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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林家老宅

  沈晨曦心裏越想越不平,重重的“哼”了一聲之後就快步向前走去了。


  林琛不知道她鬧什麽脾氣,不過他也並不在意,到了汽車站之後,他手裏麵的報紙已經換成了一本雜誌,他拿了錢給沈晨曦去買大巴車票,自己則坐在椅子上享受服務。


  隨後,他一會兒要沈晨曦去買水,一會兒看完雜誌了,要她繞遍整個候車廳去買書,沈晨曦緊緊的握著林琛塞給自己的一百塊錢,憤然的站在他麵前說:“你不是有手機嗎,用手機看不是很方便?還買什麽書,用手機看還不花錢!”


  她剛才來的時候看到報刊亭在離車站很遠的地方,雖然現在離發車的時間還早,但是她也不想跑那麽遠就為了買一本書啊!

  林琛抬起頭說:“可是我不喜歡看手機。”說完,又從錢包裏掏出一張一百塊的遞給她說,“這下夠了麽?”


  沈晨曦知道他的性子,今天買不到這本書他是不肯上車的了,於是她悲憤的望報刊亭走去,終於知道了林琛帶她來的目的,分明就是把她當做一個隨行的跑腿和保姆嘛!


  虧她還開心的以為他轉性了,看來她得好好的反省一下自己,總是把他想得太善良!

  她害怕誤了車,於是一路小跑,氣喘籲籲的帶了五本書回來,她生怕路上書看完了,林琛又不知道要她到哪裏去買。


  林琛滿意的看著她帶回來的五本書,隻拿了一本出來,其餘的都塞進了她的背包。


  沈晨曦在心裏默默的叫苦,感情這包不是你背是吧?


  但是她也有一個致命的缺點,就是不會拒絕,尤其是不會拒絕林琛。


  這大概是沈晨曦人生中最大的一個bug了吧,簡直是一見林琛誤終生啊!

  到了發車時間,兩人上了車,林琛一言不發的坐在座位上看書,沈晨曦突然想起了什麽似得,叫他看著行李,自己跑下了車。


  林琛看她身手敏捷的跳下了車,竟覺得有些可愛,而每當她用兩隻大眼睛凝視自己的時候,眼裏看不到一絲的雜質。


  他一直很喜歡“心思恪純”這個詞,以前藍橋對著他傻笑的時候,眼睛裏會有一種很神奇的光芒。


  可是後來自己對她不好,她漸漸的也就不對他那樣笑了。


  現在遇到的這個女孩兒,雖然不能說是完全的沒有心計,但是眼神中的單純和藍橋有時候很像。


  希望她真的是個心思恪純的人吧,這樣也省去了他很多麻煩。


  沒過一會兒,林琛聽到了沈晨曦在喚自己的名字,一抬頭,便見到她手裏端著一隻冒著熱氣的碗。


  “趕緊喝點粥吧,要不然一會兒就會暈車了,你胃不好,早上不吃東西會難受的。”


  林琛接過粥,放在手裏暖著,說:“你對所有人都是這樣的嗎?”


  沈晨曦愣了一下,眨眨眼睛說:“是啊,所以我朋友都特別喜歡我,再說,你給我那麽高的工資,我不做些什麽,總是會不安心的嘛。”


  林琛端著粥,小口的喝著,沈晨曦的細心也是他喜歡的,她這樣事無巨細的照顧他,總讓他有一種藍橋還沒有離開自己的錯覺。


  喝完粥之後,林琛就窩在座位裏睡著了,沈晨曦看著他熟睡的臉龐,漸漸出神。


  歲月好像沒有在他的臉上留下一丁點的痕跡,他依舊是和七年前與她初遇時的那番模樣,劍眉星目,就連眼角都沒有一絲的皺紋,側臉更是如刀削一般。


  每次見到他這張臉,她就會在心底寬恕自己,因為沒有人能對這樣的男人有抵抗力。


  沈晨曦帶著耳機望向窗外飛馳而過的風景,一片連著一片的鬱鬱蔥蔥,讓她的心情也平和了下來。


  三個小時之後,他們終於到達了目的地,這是一個小鎮,交通十分不發達,隻有大巴才可以進來。


  本以為林琛會選擇馬爾代夫這樣的地方度假,沒想到卻是這樣閉塞的小鎮,不過風景真的很好,到處是城市裏見不到的蒼天和樹木。


  沈晨曦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新鮮空氣,才跟在林琛的身後,左拐右拐的來到了一個老宅子麵前。


  林琛看起來對這裏十分的熟悉,他推開門,徑直的推開門走了進去。


  沈晨曦好奇的四處大量,林琛到底還有多少東西是她不知道的,若不是她重生到這具身體,恐怕她會被蒙在鼓裏一輩子吧。


  這時,一個看起來五十歲左右的男人走了出來,看到林琛,激動的加快了步伐,走到他的麵前,一把握住了他的手說:“琛兒,你可算是來了!”


  “黃叔,你身體還好吧?”林琛也緊緊的握著黃叔蒼老的手,因為長期做農活的緣故,黃叔的手心全是厚重粗糙的繭子。


  “這位是……”黃叔看到了站在林琛背後,瞪著一雙大眼睛的沈晨曦。


  “這是我秘書,黃叔我們進去說吧。”


  沈晨曦剛準備開口自我介紹,還沒有說話就被林琛打斷了,黃叔被他拉著走進了屋子裏,留下她一個人尷尬的站在原地。


  她撅著嘴巴,才懶得進去聽他們說些什麽,於是留在院子裏跟那隻看門的大黃狗玩,她從背包裏掏出吃剩的半根火腿腸來逗狗,不一會兒就跟大黃狗混熟了。


  林琛已經很久沒有回到這他長大的地方了,他十五歲的時候跟著父親離開了這裏,就很少再回來,但是林家的老宅不能沒有人看著,所以他每個月寄錢回來,讓黃叔幫著照看宅子。


  林家老宅的曆史也快有一百年了,這些年若不是黃叔幫著修補,恐怕早就因為漏雨而腐蝕坍塌了。


  黃叔從小就很喜歡林琛,因為他聰明又討人喜歡,而且他與林家交好,對待林琛就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


  “過兩天是你父親的忌日,我就知道你會回來,這一路累了吧,你等著,我去做飯。”


  黃叔剛要起身,就被林琛摁下來,坐在了椅子上:“我帶來的這個秘書做菜很好吃,讓她做就好,您不用忙活了。”


  說完,就走到門口,對著院子裏正和大黃狗玩得高興的沈晨曦說:“沈晨曦,你過來。”


  沈晨曦小跑到林琛麵前,大黃狗興奮的搖著尾巴跟在她身邊,不停的在她的腿上蹭來蹭去。


  “幹嘛?”


  “今天中午你做飯,盡量做得好一些,我和黃叔喝幾杯酒。”


  “可是你不能喝……”


  話還沒說完,沈晨曦的腦袋上就挨了一下打,林琛說:“少廢話,快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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