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九章 讓給你吧
夏泣給妁仙子的就是這麽一個交待,讓妁仙子都不知道該說什麽,這實在是讓人不好想呀。
而嶽楓也是非常意外,他真的沒有想到夏泣不接受妁仙子居然會是這麽一個原因,話說夏泣看上去挺男人的,除了長得俊俏似乎也沒有什麽別的特征表明他沒有那玩藝,真是可惜了。
此時妁仙子雙目通紅,倒也不再繼續哭,隻是心情十分複雜。倒也不是說夏泣說什麽她都信,隻不過回想到以前的種種,一些可疑的部分現在又清晰了起來,不得不信啊。
“夏宗主,這功法隻有宗主能練麽?”嶽楓問道。
夏泣搖頭:“倒也不是,隻有練了才有資格當宗主。”
這是當然的了,夏泣和妁仙子談戀愛那會,他可不是宗主,這功法自然不是宗主才能練的,但卻是宗主候選人必練。嶽楓一聽這個就皺了下眉,道:“現在宗裏有誰在練?”
“目前倒是沒有,畢竟我還年輕,用不著這麽快就挑選接班人。”夏泣道。
本來嶽楓想說這功法以後就不要再傳下去了,夏泣修煉了也就罷了,也挽回不了,但是就不要再禍害其他人。不過卻並沒有說出口,什麽事情都是存在即有理,這功法能誘人修練,恐怕不僅僅隻是為了當宗主那麽簡單,要不然幽魂宗所有人都會練了。
這是當然的了,宗主沒有了那玩藝,如果功法本身又沒有太大的價值,這心裏又怎麽可能平衡,老子都沒有,你們底下的人全部都不能有,這才是一個人正常的思唯模式。但是幽魂宗傳承這麽久,卻並沒有發生這種事,很顯然這功法絕對非常強大。
反正也隻是在少數人手中流傳,但也沒有繼絕它的必要,一部厲害的功法都是由前輩們嘔心瀝血創造出來的,沒有價值也就罷了,既然有價值,那就不能浪費,還是練吧。
所以嶽楓也沒有給出什麽建議,這事就讓夏泣自己決定好了,畢竟他才是宗主。
“對不起,我不太舒服。”妁仙子小聲說了一句,然後由孔琳帶著她離席了,臨走之前看了夏泣一眼,而這一眼的感覺非常的複雜,隨後眼淚又流了下來,連走路都需要孔琳摻扶,要不然她可能會倒在地上。
嶽楓歎了口氣,這事妁仙子的傷害真是一波接著一波,夏泣幹得這叫個事?
而夏泣也有些內疚,不過他也沒說什麽,隻是沉默的喝著酒。隨後黑殺兩人也離席了,就隻剩下夏泣和嶽楓,還有孔雀。
夏泣看了一眼孔雀,看得出這個女人是嶽楓的近侍,便無視了,歎了口氣道:“嶽穀主,本來我早就忘了這事,但現在她都找上門了,我倒是有些不知道該怎麽辦了。我知道,這是我的錯,雖然當時大家陣營不同,隻是單純的利用,可是不管怎麽說我還是傷害了她
。”
這話當然是說給嶽楓聽的,畢竟合作夥伴來的,他可不想讓嶽楓認為他的人品有問題。
嶽楓嗯了一聲,這事上他也不好發表過多的意見了。夏泣其實說的沒有錯,陣營不同怎麽做都不能算錯,利用怎麽了,隻能怪妁仙子太傻,就算之後將離開流雲洞而沒有價值妁仙子當作實驗品,也不能說錯吧,就是有點不人道。
“所以我有一個不情不請。”夏泣看著嶽楓道。“希望你能多多安慰她,能讓她盡快的從這件事裏麵走出來。”
嶽楓一愣,這家夥說這話是什麽意思,是要將妁仙子讓給他?嗬,好家夥,順水人情啊,妁仙子的美貌誰都知道,夏泣自然也不會例外,雖然妁仙子對他沒有什麽吸引力,但是嶽楓是正常男人,那就肯定會心動,夏泣肯定清楚。
所以他這種要求是個男人都不應該會拒絕,隻要嶽楓接受,那麽也就是承了他的情,這買賣做的,也太無恥了。
本來嘛,妁仙子是妁仙子,他是他,你不接受人家還想將人家當成自己的私人物品送人?想多了吧,這種買賣嶽楓怎麽可能會做,心中一陣鄙視,嘴裏說道:“夏宗主說笑了,仙子是我朋友,我自然會開導她,這與夏宗主並無關係。”
這話必須說明白,老子是針對妁仙子,而不是你夏泣,別將這事與你扯上任何關係。
夏泣點頭:“嶽穀主說的是。”
接下來話題就離開了妁仙子,轉到發展宗主的事宜上麵。嶽楓的想法很簡單,先整頓內部,再談其他,而整頓內部則包括宗門地址,不能再像老鼠一樣躲在這種礦洞裏麵,沒牌麵的,找個靈氣充裕的地方建宗,會不會被人發現那另說,就算被發現也沒什麽,他自有主張。
不管怎麽說,想要改變別人的看法,先得要統一自己人的思想,這思想教育是免不了的,也就是洗腦。這些自然也是嶽楓來做,夏泣這些人傳統思想太重,自己都沒有信心,如何去說服其他人。
再接下來就是麵子工程,幽魂宗的功法傳承其實也是來自於毒龍穀,隻不過被改得麵目全非,這方麵嶽楓不擅長,讓夏泣去修改,一些損人的功法就不要再用了,屬性上倒是沒什麽要求,哪怕你是練屍功都沒有問題,這玩藝也不能判斷是邪是正,如果真有人質疑,嶽楓自然有話回他。
最後,就是關於魔血的問題,嶽楓也沒有瞞著他,現在再瞞也沒什麽意義,兩方都合作了,又不是短時間的,過幾天那頭豬就會恢複原樣,自然會讓人明白是他動了手腳,並沒有完善的魔血存在。
嶽楓坦白的時候夏泣都瘋了,你這是騙人啊,當場就想翻臉。不過嶽楓一句話就讓他改變了主意,隻聽嶽楓說道:“現在所有人都認為我們有了完善的魔血,信心十足,這可不能向別人說啊。不過夏宗主請放心,雖然我還沒有研究出來,不過也差不多了,到時候我會讓魔血成為幽魂宗的招牌,讓人趨之若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