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想起孩子的媽媽
2017年4月17日星期一晴
想起孩子的媽媽
今天早上我在寫作的時候,仍然感到手臂酸軟,連字都寫不成了,心裏不覺有點奇怪,我已經與孩子的媽媽沒有什麽關係了,今後她再混情人或者再婚都與我沒有什麽關係了,不應該再有難受的事情了呀,那麽今天怎麽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難不成她還真會把我告上法庭?這怎麽可能呢?或許舊情未斷,我還會再想她幾天,這倒有可能,但是要想讓我再和她和好,那是不可能的了。
再說人家也不會有這種想法。我胡思亂想什麽呢?
昨天下午我大兒子在微信上知道我與孩子的媽媽絕交後打電話回來,知道我身上沒有多少錢了就又往我的卡上打了二百元錢——真是好孩子。
今天早上送孩子上學時孩子突然說起了她丟失數學課本的事。你還別說孩子要是不說我還真把這件事給忘了。本來說好的要他媽媽在學校給他找找看的,可是現在我不想給他媽媽打電話,隻好自己想辦法了。
於是我給他媽媽的一個好朋友打電話,詢問她兒子有沒有小學六年級下期的數學課本,她答應給找找看。等到我送孩子上學時,人家終於回信了,說找到了,讓我在送孩子上學的時候去取呢?到了人家門口,人家把書拿出來給孩子一看,孩子高興地笑著說:“就是,就是這本。”看到他高興的樣子,我也為他感到高興。
回到家我又想到了孩子的媽媽,這個女人呐,孩子上學沒有錢,買衣服買鞋沒有錢,給孩子買點零食沒有錢,就是給孩子找一本課本她都說沒有空,但是她卻有空又有錢住賓館。甚至那次她告訴我,就在上周我和孩子在街上吃飯,孩子給她打電話的時候,她就在離我們不遠的賓館裏住著,這還能算是合格的母親,哦不,母親麽?他媽的。
今天那個借我錢的朋友再次打電話和發微信催要欠款了,因為人家催她了。我告訴她這兩天我正在急著聯係賣豬,豬賣了就能立即還她的款了。這個錢還是孩子的媽媽給那個男人離婚時人家非要這個錢不可,否則就不離婚我才借的。現在想想,真是讓人難受又生氣。
我努力想啊想,就是想不到孩子的媽媽一點值得留戀的地方。結論就有一個,夫妻是不行了,做個好朋友,也真的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