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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一章 有人來搶兔肉

  吳富貴蹲在水缸旁,把野兔扒皮。


  王建紅打下手,幫忙。


  給野兔扒皮,開膛破肚,挺血腥的。


  可王建紅一點兒不害怕,靜靜地看著。


  看著幹淨的兔肉,她不斷咽口水。


  天天清湯寡水的,肚子裏沒一點油水,她十分想念肉的味道。


  不光她這樣,村裏大多數十幾歲的孩子,都是這樣。


  像這些十幾歲的孩子,正是長身體的時候,飯量巨大。


  用那句老話說,半大小子,吃窮老子。


  在這個災荒年月,都吃不飽飯,天天餓肚子,看到什麽都想吃。


  有時餓得實在沒辦法,就抓麻雀,煮一煮吃。


  後世的燒烤攤上,有賣炸麻雀的,非常美味,很多大姑娘小媳婦喜歡吃。


  但在這年頭,沒有炸麻雀。


  也沒有孜然和各種調料。


  把麻雀拔毛,放到開水裏,煮一煮,就吃。


  並沒啥味道。


  即便煮麻雀沒味道,也有很多人搶著吃。


  導致他們村裏,連隻麻雀都看不到。


  “富貴哥,你給兔子扒皮的動作很熟練啊。”王建紅見吳富貴清理兔子的手法非常熟練,多看他幾眼。


  吳富貴說道,“必須的,我特別喜歡吃野兔,野雞之類的,所以練就了熟練的手法,無論是雞鴨還是牛羊,我都可以把它們開膛破肚,收拾成幹淨的肉塊。”


  王建紅舔舔嘴唇,“我想吃雞肉了,可惜咱們沒有野雞。”


  吳富貴說,“沒野雞不要緊,可以吃家養的雞。”


  “絕不能吃家裏的雞。”王建紅說,“我家裏的雞,都留著下蛋,吃雞蛋呢,可不舍得把它們吃掉。”


  吳富貴說道,“那咱就不吃自己的雞,明天我去集市上,回來帶一隻鹵好的燒雞。”


  王建紅撇撇嘴,“這話說得你好像挺有錢的。”


  “你知不知道一隻燒雞賣多少錢呢?”


  吳富貴說,“不管賣多少錢,總之我都買得起。”


  “你拿什麽買燒雞?”王建紅問,“用你的身體嗎?”


  吳富貴神秘一笑,“等到明日,你就知道了。”


  王擁軍走來,“富貴,我想來想去,這隻野兔,咱把它煮了吧,吃不完的肉,留到明天繼續吃。”


  做成烤兔,隻能趁熱吃,無法留到明天。


  實際上,他們都處於餓肚子的狀態,敞開了吃,一個人就能吃一隻三四斤重的兔子。


  但是,她想留點兔肉,留到明天吃。


  吳富貴說,“煮兔子也不是不行,關鍵是,家裏有醬油嗎?有蔥,薑,茴香,香葉,肉桂等大料嗎?”


  王擁軍說,“煮兔子沒那麽麻煩,我之前煮肉,用的方法都是,往鍋裏加滿水,放上肉,再撒上鹽,就完事。”


  吳富貴問,“用那種方法煮出的肉,好吃嗎?”


  “非常的不好吃。”王建紅皺著鼻子,“肉味太腥了,非常難聞,要不是因為肚子太餓,我一口不吃。”


  吳富貴說,“所以說呀,不能用煮的方式,因為調味料不齊全,無法煮出美味的兔肉,而烤就不一樣了,在火焰的熏烤下,豬肉裏的油脂會被烤出來,變成芳香的味道,再往兔肉抹上鹽,就變成香噴噴的味道,非常美味。”


  他接著說,“就像咱們老祖宗,從猿到人進化的過程中,人家得到禽肉後,都用火烤,因為用火烤出的肉,味道鮮美。”


  王建紅說道,“娘,你就聽富貴哥的,把兔肉烤了吧,我想吃香噴噴的兔肉。”


  王擁軍說,“行吧,聽你們的,我這就準備柴火。”


  吳富貴說,“對的,要準備柴火,另外,還要準備幹淨的鐵絲。”


  他這邊把兔肉處理幹淨。


  王擁軍也已準備好。


  在院子中間,架起一個木柴堆,火苗洶湧。


  吳富貴用鐵絲拴住兔子的四條腿。


  他拽著兩條後腿的鐵絲,讓王建紅拽著兩條前腿的鐵絲。


  這樣一來,豬肉就平鋪開。


  如果有燒烤架,把兔肉放到燒烤架上,就省事多了。


  隻因沒有燒烤架,才用人工方式烤兔肉。


  在熊熊火焰的熏烤下,兔肉發生了變化。


  由粉紅色變成焦黃色。


  兔肉裏的油脂,滴落到火焰上。


  火焰變得更旺。


  油脂的香味在空中彌漫。


  王建紅狂吸鼻子,“好香的味道啊,我忍不住了,口水要流出來了。”


  王擁軍也不斷咽口水,卻說道,“建紅,忍著點,你是姑娘,別大大咧咧的。”


  吳富貴說,“姐,把鹽拿過來。”


  他把鹽塗抹到兔肉上。


  在火焰的熏烤下,鹽融化,與兔肉融合。


  兔肉的香味,又上升一個層次。


  吳富貴覺得還缺點東西,問王擁軍有沒有孜然。


  烤肉必須有孜然。


  沒有孜然的烤肉,是沒有靈魂的。


  王擁軍搖頭,沒有那種東西。


  吳富貴讓她拿來幾個幹辣椒。


  他把幹辣椒捏碎,辣椒籽灑落到兔肉上。


  在火焰的熏烤下,辣椒籽與兔肉發揮作用,香味中多出辛辣之感,更加好聞。


  “擁軍,你家幹啥呢?這麽香。”


  “我聞到了肉味,讓我吃一口吧。”


  ……


  盡管王擁軍把院門鎖上,然而,她家的院門是木柵欄門。


  外麵的人,透過木柵欄的孔隙,能看到院子裏麵。


  在木柵欄外麵,聚集了十幾個鄉親,有男有女,還有一些熊孩子,都在狂咽口水。


  他們是被烤兔肉的香味吸引來的。


  王擁軍的表情有點不自然,硬擠出一抹笑容,“我們在做晚飯,大家都吃晚飯了吧,你們該幹嘛就幹嘛去。”


  她揮手,趕他們離開。


  可不敢讓他們進來。


  更不敢禮貌性地請他們吃肉。


  這年代的人,可不管你是真客氣還是假客氣,如果你說請他們吃烤兔肉,他們真不跟你客氣,立刻衝進來搶兔肉。


  如果門鎖著,不讓他們進來,他們有可能翻牆進來搶肉吃。


  王擁軍的話不好使。


  沒一個人離開,都圍在門口。


  “擁軍,咱倆平時關係不錯,我還沒吃晚飯呢,你分我點肉吃吧。”


  “也給我一點兔肉吧。”


  “隻要你給我兔肉,你就是我祖宗,我給你端茶倒水。”


  “我願意陪你兩天,三天也行,隻要你給我肉吃,你可以把我吃掉。”


  因為饑荒,人會做出一些瘋狂的事。


  有一些人,為了吃飽飯,把閨女賣給瘸子,聾子,瞎子。


  隻要對方給錢,就把閨女賣出去,才不管閨女的婚姻是否幸福。


  還有一些人,為了吃飽飯,就逼老婆或閨女,去陪別人睡覺。


  王擁軍是個女人。


  這些男人就提出,陪她睡覺。


  當然,也有人比較機靈,向吳富貴喊話,隻要給吃兔肉,就讓老婆和閨女陪他睡幾夜。


  王擁軍冷著臉說道,“你們都別想亂七八糟的主意了,這點肉還不夠我們三人吃呢,都走吧。”


  “你們要是真想吃肉,就自己想辦法。”


  她還在吳富貴耳邊,低聲說道,“快點把兔肉烤熟,咱們去屋裏吃肉,可不能被這些人聞到香味,萬一他們餓急了,可能衝進來搶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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