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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9章 孽庶非功不可論貴

  第509章 孽庶非功不可論貴 

  為了轉移伊莎貝拉的話題,凱瑟琳娜給伊莎貝拉講起了外面的事情: 

  七世洛特瓦爾德公爵已行將就木,他上書給皇帝,希望自己跟後妻所生的長子可以繼承自己的爵位。 

  他希望自己能夠像十世瓦萊利伯爵一樣指定自己的繼承人並且得到皇帝的批准。 

  皇帝對這個公爵的家譜並不太熟,所以就把這件事情交給貴族委員會去進行先行審核。 

  這一審核不要緊,皇帝立即否決了他的請求。 

  被否決無非兩大方面。 

  第一方面是禮教和法律方面的:他所指定的人並不屬於法定順序繼承人。 

  因為,他的太太並不是一個「教義上的人」,她是來自中人階級的女人,她的母親是一個男爵和女僕所生的私生女。 

  中人,也叫做半人,傳統馬特亞禮法之中只把他們算半個人類——因為他們祖先的出生是違反教義和國家法律的。 

  無論中人的父母來自於哪個階級,只要他們是生母故意製造出來的私生子女或者庶齣子女,那他就是中人——是懷著罪孽和貪慾被生出來的人。 

  即便有些中人因著親生父母所得到的財富比平民多,但是他們的地位始終在平民和元人之下。 

  這是信仰的內容之一。 

  信仰對於這個世界意味著什麼?這個問題,會有一個可敬又可怕的答案。 

  先皇就是因為破壞了宗教和世俗禮法遭到了世人的厭棄、失去了國民敬愛和崇拜——皇帝本該是教法和國法的化身,如果他的所作所為配不上這個概念,那就代表他不是上天欽點的君主。 

  當今皇帝即位后,重申教法,明確禮教,也嚴格了階層的限定,平民和元人的地位被提到了中人之上。 

  元人是並非母親主觀意願生出來的孩子:只要他們的母親能夠證明自己是被騙婚和被侵犯才懷上的孩子且得到了大家的認可,這孩子生下來之後就是元人。 

  元人可以通過收養成為平民,元人可以與平民通婚。 

  其實他們的母親也並不一定想生下他們,但是,不準墮胎也是信仰之一,他們的目前沒有選擇。 

  還有繞著法律走的特殊情況。 

  在許多兄弟共妻的家庭,妻子和其中一個結為合法夫妻,無論是跟哪個兄弟生的,都記在丈夫頭上,丈夫會承認這些都是自己的合法孩子。 

  然後丈夫再把孩子過繼給兄弟當養子——所以,共妻家庭的平民的孩子仍然還是平民。 

  這種做法雖賤,但普遍。 

  皇帝諾克二世已經在著手廢除元人這個階層,要他們依舊隨母姓,歸於平民階層——可是他對中人階層不但不放鬆,還抓緊了。 

  中人的子女社會地位「從娶」:如果平民、士人或者貴族娶中人女子進門或者招中人男子上門,子女一律是中人。 

  如果是中人想要娶平民、士人或者貴族或者招贅他們,那後者就要發誓放棄對家裡的繼承權、也要放棄來自於原生家庭的社會地位。 

  賤民可以自由與中人通婚——他們的子女可以成為中人。 

  但是,賤民與平民合法婚姻的子女是平民…… 

  中人男性也可以拜託這個身份:只要他們能上陣殺敵且累計十次戰功,他們的妻子和兒女都能夠晉陞為平民。 

  立下救國救君之功也可以讓他晉陞平民。 

  一個庶子女或者私生子女的後代在6代以後可以自動變成平民——但是這連續的六代人必須全都是合法婚姻生出來的合法子女,不能有庶子女,否則……只能再往後推了。 

  中人女性想要擺脫身份只能靠老公立功,所以中人階層女性地位格外低下。 

  這是農業社會,人口是最基礎的生產力,中人男性的勞動力和參戰權是他們價值的保證,可是女人嘛…… 

  根據「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兒會打洞」的「原理」,中人女子的女性祖先是貪圖富貴、蓄意勾引男人、破壞夫妻關係的不要臉之人,她們的女性後代也被認為的「先天賤人。」 

  中人女性在擺脫中人身份前會一直要遭受來自其他各階層的鄙視。 

  如果一個賤民身份的應召女語言辱罵一個中人女子亂搞男女關係導致中人女子自盡,應召女會被判決無罪的。 

  其他階層都認為是合理的——應召女出賣色相和身體,但是她們不破壞別人的家庭,沒有違反禮法。而中人女子一出生就被視為帶著原罪。 

  威廉四世時期甚至要求中人女子用黑布蒙面出行以示避嫌。 

  甚至立軍功之後擺脫中人身份的男性根本就不會考慮娶一個中人女子為妻,即便違背曾經的婚約也會被認為合法行為。 

  七世洛特瓦爾德公爵在原配去世之後非常消沉,是家裡的一個中人女僕安慰了他、陪伴了他,讓他重新振作起來,他在感動之餘他們相愛了,他堅決要娶這個女人為妻。 

  安德烈二世盛怒: 

  七世洛特瓦爾德公爵的原配是安德烈二世的姑媽的孫女,是有公主頭銜的貴女,一個中人女子當他的繼室,豈不是在說皇帝的公主表侄女與一個中人女子平起平坐? 

  這對皇室是極大的侮辱和不敬! 

  可是安德烈二世是一個仁君,他給公爵兩條選擇: 

  第一條,七世洛特瓦爾德公爵退位,把爵位讓給兩歲的女兒艾麗希斯(和原配夫人所生的),艾麗希斯由皇室撫養監護,他可以帶著自己的一半財產去當一個富有的中人,從此在上層社會消失; 

  第二條,先把艾麗希斯要依法從母親處繼承的財產全部拿出來給她,艾麗希斯送到她祖母長公主赫蓮娜那裡撫養、公爵按月支付生活費,然後他才可以娶那個女人進公爵府,但他們必須當眾宣誓放棄他和這個女人所生孩子們的爵位繼承權、財產繼承權。 

  除此之外,無論選哪個,那個女人不會獲得「公爵夫人」的封號,也不能用夫姓,他們夫婦倆也會失去皇親的特權。 

  為了多享受一些年的權利的財富,這對貴賤通婚的夫婦選擇了第二種。那個女人在享受了幾十年的榮華富貴后也忘乎所以了。 

  他們說過的話、發過的誓言都記錄在檔案里呢。 

  安德烈二世死前還記得這樁給貴族蒙羞的婚姻,他交給妻子一道密旨:「只要那個中人賤婦有野心讓兒子繼承爵位和財產,就處死他們。」 

  如今他們卻像是失了憶一樣,要求自己貴賤通婚的孩子當公爵、還想繼承財產。 

  皇帝當庭怒罵七世洛特瓦爾德公爵:你們夫婦做出違背誓言、違背禮法的醜事而不死是上天的好生之德、也是安德烈二世的寬大為懷,而不是你們做的沒錯。 

  幾十年了,你們該貪的不該貪的都貪了,也足夠了! 

  你們斷不該以第十代瓦萊利伯爵類比,他戰功赫赫、彪炳千古,許他自由指定繼承人也不夠嘉獎他的功勞! 

  你踏馬這些年做了什麼?對內沒有惠民安境的政績,對外沒有殺敵報國的軍功,跟十世瓦萊利伯爵比你也配? 

  你兒子和他母親一樣,是個中人,等他以後建立了功勛自會論功行賞。眼前之事有國法可徇,不需要他來湊熱鬧! 

  朕既非寬大為懷安德烈二世,也非隨手封情人家屬為爵的伊凡先帝。 

  皇帝是真的太噁心他了,讓宗教裁判部去抓了七世洛特瓦爾德公爵的妻子和兒子——他們蠱惑公爵違背倫理、冒犯皇帝。 

  進去那裡的人,只要無法證明清白就沒有什麼好下場了。公爵受到了極大的驚嚇,沒熬兩天就斷了氣。 

  赫蓮娜長公主去世后,太皇太后索菲和安德烈二世撫養艾麗希斯到結婚成家,故而新上位的八世洛特瓦爾德公爵艾麗希斯對繼母、弟弟和父親毫無感情,尤其這個繼母還想搶她的位置! 

  她才不為這種人請宗教律師——皇帝為了你的利益說他們有罪你還要給他們開脫?又不是有病! 

  所以她什麼也沒管。 

  但是太皇太後補刀了,她拿出了安德烈二世的那道聖旨…… 

  伊莎貝拉不寒而慄:犯宗倫理罪還進了宗教裁判監獄的人,最輕的刑罰都是石刑了。 

  但是,對她那種女人而言,被石頭砸死也行比被身無分文地趕出去要痛快: 

  從被人藐視的貧窮下等女好不容易成了公爵伴當,過慣了優渥的日子,陡然又要變回幾十年前的老樣子熬完餘生……哪有那麼容易緩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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