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第214章 

  「你們怎麼能把教育孩子當做做生意?難道養孩子還講個物以稀為貴嗎?」 

  這話是帕迪拉親王家的老二媳婦說的。 

  麥迪文女公爵說話也沒太客氣:「物以稀為貴,看的不是老闆的標價,而是看到客人的心態不是嘛?只要看得順眼,破掃把都能夠價值千金。」 

  這話說的,簡而言之就是:你家的只有你稀罕。 

  自己是貴族的女人說話就是比老公是貴族的女人要有氣勢。 

  「道理是這個道理,就怕有人看得出價值千金的寶貝也沒錢買得到手。」 

  「有定價的東西都是人能夠買得起的,就怕那些明擺著標上了價還自認為是無價的,那才可笑。」 

  「誰家不看著自家孩子是好的?」皇后說:「每家的孩子都各有所長,何必要以己之長去比他人之短?又何必要以己之短較他人所長?要相互學習長處才是!」 

  伊莎貝拉感到無趣:真是,這麼快結束話題幹什麼呀?就不能讓子彈飛一會兒嗎? 

  她打了個哈欠,是真的想睡了。 

  皇后突然提起一件伊莎貝拉之前一點消息都沒有得到的事情:「歷來各國都有我國締結聯姻的歷史,與皇族中的男女相配成婚。無論是嫁女還是贅婿,只要是能締結聯姻,於國於家,都算是一樁好姻緣。」 

  皇後為什麼會提起這件事情?難道是最近有聯姻的事情? 

  麥迪文女公爵巴不得自家兒子被迫結婚,這樣既能為國家做點貢獻,也能把終身大事甚至繼承人的事給一道解決了,可謂兩全其美。 

  她在非常積極的地跟皇后打聽有哪些國家有公主可以嫁過來,盡量年齡稍微大一點的。還打聽這些公主大概喜歡什麼樣的男子做丈夫。 

  其他的皇族貴婦也是這樣子,也希望自家的兒子能夠娶到一個公主——娶一個公主總比在本國低娶一個女子要好,雖說公主有可能是刁蠻驕橫一些,但是呢,至少生下來的後代是正宗皇家血統,比士人的後代的血統終究是高了一層次。 

  可當皇后說到有可能需要出贅皇孫和出嫁公主。這些貴婦人們就開始言辭齟齬了,要麼說自家孩子還小,要麼是說突然想起自家孩子已經有心儀的對象,要麼說覺得自己應該尊重孩子的意願…… 

  麥迪文女公爵說:只要自己的兒子們願意,她也願意養讓兒子出贅他國。這位女公爵彷彿非常明白,想要自己的家族,保持富貴長久,總要跟國家做點交換,要麼自家力能保國,那麼就是在別的方面為國家做出犧牲。 

  既想保著富貴,又不想付出,那是不可能的。 

  然後就有人提出讓伊莎貝拉作為皇族公主去聯姻,這個提議得到了一堆人的贊同。除了比阿特麗斯之外。 

  伊莎貝拉心裡千萬隻草泥馬奔騰而過:需要為國家犧牲的時候,你是皇室的公主;有富貴在眼前的時候,你最好當一個賤民——這些人實在該上天了。 

  然而皇后想要的似乎就是這麼個效果,她笑著問這些貴婦們: 

  「這麼說來,你們這是認為伊莎貝拉配得上做一個皇族的公主嗎?」 

  然後就聽貴婦們接二連三的列舉出伊莎貝拉的一系列好處:她們之前說的不懂規矩被說成了不落俗套;她們剛才還說的傲慢無禮被說成了不卑不亢;她們之前所嘲笑的土氣被說成了清新自然…… 

  伊莎貝拉憋著笑,生怕自己被人發現在偷聽。 

  皇后再次向她們確認她們是否認可伊莎貝拉為皇家公主,這些貴婦們幾乎異口同聲的說了是。 

  皇后就說:「其實大家都無需如此擔憂,聯姻之事,是本宮自我思慮之事,雖然本朝還未曾有過,也當做到未雨綢繆。但各位對伊莎貝拉的認同深慰本宮之心,今日各位既然已經承認伊莎貝拉皇家公主的身份,就是金口玉言。本宮今日言盡於此,如果以後有誰所說之言與今日之言相悖,就別怪本宮追你們出爾反爾之責了。」 

  好一個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厲害了,我的媽。 

  伊莎貝拉心裡嘖嘖稱奇。 

  然後他們又把話題扯到了比阿特麗斯的三嫂烏哲爾娜懷孕的這個上面。 

  之前伊莎貝拉見她穿著的是蓬蓬裙,懷孕的肚子被裙子給遮住了,所以伊莎貝拉也沒注意到。 

  所以一回想兩人之間的爭端,伊莎貝拉又忍不住想:這女的是因為懷孕了才暴躁,還是一直以來就這德性? 

  在牆的那一邊,這些個女士都在猜這孩子究竟是男的還是女。 

  伊莎貝拉不參與他們的競猜,都覺得那是個男孩,因為在這個國家生男孩的概率實在是太大了。 

  而且,就他們家的家庭條件而言,生下一個男孩未必會打光棍,但生下一個女孩也未必會當新娘。 

  即便國家對年滿18周歲而無子女的男女進行徵稅,但是,家庭錢糧充裕的家庭會選擇讓女兒多在家裡待幾年——因為他們不缺這個稅錢,也不缺這口糧。 

  更有甚者,女子手裡有份產業,她們自己不想結婚,一邊掙錢交稅,一邊享受單身,如催婚催得太緊,乾脆直接帶著產業去當修女了,只要人進了修道院,在她死之前財產都受到教會的保護,親人只能幹瞪眼——比如特雷莎女親王,先皇曾經十萬火急的趕去阻止妹妹出家,可是卻沒人趕在她發願之前阻止她。 

  即便他是當時的帝國宗教首腦,卻不能強制一個沒有自願申請還俗的修女還俗——因為修女是自願去侍奉上主的人,而皇帝只是上主在世間的代言人和使者,但他本人卻非上主。除非聖主給他啟示,讓他去做這件事情。 

  伊莎貝拉其實也想過當一個修女,這樣就可以離開皇室的紛擾。 

  可是在這個帝國,她沒有年滿20周歲,連出家都需要家長批准,就算家長批准也只是個實習修女,家長一翻臉又被帶回家了。 

  這裡的家長不是家裡的長輩,而是法律上的一家之主,皇室的家長是誰呢?顯而易見了。 

  那個人是不會讓她去當修女的,因為她另有別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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