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第66章
1560年8月,斯塔夫斯偶然遇見著名的女巫海倫,海倫說羨慕他桃李滿天下,自己也想收一個學生。
斯塔夫斯問她看上了哪個孩子,她說想把皇帝的女兒培養成女巫。當時斯塔夫斯只是笑笑沒說話,心裡卻認為這是可能性不大。
斯塔夫斯說:「我認識一個德高望重的女巫。名叫海倫,她說自己認識一個非常有天分的小女孩。聽她描述的模樣很像這個孩子。」
德文格林桌子一拍:「反正都要干仗,死馬當做活馬醫吧。校長先生,你說怎麼辦吧。」
諾克看了一眼桌子上還有八張弓和很多筒箭,問:「會張弓射箭的舉下手。」
德文格林兄妹和他們帶來的兩個人都舉起了手,斯塔夫斯教授、牧羊老人和闊老闆的兩個手下也舉起了首。諾克讓他們每人都拿了弓箭,正好德文格林他們幾個一組,闊老闆帶來的人和牧羊老人一組。
卡特有點擔憂:「他們那種兩個老人家真的行嗎?不然我們跟他換一個。」
諾克說:「他們兩個都是老兵出身。」
牧羊老人和教授皆是一驚:這都能看得出?!
伊菲格蕾絲沒有舉手,因為諾克知道她會。
諾克把伊菲格蕾絲分到了兩個老人的那一組,因為她可能跟軍人更有默契。自己跟德文格林那一組。
牧羊老人說:「我們可以四面防守。當初為了保證這個房子在夏天能透氣,我特地設置了可以活動的石頭。一共有8組,每組都是一上一下兩個,做箭孔足夠了。」說著他趕緊去四面牆上把隱藏著的活動口給敲開成一個長方形的口,雖然視角有限,但也基本夠用。
他順便讓兩個人搬著衣櫃擋住了門。
於是十個人改成了一人防守一處。
看著伊菲格蕾絲也背上了箭筒,德文格林說:「小孩還是保護起來,別參與了。」
斯塔夫斯剛想吱聲,諾克先說:「小孩子家就是應該鍛煉鍛煉。」
斯塔夫斯苦笑:她還需要鍛煉?這個小姑娘雖然傷了腳,但是她百步穿楊的箭術還在,戰場經驗比你們還足!
德文格林只覺得諾克這個父親很奇葩,但此時並不是爭執的時候,他就作罷了。
「請放下。」諾克接著問:「能做近身武裝搏鬥的舉個手。」
除了闊老闆和他的管家之外的人都舉起了手。
小樣兒,沒兩把刷子怎麼混江湖、怎麼出來探險!
闊老闆此時很想刨個洞鑽進去,這也太丟人了!
諾克說:「無論會不會,每個人手裡必須有貼身兵器護身。」
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貼身兵器,但是桌上卻有很多的刀劍。不是自己的東西,他們也不肯隨便拿。
這些是闊老闆給自己的保鏢們準備的備用武器,可惜沒有長武器。
闊老闆急忙說:「我們這次帶的武器比較多,各位隨意,只要是能保護你們的儘管拿!還有啥比命要緊!」
在他的呼求下,沒有拿近身武器的人都選好了武器。
闊老闆看著試弓弦的老教授,問:「您真是老兵嗎?」
斯塔夫斯拉了拉弓,說:「我看起來是不那麼靠譜,我承認,所以在軍隊里只是從二等兵混到了少校。」
跟坐在房間中央的闊老闆忐忑不安,走到德格林的身後:「你妹妹真的能行嗎?。」
德文格林對他嗤之以鼻:「我妹妹可是女扮男裝贏得鬥牛冠軍、在村一個人打一群男孩子的人,你還是保護自己吧!」
伊菲格蕾絲非常無語:鋼鐵直男啊!他對你妹妹有意思你都看不出來!
諾克用腳踩手拉的方式將桌上最強勁的弩上弦,放上弩箭,對女兒說:「你認為往哪邊放最好你就往哪邊放,扣一下這個扳機就行了。」
伊菲格蕾絲點了點頭,她懂老爸的意思:讓自己憑藉自己的預知能力盡量擒賊先擒王,而且這是第一槍。這支弩箭和普通的弩箭不同,箭頭上面有兩個洞,箭射出去之後會發出一聲鳥鳴似的聲音。
可惜在同等力度下,這樣的箭哪怕磨得再鋒利,殺傷性也折扣了。
諾克說:「屋子裡的燈都熄了吧,不然裡面明亮外面黑,我們射箭的地方就成活靶子了。」
屋子裡的燈熄滅后,從孔洞往外面看發現不知何時,風竟然把雲給吹開了,銀白色的月光灑遍了大地。隨著這種明暗程度的改變。
在黑漆漆的屋內,傳出諾克的聲音:「你害怕嗎?」
德文格林呵呵道:「就算怕也逼上頭了。」
「卡羅蘭領地以前的那些居民最初也是怕的要死,因為他們人數少,巴庸人人數多,結果越怕巴庸人越來勁。可真正到了你死我活的時候誰都沒慫,無不以以背水一戰的決心以一當十。都是馬特亞人,他們能做到的,我們也能做到!」這是諾克說的。
伊菲格蕾絲摸索著走到最北邊的那扇窗戶那裡,把自己的弓立在窗邊,用隨身攜帶的刀把糊窗戶用的牛皮紙撬開一個口揭開來,很快就有一個人把一架長度跟她身高差不多的強弩搬到了窗戶邊架起來,她先調整了瞄準的左右角度,然後設想了一下弩射出去之後的各種拋物線,並快速計算了一下,水平方向的位移距離和豎直方向的位移,確定了弩箭射出的方向,然後扣下了扳機。
「啾——」
鳴鏑聲落,一聲慘叫驚起,隨之傳來暴躁的一陣叫嚷。伊菲格蕾絲識得他說的是奧格蘭斯語:「他娘的,他們發現我們了!射死他們!射死他們!射死他們!」
憑素質訓練的直覺迅速準備好弓箭閃人,叫道:「躲避!」
剎那間,噼里啪啦的聲音接連不斷的響起,時不時透進來的月光還能看到外面的箭扎破窗戶飛進屋。
黑暗中的闊老闆情急之下在黑夜中鑽到了桌子下去,成功躲過。
房間里的兩個大窗戶南北相對,往這兩個窗垂直方向靠牆的東西兩邊躲。
三分鐘后,聲音停了,弓箭手們各就各位。
桌子底下的那位心驚膽戰:「幸好他們沒放火箭。」
不知道是誰說:「那是因為他們不知道你們的財寶在哪,萬一一把火燒了就白忙活了。」
牧羊老人說:「放火箭也白搭,火箭主要放火,殺人它這點程度不行。屋頂的茅草和著陶泥鋪的,一時半會兒也燒不塌」
諾克冷聲道:「火箭造價高,還不如走近了放把火。」
虧本買賣誰會做?
在這個還沒有創造火藥的時代,火箭製造需要打造專用的有「爪」的箭頭、更粗更耐燒,還需要吸油的布和經燃的火油。中途折損率高也就算了,如果落地之後沒接觸到其他的可燃物,那就只能自己寂寞的燒一陣子。
若有這財力幹嘛要當盜賊?
活到現在去過4次網吧,其中兩次是去網吧寫小說,我自己都醉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