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犀角扳指
輕易打倒了李東風,想到自己目前的水準跟薑裁縫很可能不相上下,我心裏一陣竊喜。
老史看我贏了,馬上站起來指著地上的李東風,對我說道:“大憤,別猶豫,更不能心慈手軟,殺了他!”
我還從來沒殺過人呢,不過講歪理飯店的血腥場麵我已經見過了,腳下的這個家夥,不定幹了多少傷天害理的事,殺了他!
我心念一轉,動了殺機,把自己的腳往上一抬,等我的腳落下去,李東風的胸膛就要塌陷,心髒都被被我踩炸。
“老史哥你大呼小叫什麽……哎呀,老公,你幹嘛呢?”
正當我的腳馬上落下的時候,身後傳來程月慵懶的聲音。
我的腳馬上就懸在了半空,我這一腳下去,李東風保證七竅噴血,別嚇著程月,想到這裏,我把腳收了回來。
不是我不敢或者不想殺人,我隻是不願意讓程月看到血淋淋的場麵,我又不會她那種冰凍活人的本事,我這一腳下去,可是會血肉橫飛人體變形的。
趁著我猶豫的功夫,李東風一個翻滾,滾到了我一丈開外的地方,坐在地上撫著胸口,不停的喘著粗氣。
這個采花賊早殺晚殺我都會殺,我先把程月勸進去睡覺再殺他也不晚。
我回頭看看,程月穿著一件紫色的睡裙,腳上蹬著紫色的小拖鞋,頭上隨便的紮了一條紫色的寬條飄帶,揉著眼睛往這邊看了看。
飄帶紮頭,是為了防止頭發在睡覺的時候被壓變形了,院子裏刮起了一點小風,程月頭上的紫色飄帶飛舞起來,配上她白嫩的臉蛋,真是美極了。
看來剛才的馬紮還有現在的打鬥,終於把這個小丫頭驚醒了。
“未成形的小紫魔!”身後的李東風發出了這樣的驚歎,我扭頭一看,這小子盯著程月,兩隻眼都看的直了。
李東風這個采花賊,在我眼裏他就是一個臭蟲,現在程月被他看在眼裏,給我的感覺就是我的美人,差那麽一點就踩到了一坨臭屎。
“去尼瑪的,再看的話小爺摳掉你的雙眼!”我對李東風惡狠狠的說道。
老史看出了我的憤怒,連忙去勸程月:“弟妹,沒事,有人上門偷東西,被我跟大憤給堵著了,你先回房間歇著,這點小事就不要勞你大駕來圍觀了。”
我慢慢走向李東風,對著身後的程月擺擺手,示意她抓緊進房間。
程月隻能看到我的背影,我頭也不回的擺手,估計很有男人味,也給了她安全感,我聽到她乖巧的“嗯”了一聲,然後拖鞋踢踢踏踏的進了房間。
地上的李東風本來已經沒了鬥誌,但是看到程月回了房間,這小子眼睛一亮跳了起來,伸手到懷裏掏出一個扳指,套在了手指上。
在冷兵器時代,弓箭手把扳指套在手指上,防止在拉弓弦的時候割傷手指,春秋戰國時運用廣泛,明末清初,滿清八旗軍鼎盛的時候,扳指更是盛行。
後來清兵入關征服天下,那些八旗貴族子弟就很少開弓射箭了,扳指的材質從鹿角也換成了象牙翡翠,從武器用具變成了炫富工具。
戰場上的扳指叫武扳指,表麵是素麵,隻打磨沒有雕刻紋飾;那些裝飾性質的扳指叫做文扳指,外壁精鑄著詩句或圖案。
我看不清李東風手指上扳指的材質,但是我知道,這肯定是一枚上過無數次戰場的武扳指,經過戰陣的洗禮,扳指裏麵有了不少殺氣。
看我盯著扳指看,李東風擦去口鼻的血笑了笑,說道:“小子,你不是出身養玉世家嗎,對扳指肯定也有了解,我手上這一枚,可是當年清兵入關前後,鑲黃旗的固山額真之物,他靠著戰功,從普通旗人坐到固山額真的位子,這枚犀角扳指在他手上,不知道開弓射箭多少次殺了多少漢人,上麵可是殺氣騰騰。”
武扳指裏麵,犀角的比鹿角的更耐用,價值也更高。
固山額真,是八旗軍裏麵的一旗長官,大概能夠指揮將近一萬人,“女真不滿萬,滿萬不可敵”,固山額真算是現代軍隊的集團軍司令。
沒等我開口,老史就破口大罵了:“擦尼瑪,你被我兄弟打的屁滾尿流,戴上一枚八旗子弟的破爛玩意,你還能上天啊,少尼瑪裝蒜!”
李東風這時也不裝風度了,馬上還口:“小王八羔子,就算史將在這裏,我戴上這枚扳指也能踹他三腳,你少在這裏狂叫,等下我就把你的頭割下來!”
老史馬上回了李東風一句:“采花賊,你少吹牛逼,等下老子把你頭砸進肚子裏,從屁眼給你拽出來,用繩拴著你的脖子,把你拉到北邊的街道上,在水波紋理發店門口溜達兩圈。”
老史這個人我是知道的,他不但嘴很損,每次罵人都能罵出新高度,這個把頭從屁股裏拽出來的創意,把我惹得哈哈大笑。
“年輕人,我人到中年,氣血虧了不少,氣力跟不上才被姓嶽的打敗,現在我讓你們見識見識什麽叫法力!”
李東風應該不是騙人,剛才跟我打鬥的時候,他根本沒有發揮出來一開始滾金錢鏢的那種力道,應該是縱欲過度導致腎虧,體內的一口氣老是跟不上。
李東風這句話說完,猶豫一下之後,撿起地上古代女屍留下的一把剪刀,割破了手指頭,然後皺著眉頭把扳指在手上一轉,指血滲透到扳指裏麵,那個扳指變成血紅的顏色,在他的肉裏越陷越深,很快跟他的血肉結合起來。
李東風接著用左手在右臂上麵使勁一拍,然後右臂一甩,甩出了一地的血,一陣黃豆爆裂的聲音,他的右手五指暴漲一尺,變成了五根鋒利的長爪。
五根利爪上麵還滴著粘稠的黑色血液,很顯然,上麵帶有見血封喉的劇毒,就連李東風跟利爪連接的肘部,衣服都爛掉了,半截胳膊上起了豆大的肉疙瘩,這肯定是毒氣過盛鼓起來的。
我明白了,李東風這跟養玉人吞食血玉,用自己的身體提高戰鬥力是一個道理。
這枚犀角扳指喝了李東風的血,長到他的肉裏之後,把所有的殺氣也滲入到他身體裏,把他的右手變成了一隻巨大的毒爪。
唯一的缺點就是,李東風的右手想要重新恢複是不可能的了,而且他以後還要想辦法抵禦自己右手不斷傳上來的毒性。
養玉人吞血玉,失去的是自己的生命,李東風用扳指,失去的是一條右臂,還有自己下半生的健康。
我心裏明白,李東風是見了程月的美貌,垂涎三尺心裏饑渴,顧不上右手變異,這才用上了曾經開弓拉箭千次萬次的犀角扳指。
李東風是為了搶美,我是為了護美,沒有什麽可談的了,真理隻在大炮的射程之內,誰的拳頭硬誰是爺!
李東風現在離我七尺,正好在我真氣的攻擊範圍之內,我打起精神,提起單掌聚集真氣,對著李東風的胸前拍了過去。
我都能感覺我拍出的這一掌,無形的真氣把空氣凝聚成了一個盾牌大的手印,對著李東風的胸口按了過去。
李東風站穩腳跟,提著那個血淋淋的變種右手,以僵屍那種平伸的角度,對著我拍出的大手印戳了上來。
那隻巨大的毒爪比我想象的還要厲害,瞬間把我拍出的手印,在半空裏戳的四分五裂,然後穿過手印的碎片,對著我胸前刺了過來。
我的真氣擋不住這隻怪手,這要是被刺中,胸前就要出現五個小洞,我不敢硬接,一個側身躲開,然後伸手去砍李東風的右肩膀。
我心裏想的是,惹不起你的怪手,我就要把它從你身上砍下去!
李東風身形很快,很容易就躲了過去,後麵我再跟他打在一起,因為要顧忌他的怪手,就吃力了很多。
我現在就像一個力氣無窮的大象,而李東風,就像一條動作迅捷的毒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