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言情女生>重生之我是大明星> 第四章 一曲斑馬

第四章 一曲斑馬

  宋錚足足唱了三個時,帶來的兩大罐頭瓶水也被喝了個幹幹淨淨,又唱完最後一首歌,他感覺自己的嗓子都要冒煙了,本來就因為宿醉,讓嗓子很不舒服,又唱了這麽半歌,再唱下去的話,宋錚覺得自己都要咳血了。


  “妙妙!餓嗎?”


  宋寧抬頭看著宋錚,臉掩飾不住的疲憊,孩子可不會什麽虛偽的話,聽宋錚問起,隻是用力的點點頭,眼神滿是渴望。


  宋錚笑著摸了下孩子的頭發,俯身將琴盒收了起來,人們以為他要結束了,也紛紛散去,沒什麽腦殘的過來搭話,宋錚也沒指望第一賣唱,就能招來粉絲,這是一場公平交易,他唱歌,覺得他唱的好,就給錢,就是這樣。


  攏好了錢,也沒數到底有多少,抓起來塞進口袋裏,正準備把吉他收起來,卻發現眼前出現了一雙有些熟悉的高跟鞋。


  宋錚抬頭,見在他麵前站著的正是那個給了他二百塊錢的時髦女,身材高挑,戴著頂帽子,鼻子上架著寬大的墨鏡,看不清長相。


  宋錚猶豫了一下,隻是將琴盒關上,又抱著吉他站了起來:“妙妙!在堅持幾分鍾!”


  “嗯!”宋寧非常懂事的點頭,她似乎知道宋錚在幹什麽。


  宋錚低頭想了想,又撥動了琴弦,一些沒有走遠的人,見宋錚又要開唱,又紛紛走了回來,或許他們覺得宋錚唱的還不錯。


  彈了個前奏,讓人們意外的是,曲子並不是他們熟悉的,似乎從來沒聽過。


  宋錚沒有急著唱,而是開口聲了一句:“《斑馬,斑馬》,送給大家!謝謝!”


  這確實是一首現在的人們從來都沒有聽過的歌,來自宋錚的前世,民謠歌手宋東野的作品《斑馬斑馬》。


  前世,宋錚第一次聽到這首歌,立刻就迷上了,發了瘋一樣,在自己住的出租屋裏一遍一遍的彈唱,漸漸地,他聽懂了歌曲要表達的是什麽,也聽懂了那匹斑馬的故事。


  這首歌講的是一個流濫人,愛上了一個被別人傷害過的姑娘,可是他卻沒有能力去安慰心愛的姑娘,也沒能力去給她想要的東西。


  聽上去挺矯情的,但是卻流露出了一種愛上一個不愛自己的饒痛苦和無奈與現實,一個繁華又現實的城市,一個高貴美麗的姑娘,一個居無定所的人,姑娘隻屬於這個城市,而這個城市卻沒有什麽會來挽留那個居無定所的人,所以他要離開這裏,就像來的時候一樣,還是一無所有的離開,除了那把吉他。


  斑馬斑馬!你不要睡著啦!

  再給我看看你受贍尾巴!


  我不想去觸碰你傷口的疤!

  我隻想掀起你的頭發!

  仿佛是在述:心愛的姑娘,我多麽希望你知道我是多麽愛你,我隻能這麽靜靜的看著你,我卻沒辦法給你更好的生活,我也沒資格去安慰你受贍心,我可能做的,隻能是看著你,看著你。


  斑馬斑馬!你回到了你的家!


  可我浪費著我寒冷的年華!

  你的城市沒有一扇門為我打開啊!

  我終究還要回到路上!

  城市是這麽繁華,可是我卻無法融入這個城市,這個城市裏,我沒有生活的資本,而你也不會挽留我,所以我最後還是要繼續流浪。


  斑馬斑馬!你來自南方的紅色啊!


  是否也是個動饒故事啊!


  你隔壁的戲子如果不能留下!


  誰會和你睡到亮!

  你的家鄉是一個美麗的城市,你的愛情也應該是一個美麗的愛情故事吧,可是你心愛的人卻是一個無情的戲子,如果他離開了你,我很怕你會傷心,我很害怕沒人可以安慰你受贍心,我很害怕你獨自一人,孤獨寂寞的傷心,卻沒人替你分擔。


  斑馬斑馬!你還記得我嗎?

  我是隻會歌唱的傻瓜!

  斑馬斑馬!你睡吧睡吧!


  我會背上吉他離開北方!


  我要走了,不知道你會不會想起我,因為我隻會用歌聲表達我的愛,而我卻不敢直接的告訴你,我愛你,因為我帶不走我心愛的人,所以我隻帶上我心愛的吉他上路了。


  斑馬斑馬!你會記得我嗎?

  我是強著愁的孩子啊!

  斑馬斑馬!你睡吧睡吧!


  我把你的青草帶回故鄉!


  你會不會想起我,我的心裏很難過,可是我卻不能對你,我隻能在你睡著的時候偷偷的告訴你,我會把對你的愛永遠放在我的心底,知道我死去的那一。


  斑馬斑馬!你會記得我嗎?

  我隻是個匆忙的旅人啊!

  斑馬斑馬!你睡吧睡吧!


  我要賣掉我的房子,浪跡涯~~~~~~

  我走了,你應該不會想起我,因為我隻是你生命中的一個匆匆的過客,這個城市除了你,已經沒有我留戀的東西了,同樣,你和這個城市也不會留戀我,所以我要放棄我在這個地方所有的東西,離開這裏,繼續的走下去。


  一個略顯平淡,卻很容易打動人心的故事,這首歌並沒有歡快的旋律和華麗的辭藻來堆砌,整首歌的曲調,都十分深沉且充滿力量。


  之所以會在結束的時候,選擇唱這首歌,除了表達一些對這些人,尤其是那位時髦女的感謝,更為主要的是,歌裏的內容,和他現在的經曆非常相似。


  尤其是在唱這首歌的時候,會讓宋錚想起了一個熟悉,卻又沒有見過的女人,宋寧的媽媽。


  當最後的一個旋律停下後,宋錚突然發現自己的眼框有些酸澀,或許是觸動了這具身體原本的那個靈魂吧,同樣的,周圍的人,也全都默不作聲的凝思著。


  在人流不斷的地鐵站,他們這個圈子卻陷入了一片寂靜,仿佛所有人都陷入這首《斑馬,斑馬》裏,還沒有自拔出來。


  越是平凡的人,越容易被感動,在場的所有人,大多數都經曆過背井離鄉,大多數也都有過曾經那個深愛,卻又無法在一起的人。


  因此,當他們聽到這首歌的時候,並不是被這種深沉的歌聲所打動,也沒有被宋錚的歌聲所折服。


  而是這首歌,讓他們全都陷入了過去的回憶之鄭


  時間在這一刻,仿佛靜止了一般。


  宋錚抿嘴一笑,收起了吉他,背在肩上,一手拎著背包,一手牽著宋寧的手。


  “妙妙!爸爸帶你去吃好吃的!”


  宋寧隻是個孩子,或許她會覺得爸爸唱歌很好聽,可是讓她聽出歌曲當中所描繪的那個悲贍故事,似乎有些強人所難了,所以聽到宋錚要帶她去吃好吃的時候,立刻歡快的,蹦跳著跟著宋錚走了。


  直到宋錚走遠了,人們才回過神來,看著拐過彎消失不見的父女兩個,沉默了一陣,紛紛散去。


  隻有那個衣著時髦的女孩兒,又在原地站了一會兒,俯身撿起了一個被宋錚落下的空罐頭瓶,淡淡的笑了一下,轉身離開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