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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洗牌

  孫中山於1925年元旦開始病發,住進協和醫院進行治療,1月20日以後,病勢嚴重,不能進飲食,經西醫診斷為肝癌末期,全肝已堅硬如木,癌細胞四處蔓延,無法割治。 

  根據真實的歷史演義,是該準備去孫中山時代國民黨的留存問題了。張漢卿在想,孫中山也在想。這位畢生都在為創建一個三民主義新中國努力的先行者,一直在思索一個嚴重的話題:選擇合適的接班人。這個接班人必須在黨內服眾,從而使國民黨能夠團結在一起而不至於分散;這個接班人必須看得清形勢,團結人民黨而不是與之對抗,否則是取死之道。 

  可是由於人民黨在此時空的異軍突起,國民黨影響力較正史上弱了許多,連帶著其力量也被削弱幾分,包括他這位國民黨總裁都沒有想象中的風光。因此他對於幾位手下的影響力也相對弱了幾分,以至於手下山頭林立,若不是有他這面大旗在前,幾成散沙,這也是他的憾事。 

  只是已經無法挽回了。 

  2月18日,孫中山自協和醫院出院,移居他的故地鐵獅子衚衕行轅,改以中醫治療。在先後經由著名中醫陸仲安、唐堯欽、周樹芬三人共同診視后,情況有所好轉。此期間湯爾和與汪精衛對中西醫治療爆發爭論,湯爾和在《晨報》上發表《關於孫中山病狀的疑問》,對中醫治療加以指責。看來西醫很有市場,連孫中山這位西醫的先行者也不能免俗,到2月26日,決定停止服用中藥,繼續用西醫治療。 

  葯醫醫病不醫死。病情無力回天,西醫亦束手無策。到3月11日,孫中山已陷入彌留之際。在張作霖、孫烈臣、張作相、吳俊升、張漢卿等人民黨要員最後探望病情后,孫中山請廖仲愷向濟濟一堂的國民黨高幹們宣讀了他親自口述、汪精衛執筆的《致人民黨書》,並在遺囑上籤署: 

  「人民黨中央委員會親愛的同志們:我在此身患不治之症。我的心念,此時轉向於你們,轉向於我黨及我國的將來。你們是自由的民國政黨大聯合之首領,帝國主義下的難民,將藉此以保衛其自由,從以古代奴役戰爭偏私為基礎之國際制度中謀解放。我遺下的是國民黨,我希望國民黨在完成其由帝國主義制度解放中國及其它被侵略國之歷史的工作中,與你們合力共作。命運使我必須放下我未竟之業,移交於彼謹守三民主義與教訓而組織我真正同志之人。故我已囑咐國民黨在人民黨之幫助下進行民族革命運動之工作,中國可免帝國主義加諸中國的半殖民地狀況之羈縛。為達到此項目的起見,我已命國民黨長此繼續與你們提攜。我深信你們及你們領導下的政府亦必繼續前此予我黨之援助。親愛的同志!當此與你們訣別之際,我願表示我熱烈的希望,希望不久即將破曉,斯時人民黨以良友及領導而創建強盛獨立之中國,兩黨在爭取為世界被壓迫民族自由之大戰中,攜手並進以取得勝利。謹以兄弟之誼祝你們平安!」 

  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因肝癌病逝於北京協和醫院,享年60歲。 

  香港《華字日報》翌日報道了孫中山的死訊:「孫文吐嘔大作。不能進食。脈搏驟增至一百六十度。呼吸十八次。極危險。克禮醫生在左右看護。終夜不離。戴天仇為孫草遺囑。唯孫尚未簽字。。。孫文病至十日晚大變。腹脹加增。克禮為之打針放水。今日上午九點三十五分鐘逝世。當彌留時。戴天仇代草遺囑。孫科急電粵民黨要人來京。」 

  孫中山對於家事的遺囑:「余因盡瘁國事,不治家產。其所遺之書籍、衣物、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慶齡,以為紀念。余之兒女,已長成,能自立、望各自愛,以繼余志。此囑!」 

  留給國民黨內的同志:「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積四十年之經驗,深知欲達到此目的,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現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務須依照余所著《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義》,繼續努力,以求貫澈。最近主張召開國民會議及廢除不平等條約,尤須於最短期間,促其實現。是所至囑!」 

  他在臨終前對國事的遺言是:「和平…奮鬥…救中國!」還有「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噩耗傳來,「國家統一委員會」立即決定於北京中央公園社稷壇舉行公祭,以紀念這位偉人。 

  人民軍總司令兼人民黨中央軍委主席張作霖,中央軍委副主席孫烈臣、張作相、吳俊升,行政委員會主席王永江,人民黨主席、中央軍委副主席兼總參謀長張漢卿等特致送闊丈余,高四尺五的巨型素花橫額,當中大書「中國民主革命的先驅者孫中山先生永垂不朽」,人民黨的唁電挽幛,均稱「三民主義先驅」,這是孫中山在公開場合被尊稱為「革命先驅」之始。 

  同日下午一時,胡漢民接汪精衛來電、謂孫中山於十二日上午九時四十分病終京寓,胡漢民即報請人民黨中央,分飭各大小機關:「由十二日起、下半旗七天、並令公安局分飭市內酒樓、即日起停止宴會、市民停止七天、在職人員則停止一個月、各機關用藍印一月、兵士及各機關職員纏黑紗一月。」 

  4月2日,孫中山安厝於北京西山碧雲寺內石塔中。正史上北伐成功后,於1929年6月1日永久遷葬於南京紫金山中山陵。 

  由於國民黨內無人及得上孫中山的巨大影響力,在他這位國民黨精神領袖離去后,國民黨力量一落千丈,黨內群龍無首,內部分為三派:以廖仲愷為首的左派、以胡漢民為首的右派、和以汪精衛為首的「西山會議派」,在國內的影響力日益縮小。人民黨利用其在中國唯一的執政黨地位,逐漸削弱了國民黨的影響,使之漸漸縮小為一個名符其實的「參政黨」。 

  鑒於中國主大陸已無可以掣肘張作霖的力量,集總統與總理於一身的執政身份已不符合民主化的要求。作為國家計劃委員會的主席,張漢卿積極設計了符合中國國情的政治架構,並第一次真正意義上在中國完成了對國家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的政治模式。 

  重中之重、也是最引人注目的是恢復國會:自曹錕賄選,除了戰爭狀態,一年多的時間裡全國大部分地區處在奉軍和人民軍軍管之下。人民黨在維護國家統一與主權完整、領導工人運動、農村土改、婦女解放及統一戰線上建有卓越的功勛后,不但在法理上,而且在心理上讓全國人民得到認同。當此之際,改組國家政權組織形式已成為可行。 

  根據張漢卿等人起草的《國會組織法》,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為中國人民黨領導下的國會,分參議院和眾議院。參議院由中央目前直接控制的27個省份(含新疆)及剛從各方軍閥手中取得的廣西、雲南、貴州、四川4省,及在正史上一直脫離於四川的西康地區、遊離於中央的西藏、日據的台灣,共34省,不計省份大小,每省各佔5個名額,共170名。為了最大保證人民黨的優勢,根據張漢卿的要求,另增加軍隊退役將領席位5個,人民黨獨立任命席位5個,退休政府首腦席位5個,均有同等效力,共計185個席位。 

  眾議院由此34個行省(台灣、西藏只有名義席位)隨省份人數多寡而變化,初定為每省每100萬人口中有一個席位。眾議院議長兼任國會主席,所有議員享有司法豁免權。在重大事件上(如修改憲法等)需得到參、眾兩院各2/3多數通過。加上中央直屬部委及人民軍代表兩個部分,1925年眾議院共計有482名議員。 

  國會是中華民國最高權力機關,眾、參議院的職責分別是:審議及修改憲法;對重大議案的表決;對政府的信任投票;年度政府報告及預算的審核表決;對外締結條約的批複、宣戰等。參、眾議院各設立8個委員會,分別是:憲法委員會、法律委員會、軍事委員會、外事委員會、經濟貿易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司法委員會、民族事務委員會。每個委員會、超過1/5的代表、參政團體、及兩院院長聯合均可獨立提出議案。 

  對參、眾議院的職責分工,張漢卿比較後世歐美各國的經驗,結合自己的想法,提出了一個方案: 

  一、在修憲上,需經眾議院2/3多數、參議院超過1/2方可通過;如果第一次提案未獲通過,5年內不得再提出同等議案-——這樣做,已經基本上確立了人民黨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在政治的領導地位。憲法已經規定了人民黨作為執政黨的種種優勢,當然在修憲上予以設立高門坎。在這種情況下,萬一後代仍守不住人民黨的優勢地位,那也只能說明這個黨已經根不上時代發展的需要了,活該被淘汰——再好的制度都經不起敗家子來折騰。 

  二、其它一般議案均需按照先參后眾的順序、經兩院過半數通過即可成行。對於歐美國家來說,經常有參政院通不過而眾議院通過的情景,它們最終也能成行。張漢卿認為這會降低參議院的權力,但又不能過分滋長其權力,造成尾大不掉,形成民主則民主矣,但政府什麼事情都做不到的幾乎不作為的狀態,這也不符合中國的國情。張漢卿獨具匠心,設計了一個堪稱傑作的表決辦法:針對政府信任案和年度預算、政府報告,如果參議院第一次不通過,而政府又直接提交眾議院表決,如果未獲得2/3多數通過即被視為未通過,則政府應當解散——這樣可以限制政府的決策人員強姦民意、而不是像後世所唱的「人大拍拍手,政協點點頭」的微弱監督能力。 

  國會選舉每5年一屆,議員任期無限制,並享有司法豁免權。在休會時,兩院有一個常務委員會代表各議院主持日常工作,平時參、眾議員則兼任各省的省議員 (常委會委員)。 

  國家主席是國家主權的象徵,由中國人民黨提出候選人名單,交眾議院表決通過,可連選連任,任期為5年。總理是國家行政的最高執行人,由國家主席提名,眾議院表決認可。副總理、國務委員名單皆由總理提交眾議院表決,以最終形成內閣-——同樣是可以連選連任——現在還不是真正行使民主的時候,貿然地規定任期只會使政敵有了復盤的指望。在當前,集權式的行政是中國復興的前提。因此,張漢卿將國家主席、國會主席及黨主席的任期規定均是無限制,以最大限度地將權力集中在自己手裡。至於將來如何修憲,將來人一定比現在聰明。 

  裁撤國防委員會,取代以中央軍事委員會。為了體現人民黨的領導地位並貫徹黨的意圖,軍委主席、副主席、委員名單由人民黨中央委員會提出交國會表決。人民黨黨章另規定所有國家主席、總理、軍委主席、國會主席候選人均需是黨的常委。行政上各省、市、縣、鄉的議會主席均由同級的人民黨書記擔任,以體現人民黨在國家權力控制上的地位和力量。 

  行政上體現了民主集中制,但也不能像後世那樣,腐敗先從黨內開始。為了有效制約黨內的違法行為,張漢卿設計了真正意義上的司法獨立:最高法院設15名大法官,首席大法官由國家主席提名,交國會表決,在行政上負責最高法院的日常事務 (院長),各大法官由各省獲得資質的法官競選獲得,交國會表決。省、市、縣分別成立高等法院、中級法院、初級法院,人數分別為11、7、3人,由上一級的選舉委員會提名下一級的人選,並交下一級的議會表決。司法自成一體,即人民黨亦不得干涉。所有法官除為規定的條款所羅列外,享有司法豁免權,並終身不得被免職。依例設立各級檢察院。 

  在4月初,在人民黨內進行了第一次黨代表的選舉,產生了第一屆真正意義上的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和常委會。張漢卿以其巨大的威望,當之無愧地以99%高票延續為黨主席 (黨章規定黨主席必須是常委),另6位常委分別是:張作霖、孫烈臣、張作相、吳俊升、王永江 (一直張作霖父子政治上的最重要助手)、潘復 (因其卓越的財經管理能力使得奉系最終以雄厚的經濟實力入主北京,其人在老奉系內部深得人望,為王永江內閣的重要財政助手)。 

  其它入選政治局的有:韓麟春、郭松齡、楊宇霆、姜登選、汲金純、于學忠、蔣柏里、萬福麟、馬龍潭、戢翼翹、莫德惠、許蘭州、劉尚清、常蔭槐、袁金鎧,連同常委共計22人,是為政治局委員。 

  常委會分工的決定是:張作霖擔任國家主席及軍委主席,孫烈臣為國家副主席兼軍委副主席,吳俊升擔任國會主席,張作相為軍委副主席兼總參謀長,張漢卿擔任軍委常務副主席並代替孫烈臣主持軍委事務(不再兼任總參謀長職務),王永江為國家副主席兼總理,潘復為常務副總理兼計劃委員會主任。 

  根據王永江的提名,莫德惠為副總理兼外交部長,劉尚清為負責工業的副總理,張振鷲為負責財政的副總理,於駟興為負責教科文衛的副總理,袁金鎧為國務院秘書長。 

  軍事委員會將全國劃分為8大軍區,併產生出的軍委委員共13人: 

  張作霖(軍委主席)、孫烈臣(軍委副主席,因病無法省事,掛職)、張漢卿(軍委常務副主席)、張作相(軍委副主席兼總參謀長)、韓麟春(東北軍事委員會主席兼瀋陽軍區司令)、郭松齡(改任海軍總司令)、楊宇霆(改任空軍總司令)、姜登選(總政治部主任兼北京軍區司令)、汲金純(濟南軍區司令)、于學忠(廣州軍區司令)、蔣柏里(即將改任國防部長)、萬福麟(改任成都軍區司令)、馬龍潭(即將接任南京軍區司令)、戢翼翹(武漢軍區司令)、邢士廉(改任蘭州軍區司令)、常蔭槐(總後勤部長)。 

  張氏父子領導下的人民黨佔據了中央的所有重要權力位置。人民黨無論在政府與軍隊,還是在後成立的唯一能夠約束國家權力的國會中都佔有了決定性的席位,強有力的國家政權力量已經形成。另外,中華民國自1925年起不再使用民國紀元,而改用公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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