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盛世華的邀約
“盛哥哥,你等等我。”章穎狠狠的瞪了我一眼,連忙追上盛明皓的腳步。
這一場鬧劇,雖然有些莫名其妙,但想到章穎離開時氣急敗壞的模樣,我心裏就舒坦的不行。
我整理好自己的衣服,心情雀躍的出了酒店。
等我出了酒店的門口後,就看到章穎跟盛明皓在一旁拉拉扯扯。
“盛哥哥,你為什麽要這麽對我?”隔著老遠還能聽到章穎帶著哭腔的聲音。
我不由的停下腳步來,戲謔的看向他們。
興許是我幸災樂禍的目光太過強烈,章穎回過頭來,與我的目光正相對。
“徐有卿,是不是你?是不是你勾、引盛哥哥?”章穎張牙舞爪的朝我撲過來,做著精致美甲的手指眼看著就要朝著我的臉上抓過來。
章穎就被盛明皓給拽住了,盛明皓俊秀的眉蹙在一起,語氣冰冷:“你鬧夠了沒?”
“我隻要你跟這個女人斷絕來往而已,還有,是誰說,會寵我一輩子的,這才多久,你就變心了?”章穎一臉委屈的看向盛明皓。
“那是我對司徒蕊的承諾。”盛明皓深深的看了眼章穎,淡淡的開口道。
章穎被盛明皓的眼神嚇得後退一步:“什……什麽……意思?”
“字麵上的意思。”說完,盛明皓直接打開車門,坐了進去。
章穎也去拉車門,可車門已經被盛明皓給鎖上了,眼看著盛明皓啟動車子要離開,章穎直接快跑繞到車前,兩個胳膊一伸,攔住了盛明皓的去路。
盛明皓幹脆倒車,然後調頭離去。
章穎眼看著盛明皓開車一溜煙的離開,憤恨的跺了跺腳,最後,目光看向我,神色陰沉道:“徐有卿,你別得意,惹了我,我會讓你好看的。”
說完,踩著高跟鞋,趾高氣昂的離開了這裏。
我記得以前盛明皓對章穎可是無限容忍寵溺的,怎麽短短時間,就發生這麽大的變化?還是說,盛明皓本來就是個世事無常的人?
這一場鬧劇,就像是一道小插曲一樣,我並沒有放在心上。
不過這一番折騰後,時間已經到了下午五點鍾了,想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是不太可能了。
等我回到家的時候,任曉正在收拾東西。
“你要做什麽?”
她頭也不抬的回答:“把林毅留在這裏的東西都扔出去,礙事。”
等她把衣服裝在袋子裏捆成了一捆後,我看著那些做工高檔的西裝,順口說道:“小區不是有獻愛心捐衣服的嗎?你直接捐出去得了。”
任曉抬眸看向我,眼睛一亮:“這主意倒是不錯。”
“曉蓉,幫我抬一下。”
我點點頭,幫著任曉把林毅的這一堆東西送到了小區捐贈衣物的地點。
等我跟任曉剛走出這裏後,便與一個蒙著黑色頭紗的人撞到了一起。
那人哎呦一聲,人摔到在地上,臉上遮擋的黑色頭紗也掉落在一旁。
我看到那人的臉,幾乎看不出一點好肉,坑坑窪窪的都是高度燙傷的傷疤,關鍵是那傷疤還沒長好,眼看著有化膿流血的趨勢。
我心裏沒什麽準備,頓時嚇了一跳。
那人慌忙的用紗巾遮住臉,然後抬眸飛快的朝我看了一眼後,轉身朝剛才的愛心捐衣站走去。
“那人應該是林淩。”任曉看著那人的背影朝我說道。
我心裏有些震驚,聽說跟親眼看到是兩碼事,我真的沒想到林淩會變得這麽慘。
“她怎麽……傷的這麽狠?”說實話,這一刻,哪怕是我以往跟林淩有頗深的怨氣,這個時候都有些怨不起來。
“沒錢治傷,隻能出院了。”
正說著,我便見林淩拖著一個大袋子從裏麵走了出來。
那個袋子很熟悉,正是剛才我跟任曉送進去的袋子。
“她這是要做什麽?”我一臉不解的看向任曉問。
“林毅的那些衣服都是我幫他買的,很多都還是新的,林淩估計是想拿走賣錢吧!”
“可這些不是要捐贈出去的嗎?”我目瞪口呆的看著任曉。
“這些人,差的捐出去,好的,低價賣出去,好了,不管這些東西最終到了哪裏,反正別在我眼前晃悠就行了。”任曉雙手一攤,說的瀟灑。
最後,她扭頭看向我問:“你跟景瑟離了婚?”
我搖搖頭:“沒有!”
“是景瑟不離婚?”任曉露出一副早就猜中的表情。
“我沒見到他,我今天碰到了盛明皓。”說實話,我承認我這人不算多聰明,不太會揣摩人心,遇到事情後,喜歡找任曉詢問。
“碰到就碰到唄,難不成你對他還有什麽想法不成?”任曉挑眉看向我。
我連忙搖搖頭,說實話,我這時候是有些心虛的,但要讓我短短時間忘記盛明皓也不太可能,可最讓人痛苦的莫過於念念不忘,卻沒有在一起的可能。
“他跟章穎之間似乎出現了問題。”我皺眉想著白天的情景跟任曉說道。
任曉看著我,誇張的一笑:“你不會想著橫插一腳吧?”
看我不語,任曉歎口氣:“徐有卿,你可別找死,我跟你說,盛家跟司徒家既然聯姻了,他們兩個基本上就不會再有悔婚的可能了,你當豪門的訂婚是兒戲?否則的話,這種事多容易引起兩家的股票動蕩啊!”
“不,我是在想,用什麽方法來報複章穎。”我連忙搖搖頭。
我對盛明皓是還有癡心妄想,但現在在我心裏最重要的就是為我的孩子報仇。
“要我說,那肯定是奪走她最重要的東西,比如,毀容,比如說,整垮司徒家……”
聽任曉越說越不靠譜,我隻當沒問。
晚上洗澡的時候脫衣服的時候,我才想起結婚證,可我的口袋裏的結婚證早就不見了蹤影。
因為明天要用上,我急的不行,最後思來想去,應該不是丟在盛明皓的車上就是那家酒店了。
正想著,要怎麽能夠把東西給盛明皓要回來的時候,手機上便來了一條信息。
一打開,是盛明皓發來的照片,那是一張紅色的結婚證,不用看,也知道是我丟失的那一個。
可下麵配的文字卻寫著:要想拿回去,來酒店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