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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胳膊擰得過大腿

  第45章 胳膊擰得過大腿 

  笑完之後,凌小二極為不耐煩的說道: 

  「行了行了,你身子弱能有什麼辦法,不是都快要退休了嗎?找我有什麼事兒?借錢嗎?」 

  「不借錢,我手上還有錢。」 

  凌阿大聽著凌小二這滿不在乎的聲音,心裡頭莫名的就有點來氣,錢多有什麼用,一個女人人生最好的幾年,就這樣浪費在了這些男人的身上。 

  他們總會在女人最美的那幾年,說盡甜言蜜語,然後等女人的年華老去,便是轉身,去尋找更年輕漂亮的女人。 

  所以凌阿大越來越想不通,她辛辛苦苦的在酒吧里工作,賺那麼多的錢,到頭來還不是被凌家的那些男人這個要走一點,那個要走一點。 

  轉手,這些錢還指不定進了哪個女人的褲腰帶。 

  而且她們的那個奶奶白愛雲,每個月都要從她們的手中拿走她們收入的三分之一,所以工作到凌阿大這個年紀,手裡根本就存不下來多少錢。 

  但也不至於潦倒到,去問凌小二借錢的地步。 

  「那你打電話給我幹什麼?」 

  凌小二有點不解,不知道凌阿大這又是抽的什麼風?專程來關心她,讓她不要工作過度?免得到了快40歲的年紀,月經不調??? 

  凌阿大在電話里頓了一頓,壓低了聲音說道: 

  「小四來找小七了,她就在酒吧一條街裡面,剛剛給我打了電話,問小七在哪裡。」 

  電話那頭,凌小二神情一怔,她裹著浴巾從床上坐了起來,看了一眼身邊睡得像死豬一般的男人,起身走到浴室里,壓低了聲音問道: 

  「她是瘋了嗎?自己跑到酒吧一條街來?她怕是不要命了吧,你不跟老闆說說,讓老闆出去找找她?」 

  沒有工作單位的漂亮小姑娘,一個人跑到酒吧一條街來,下場會很凄慘的,比走在路上,被人猛的拖入又窄又黑的巷子,還要凄慘許多。 

  「小四是為了小七來的,她想救小七。」 

  凌阿大在電話那頭點燃了一根煙,她靠在石頭護欄上,回頭看向一片璀璨的酒吧一條街,在這裡,無論什麼時候,都難得有個安靜的地方。 

  到處都是喧囂,到處都是音樂與笑聲,每個人都在這裡過著醉生夢死的生活,每個人都是一樣的,內心充滿了麻木。 

  沒有人會被救贖,也沒有人想要救贖誰,這麼多年,凌阿大才看到過凌姿一個,為了救一個感情並沒有多深的堂妹,隻身一人跑到酒吧一條街來。 

  傻了吧唧的。 

  「哈,那真是搞笑了,她連自己都救不了,還想救小七。」 

  提起這件事,凌小二語氣中對於凌姿的埋怨情緒就起來了,如果不是為了替凌姿的爸爸凌旭還賬,凌小七就不會被暖玉酒吧的老闆帶到酒吧一條街來,她才6歲而已。 

  如果能再大一點,身體就能夠經受得了更多的磨難,活下來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但是才6歲大一點,能遭受多大的挫折? 

  還不夠一巴掌打的,就沒命了。 

  自從知道凌小七被帶到了酒吧一條街,現在還在暖玉酒吧上班的幾個凌家的姑娘,就當凌小七已經死了。 

  而這筆賬算來算去,是算在凌姿的頭上的,因為如果不是凌姿找不著人。凌旭欠錢的利息就不會放在凌小七的頭上。 

  凌阿大在電話那頭並沒有什麼耐心聽凌小二的埋怨,她只是冷聲的叮囑道: 

  「這件事,我告訴你你知道就行了,也不要向外擴散了,尤其是凌小三那裡,你自己注意一點,她本來就想借用小四,讓自己早點離開這個鬼地方,如果讓她知道小四已經到了酒吧一條街,她肯定會嚷嚷的全酒吧一條街的男人都知道。」 

  「知道了知道了,我能有那麼蠢嗎?」 

  凌小二躲在浴室里打電話,顯得相當的不耐煩,說起凌小三,也就只比凌姿大4歲,今年才18歲。 

  她進入酒吧一條街還沒幾年,去年聽說背著自己老公,愛上了一個男人,每天都厭惡透了這個地方,是凌家幾個姐妹中,最想要早點離開酒吧一條街金盆洗手上岸的凌家姑娘。 

  甚至這樣的迫切感,比凌阿大都還要急切。 

  因此凌小三腦子裡,整天想的都是怎麼戴罪立功。 

  上次去凌姿的學校找凌姿,希望凌姿回凌家看看凌旭,想把凌姿騙回凌家的也是凌小三。 

  因此,凌姿在酒吧一條街準備救凌小七的事情,是絕對不能讓凌小三知道的。 

  交代完了凌小二這件事,凌阿大又問道: 

  「不過話說回來,小二,你到底知不知道小七在哪裡?你現在是老闆面前的紅人,正是能給他賺錢的時候,你打聽這方面的消息比我靈通一些。」 

  「摟池唄,除了摟池還能去哪裡?」 

  凌小二坐在馬桶上打了個呵欠,一隻手拿著手機,另一隻手看了看自己鑲滿了碎鑽的手指甲,一臉無所謂的說道: 

  「不過摟池那地方,也不是什麼人能夠隨隨便便進去的,凌小四要去的話,也正好自投羅網了。」 

  她說的極為無所謂,絲毫沒覺得跟自己有血緣關係的兩個妹妹,一個即將沒命,一個即將走入無盡的黑暗漩渦。 

  這兩個妹妹,彷彿跟她沒有什麼很大的關係一般。 

  說白了,凌小二心中的麻木,可能比凌阿大更甚,不就是這樣一個垃圾一樣的地方嗎?所有的人都是垃圾,連她凌小二不例外。 

  所以人死人活又有什麼所謂呢?活著的人,也只不過比死去的人晚死幾年罷了。 

  所以及時行樂不好嗎?不過是在酒吧努力工作而已,至少自己享受了,日子過得舒坦了,只要聽老闆的話,不逃跑,乖乖的老闆賺錢,人生還是挺有保障的。 

  除此之外,看著那些男人捧著她,哄著她,總比回家面對一個長得帥,但一直吃軟飯,一直噁心她,還從來不給她任何好臉色看的丈夫要強很多。 

  所以凌小二覺得沒什麼可掙扎的,她到現在為止,都覺得凌姿就是個傻叉,胳膊擰得過大腿? 

  更何況,還不是大腿,還是蔣多這樣一個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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