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楊石峰做飯的時候,十一看到牆角堆了一堆獵物,跑過去一看,有一個獐子,兩隻野兔和兩隻野雞。
“楊石峰,這是你打的麽?”
“對,我留一隻野雞咱們家裏吃,我給你做紅燒雞,剩下的我明拿去鎮上換錢,然後買點白麵和豬肉,回來給你做餃子吃。”
去鎮上?這吸引了十一的注意力,她這幾都是在村裏活動,但她知道鎮上肯定比村裏繁華熱鬧,她要是想多多了解這個世界,就要多看看,去鎮上看看倒是不錯。
“楊石峰,明能帶我一起去鎮上麽?我也想去看看。”
楊石峰聞言,想了想點點頭,打獵不帶她去是因為太危險了,去鎮上是沒什麽危險,但是
“十一,咱們村在山裏,離鎮上很遠,路也不好走,咱們這裏唯一一家有驢車的人家也不是都去鎮上的,咱們要去鎮上就得靠雙腿走,大概要走差不多兩個時辰,你能走得下來麽?”
十一愣了愣,兩個時辰,也就是差不多四個時,這裏的人去一趟鎮上要走四個時?
十一現在已經了解到這裏的科技落後性,知道沒有汽車這些交通工具,最好的就是馬車了,像是山村裏的人出行都是靠雙腿走,但饒是她有了點心理準備,也還是被四個時嚇了一跳,不由感慨這裏的人可真是能走。
不過,去還是要去的,哪能因為時間長就不出門了。
見十一執意要去,楊石峰點點頭,“那行,那我們明雞打鳴之前就得起床,這樣到鎮上才正好能趕上趕集。”
“行,到時候你叫我一聲就行了。”
果然第二還黑著的時候,十一還在熟睡中就被楊石峰叫醒了,兩個人簡單洗漱一下,一人吃了兩個饅頭,就著隱隱的月光出發前往鎮上。
一路上並不隻有他們兩個人,還有不少和他們一樣的村民一起趕路,這些都是要去鎮上趕集的。
有同村的村民認識楊石峰,還上來和他打招呼,自然,問話裏少不了對十一的打聽,楊石峰都是打哈哈糊弄過去了,然後帶著十一走快點,盡可能不跟村裏認識的七大姑八大姨一起走。
村裏去鎮上的道的確如楊石峰所的非常難走,要翻過三個山頭,有的地方還臨著峭壁,僅一人能過,稍稍不注意都能掉下山崖去,這可以是十一走過的最難走的路了,怪不得要走四個時之久了。
“你們平時去鎮上都這麽走麽?”十一好奇地問。
楊石峰時刻注意著十一的腳下,生怕她走不穩摔了,聞言回答十一的話,“大家一般都是這麽走著去,很少有人坐車去,因為坐一趟車太貴了,要五個銅板,東西帶的多還要另外加錢,一般人家都不舍得坐,反正大家從走到大,都走習慣了,咱們這十裏八村的就是七八歲的孩子都是自己走著去的。”
十一覺得這裏的人還真是能走,反正她還從來沒走過這麽長的路,畢竟末世需要的是速度,去哪裏都有車的,不需要人走著去,而且走路速度那麽慢,要是全靠走,早就讓喪屍追上了。
十一體力倒是很不錯,短時間走還成,但是長時間的走路還真不擅長,走了差不對兩個時的時候,十一的腳底板就受不了這麽長時間的走動,泛起疼來,不過十一也沒吭聲,就這麽走著,反正忍忍就是了。
雖然十一走路與平常無異,一點都不像腳疼的樣子,但時刻看著她的楊石峰就是發現了她的腳不對勁,知道她的腳疼了,這是在撐著,當下眉頭就心疼地皺了起來,但他沒有車,也不知道能怎麽辦,心裏暗暗發急。
這時,十一由於沒注意,被腳下的一個土坑絆了一下,差點摔倒,楊石峰嚇了一跳,眼疾手快地扶住一時,雖然十一沒有摔跤,但這下楊石峰是再也忍不住了,趕忙將帶著的獵物用繩子拴好,掛在自己的脖子上,將雙手空了出來,蹲到十一的前麵,“十一,我背你吧。”
十一在鞋裏動了動疼得鑽心的腳趾頭,皺著眉搖頭,“不用,你走你的,我沒事。”
楊石峰卻不讓,“十一,你沒走過這樣的路,第一次走肯定堅持不下來,現在你要是硬撐,到了鎮上你就沒辦法走路了,回來也沒辦法走了,後麵的路還長著呢。”
十一抿緊了唇,在心裏思量了好一會,不得不承認楊石峰的是對的,要是她現在撐著把腳走廢了,回去就麻煩了,到時候就要拖累楊石峰了。
想明白這些,十一不再拒絕,彎腰趴到楊石峰背上。
見十一答應,楊石峰鬆了口氣,托著十一的腿彎將人給背了起來,絲毫不遜於之前一個人走的速度往前趕路,隻不過,他現在的心跳得快要飛出來了就沒人知道了。
十一趴在楊石峰背上,心裏有種不出來的感覺,她長這麽大,還從來沒有被人背過,被人追著跑還差不錯。而且,這也是第一次,她不是給別人救助,而是別人照顧她,這種感覺,真的很奇怪,但是卻不是那麽不能接受。
不過,十一知道她這是拖累楊石峰了,“楊石峰,抱歉啊,這次拖累你了。”
楊石峰趕忙搖頭,“沒有沒有,不要抱歉,你第一次走這麽長的路,肯定是走不下來的,也怪我,不該就這麽讓你跟我一起走的,下次咱們坐車,不走了。”
這人,還怪起自己來了,傻不傻啊,十一都懶得他了,“反正謝謝你。”
楊石峰的體力的確了得,背著十一這麽個大活人走在山路上也比別人快多了,一背就背好一會才歇一歇,最後兩個人到鎮上的時候,還甩後麵的人一大截。
這時候,集市剛剛熱鬧起來,人聲鼎沸,各種吆喝聲不絕於耳,路上還有好多孩子玩耍打鬧,時不時充斥著大人們的嗬斥聲,真的很熱鬧。
十一的目光放在集市上,這裏看看那裏看看,都快看不過來了。真的,這樣的熱鬧程度對十一來真真是人生第一次見,末世也不是沒有集市,但那隻是交易區,不同的人在裏麵賣自己的東西,和別人換取自己需要的,大家各取所需,安安靜靜地進行,互不打擾,壓根就沒有熱鬧可言,也稱不上是集市。
現在,這才是名副其實的集市。
楊石峰見十一很有興趣,對十一道:“十一,我們現在先去酒樓把獵物賣掉,然後我帶你逛集市好不好?”
十一點頭,跟著楊石峰後麵走,一直走到一家很熱鬧的兩層酒樓前,跟著楊石峰後麵進去。
楊石峰進去後直接跟掌櫃的打了聲招呼,掌櫃的也認識他,問道:“石峰兄弟又打了獵物了啊?這次是什麽?”
楊石峰笑著將手裏的東西遞給掌櫃的看,掌櫃的一見很是高興,“好好好,我今日正需要野兔呢,獐子也不錯,我趕緊讓後廚做出來。”著,讓二拿去後廚交給廚子。
“石峰兄弟,你這些東西我一共給你三百文,你看行麽?”
楊石峰的獵物一向是賣給這家的,因為掌櫃的價錢給的很是公道,聞言也不多討價還價,直接接了錢就告辭離開。
得了錢,楊石峰直接去了肉攤,買了半斤五花肉,然後帶著十一去了賣米麵的地方,稱了三斤白麵和十斤大米。
把包餃子要的東西都買好,這下,楊石峰帶著十一細細逛了起來。
“賣糖葫蘆嘍賣棉花糖嘍”路邊的攤販賣力地吆喝著,混合著誘人的香氣,直接就吸引了十一的視線。
什麽是糖葫蘆?什麽是棉花糖?十一從沒見過,但是這香味實在誘人,一看就是好吃的,讓人想嚐嚐看。
楊石峰看十一盯著人家賣好吃的看個不停,十分好笑,上前去直接從老板那買了一根糖葫蘆和一塊棉花糖,轉身遞給十一,“給,吃吧。”
十一嘴角翹了起來,不客氣地接了過來,舉起糖葫蘆就啃了一個,入口就是酸酸甜甜的,很好吃。
十一又露出了吃到好吃東西就會露出的像偷了腥的貓一樣的表情,而這,也是楊石峰最喜歡看的。
楊石峰笑看著十一吃,出聲提醒,“裏麵的核不能吃,要吐出來。”
十一聞言,將嘴裏的幾個山楂核吐了出來,那露出來的舌頭,紅豔豔的,就連嘴邊也不心染了點紅。
楊石峰情不自禁地伸出手,用拇指將十一嘴邊的紅擦去,等到擦完了,才認識到自己此舉多麽失禮,臉一下子就紅了。
十一隻顧著吃,一點沒注意楊石峰的舉動,看他臉紅,不解地問:“你怎麽了?”
楊石峰眼神閃躲不敢看她,支支吾吾道:“沒沒什麽。”
十一聳聳肩,也不在意,將自己手裏的糖葫蘆遞到他的嘴邊,“給你吃一個。”十一知道這是楊石峰花的錢,他隻給她買了一個,自己卻沒有,一看就是不舍得給自己買,通過這段時間的相處她已經發現了,這個人過日子很節省,從來不舍得給自己好的,卻很傻,給她吃什麽東西都很舍得,而且還真不是故意裝的。
所以,十一覺得這人傻。
看來,她要想享受這裏的美食,就必須要有錢,這樣就不用花這個家夥好不容易得來的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