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吃飯,生氣,揮霍,我算啥人。
2018年2月4日星期日晴。
吃飯,生氣,揮霍,我算啥人。
今天上八點,和工友們把二五皮帶巷的皮帶架拉到--158大巷裝進材料車,然後到一三傾角守皮帶尾。
在今天的班前例會上,隊長仍然要求大家抓住這幾天趕緊上班,七號生產班就要放假了。礦上放假後,我們隊願意留下來的人員抓緊時間架設+88大巷的水管子,爭取在臘月28日以前幹完。當時我就有決心要留下來幹到年底。
下班後給陳夢雨打電話,讓他到東馬路上等我,我和他一起到街上給他配眼鏡。因為上次給孩子檢查眼睛的時候,發現他的眼睛視力有散光現象,就決定給他配一副眼鏡,結果配了一幅眼鏡要了150元錢。
早上我吃過飯就下井了,一直到現在還沒有吃飯,我也知道孩子一天也沒有吃飯。就和孩子一起在街上吃了一頓飯,要了兩瓶小酒——我已經一星期沒有喝酒了。
下午我用兒子的手機給她媽媽打電話,並且說孩子配眼鏡的事。他竟然在電話裏說三道四的嘲諷,把我的火氣也賭了起來,就在電話裏跟他爭吵並罵了他一頓。他就把電話給掛了,再打過去,她把兒子的手機也給拉黑了。
我這不是犯賤,自找的嗎?
下午與鄭朋友通電話,知道孩子的媽媽剛才給他通電話,說她的男人剛到他那裏,想結婚,卻沒有錢,說的我莫名其妙的難受了起來,實在受不了了,就約常朋友一起到酒吧唱歌——多花了七八十元錢,這是何苦喲。
唉,我這算是啥人喲,連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