長度,愛著自己擁有的一切(曾經),永生完全是被人給坑的,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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