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07遺言
離婚時,考慮到自己負擔不起學費之類的經濟原因,孩子跟了她媽。
( ̄▽ ̄)
窮,還是獨善其身吧。
預期的未來,十年,或者二十年(偷著樂)。
終將孤獨死去的自己。
想著:死以後,如有人能為我收屍,就算萬幸。
於是決定,去紅十字會來個“遺體捐獻”,就當是找個收屍人吧。
然而,紅十字會要求,誌願表需要直係親屬簽名!怎麽辦?
孤獨的人,孤獨的腐爛。
在胸膛上紋個身?寫上“本人誌願,死後捐獻”?
(-o-)/
沒人知道自己什麽時候死亡,總希望死的沒有痛苦。希望有時間去處理後事,比如,各種密碼,還有銷毀硬盤文件什麽的。
(?艸?)
猝死的話,太尷尬了。
(゜゜)
五鬥櫥的右上角的抽屜裏,有一本日記。密碼都記在上麵。
如果有人來繼承這些遺產,一定要記得,把我的屍體捐獻了啊。
一切遺產,都留給你了。收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