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三章到清州考察(四)
「寧市長你好,感謝你們的盛情,有時間請到我們湖東市看看。」龍權與寧鵬握了握手后,望著他笑著說道。
隨後,梁海前上前一步,望著寧鵬道:「寧市長你好,我是平西省農業廳的梁海前,這次我們前來取經,還請寧市長多多指教。」
「梁廳長客氣了,我們市的蔬菜基地雖然小有規模,但還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到位,到時還請梁廳長多多指出才是。」寧鵬一聽面前這人是平西省農業廳的,就謙虛地說道。
三人認識后,自然在顧生雲和黎局長的陪同下,往大廳里走去,至於其餘人員,則在清州市政府辦工作人員的帶領下,走進了酒店的大餐廳。
進了餐廳,幾個廳級領導自然坐在最上面前那一桌,黎局長和顧生雲自然作陪,與此同時湖東市政府辦副主任徐卓,陪在那一桌。
梁海前看到劉正宇在寧鵬進酒店之時,只是微微向他笑了一笑,並沒有湊過來,不過兩人的眼神交換,他可是看得一清二楚。
而且梁海前還知道,清州市方面能熱情接待湖東市的考察團一行,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劉正宇和寧鵬的關係。
如果換成另一個市的考察團要來考察學習,恐怕清州市並不會這麼隆重接待。
這時梁海前看到劉正宇準備與畢正佳幾位坐一桌,就向他招了招手,嘴裡說道:「正宇書記,來,這邊來。」
他們這一桌,清州市這邊,有寧鵬、顧生雲和黎局長,平西省這邊,則有龍權副市長、梁海前副廳長,農業廳辦公室副主任耿開明、湖東市政府辦副主任徐卓,就是加上劉正宇也只有八人。
劉正宇見此,自然就走了過來,梁海前就望著寧鵬說道:「寧市長,來,我給你介紹一下,這是我們平西省最年輕的縣委書記劉正宇。」
「呵呵,梁廳長,這人你不用介紹,我和他早就認識了。正宇,怎麼看到我都不過來打聲招呼?」寧鵬接過話打趣地說道。
「大哥,你看說的,你可是市級領導,在這樣的場合,我哪敢往你面前湊啊。」劉正宇裝著委屈地說道。
「你少給我說那些沒用的,坐下好好喝酒。」寧鵬瞪了他一眼,看到龍權和黎局長几人有些奇怪地看著他,就笑著說道,「正宇是我妹夫,也不知道這小子是怎麼的,就把我二叔家的女兒給哄過去了。」
眾人聽到他這一說,這才恍然大悟,龍權這時也才明白,為什麼劉正宇這次要親自到清州來考察學習,也才明白為什麼寧鵬會親自出面接待他們。
敢情劉正宇和寧鵬還有這麼一層關係。
既然這話說開,大家也就開始喝酒,這酒自然就喝得十分熱情豪放。
吃過晚飯後,劉正宇被寧鵬的司機接到他的住處,兩人又暢談了一個小時,這才被司機送回了酒店。
接下來的考察學習,因為寧市長專門打了招呼,蔬菜基地所在的區縣都是盛情接待,對蔬菜基地的種植、管理以及銷售等方面,都可以說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對這種考察,劉正宇和梁海前只是第一天去打了個照面,接下來的兩天,卻是在寧鵬的陪同下,到平原省的幾個風景區去玩耍個盡興,直到考察團考察結束,三人才回到清州。
清州的歡送宴會照樣隆重熱情,賓主言歡之後,湖東市的考察團成員,坐火車返回了寧州。
到寧州的時候,劉正宇並沒有直接回松陽,而是在家裡又呆了兩天,陪著妻子兒子在家裡好好享受了家庭的溫馨。
回到松陽的第二天,紀委書記彭思國就走了進來。
「劉書記,清湖中學私分公款的事已經查清了,你看這事如何處理?」
讓紀委介入調查涉及私分公款的單位一事,這是劉正宇一個多月前吩咐下去的,紀委這段時間對清湖中學和另外一個單位派人進行了調查。那個小單位的負責人從財務上領了現金后,以紅包的形式發給了職工,連放發花名冊也沒有,更別說領款人簽字。紀委幹部前去調查,問他這兩年從財務上領出的三萬多元都到哪裡去了,他說都發給了職工,再問每人職工發了多少,什麼時候領的,他說記不清了,反正全都發給了職工。
再到職工中一調查,說這幾年領導用信封的形式是發了一些獎金,但金額和次數因為時間關係,有些就記得不清楚,有的甚至說根本沒有得到過。
經過再次訊問,這個領導人也是荒唐透頂,單位一共不到二十個職工,他發獎金沒有任何標準,全憑個人好惡,關係好的多發,關係差的少發,自己討厭的人,甚至一分也不發。
結果就是一筆糊塗賬,紀委的結論是有一萬多元無法查實是不是發給了職工,最後已貪污罪論處,已經移送司法機關。
可清湖中學涉及到的幾個領導,這事到底如何處理,彭思國也沒有底。
「思國同志,他們一共私分了多少?」劉正宇放下茶杯,望著彭思國凝重地問道。
「據我們的調查,他們四人一共私分了一萬三千元,對這個事,他們也承認了。並且也將私分的公款上交了紀委。」彭思國道。
「也就是說,平均下來,一人分了三千多。」劉正宇就站了起來,在屋裡走了幾步,停下后說道,「思國同志,這樣,這事我和中唐同志傑平同志商量一下再說吧。」
到了最後,劉正宇還是決定聽聽兩位副書記的意見。
這四人私分公款,按照財經紀律雖然已夠入刑標準,但畢竟數額並不是很大,影響也不是很嚴重,到底要不要從嚴處理,劉正宇覺得還是要再慎重考慮一下。
畢竟這個決定一下,就將影響到幾家人今後的生活和很多人的命運。
這幾人不像那個糊塗的所長,那個亂放紅包,甚至連獎金髮放花名冊都沒有的傢伙,連起碼的法律觀念都沒有,送他進去學習一下法律知識那是一點也不值得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