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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1011 邁向封疆大吏(合集)

  官路無疆 - 1009-1011 邁向封疆大吏(合集) 

  三江黑磚窯事件調查情況,總理親自召集有關部委聽取彙報。 

  一向慈眉善目的總理,這一天也是一臉的嚴峻。 

  當主持會議的國務院秘書長讓曾家輝同志作為調查組長開始彙報情況時,總理插了話,「你是調查組長,也是進入黑窯查偵的親歷者,隨便還可以談談你的所思、所感…」 

  雖然不知總理是否另有深意,但曾家輝還是很珍惜這樣的一個接受「考察」機會。 

  他沒有像常規的所謂:按照什麼、進行了什麼、實際情況、建議等這樣的模式進行彙報,而是領略著總理的插話提示,道:「黑煤窯這三個字並沒有多麼的稀奇,因為大多數人都在一個個礦難事件中熟知甚至漠視這個詞語。童工,這兩個字也沒有什麼稀奇。因為在勞動力成本日益增長的中國,為了保持與東南亞等發展中國家的競爭力,童工也幾乎是半公開的事實。因為能源緊張,所以黑煤窯生生不息,因為成本上漲,所以童工也是迫不得已。當這些人說著一個個的理由,當政府扔下一個個的罰單,沒有人會相信事情會嚴重到令人髮指的地步。 

  他在彙報會的開始進行了煽情,正如總理所說的這是他的「所感」。 

  「我引用一段大家熟知的《包身工》中的內容:因為那些子女的人身是老闆花錢買的,因為他們的身體是父母賣掉的,因為那些老闆都不是中國人,更不是**黨員。因為那些孩子,還值那麼一兩塊光洋。因為即使是那個蘆柴棒,也不至於在33天就瘦掉70斤…《包身工》這篇文章寫進了我們的教學課本,對其中的諷刺意味、揭露的事實真理,誰人不知、哪個不曉?可如果現在我們要說咱們現代社會又出現了包身工,誰會相信呢?」 

  他羅列了一長竄調查下來的數據之後,再次義憤填膺的以問答方式彙報了幾個調查問題。 

  第一,如何認識? 

  我們自認為想象力不差,尤其對黑暗的想象力並不差,對醜惡的想象力並不差,但黑窯黑到到了這樣極端的地步,醜惡到了這樣極端的地步,仍然是我們調查組做夢也不曾料到的。那樣的監工,那樣的窯主,以及躲在窯主背後的形形色色的後台老板,他們還是人嗎?他們有計劃、有組織地去吃人,並且把吃人形成為一個產業鏈。而且他們吃的不是普通人,他們吃的是孩子,是那些乳臭未乾,本來應該享受呵護、享受溫馨的孩子。這是一種什麼樣的黑暗與醜惡?這是對我們文明國度的羞辱。 

  如果我們的孩子遭遇到了這樣的事件中會怎麼樣?誰能夠容忍自己的孩子落到那樣的境地?但只要那樣的奴工產業鏈存在,誰又能夠擔保,自己的孩子不會突然哪一天從自己的身邊消失,而落入黑窯的魔爪?那樣的奴工產業鏈,因此不止是對所有國人的羞辱,不止是對整個文明國度的羞辱,更是對我們這些看起來與此事似乎不相干的每個人的潛在威脅,亦即對公共安全的潛在威脅,三江奴工規模之大,持續時間之長,令人難以想像,這是對整個國家機器的嚴重挑畔。 

  黑磚窯在三江並不是個別現象,從調查情況看,三江多個地方都有黑磚窯的蹤跡。誰都知道雇傭童工違法,誰都知道限制人身自由是犯罪,誰都知道毆打和摧殘工人是嚴重的罪行,但是,為什麼在三江竟會出現如此可怕的「包身工」現象?為什麼那裡的黑磚窯屢打不絕? 

  第二,怎麼看待? 

  三江的黑窯事件是一場莫可名狀的亂子,比打家劫舍更嚴重的亂子,跟《水滸》小說中的孫二娘與張青在十字坡開店賣人肉包子一樣血腥的亂子。 

  這場亂子顯然提示我們,當地事實上已經出於一種緊急狀態。奴役,這個文明世界最重的罪在當地此起彼伏地發生而得不到遏制,說明當地已經不存在任何有效的治理,成了那些吃人的禽獸們嘯聚之地,這算什麼? 

  這種情況下,我們質疑當地基層政府在整個事件中的角色,我們有權利質疑當地官員在整個事件中的角色。在這個問題上,完全適用舉證倒置,如果當地基層政府以及當地官員不能以確切的證據,證明自己與當地全部的奴役罪行毫無干係,那麼我們就有權利宣布他們有罪,即便法律不這樣宣布,我們也有權利在道義上這樣宣布,我們就有權利,把當地基層政府、把當地官員釘上歷史的恥辱柱,讓他們的子孫千秋萬代地為他們蒙羞!道理很簡單,那樣大規模地,長時間地維持的奴工產業鏈,沒有公權力的配合,是完全無法設想的。所幸,在中*央和國務院的指示要求下,我們調查組進駐三江省,並獲得了調查實情,這些黑窯不可能再逍遙於法外,那些令人震撼的黑幕,終於真相大白了。中央政府的強力干預,國家機器的決定履職,進行了解救,進行了調查…… 

  第二,勞工咋樣? 

  三江黑窯奴工事件曝光后,近段時間以來成了全國人民痛恨唾罵的對象。成年、未成年的農民工在這裡像牲口一樣被黑心的窯主和工頭迫害和壓榨著。他們卻被誘騙、綁架和買賣到黑窯,在監工的皮鞭下,在狼狗的環伺下,披星戴月地勞作,饑寒交迫地勞作。在監工的眼裡,在窯主的眼裡,他們不過是會說人話的動物而已,不過是牛馬而已。他們在極其惡劣的條件下,超負荷地勞動,失去人身自由,生命沒有保障,有人被打死,有人被逼瘋,所有的人從**到內心都傷痕纍纍…… 

  此次事件不能看作是簡單的勞資糾紛,而是涉及到刑律的問題,十幾歲的孩子被人強擄強賣到磚窯,幾年都拿不到一分錢,任其生死,甚至毒打致死,成為現代奴工,讓黑窯主拿出錢來賠,怕是賠不起,這些孩子所受到的身心的摧殘,最後由誰來賠償?有的人覺得應該由國家賠償,可國家賠償是拿納稅人的錢…… 

  第三,實質如何? 

  實質就是三個主義,一個是野蠻的資源利用主義,一個是毫無人性的奴役主義,再一個就是卑鄙貪婪的官僚主義。這三個主義相結合,結果就是上演了這場極其令人髮指的人間慘劇。美國過去的奴役制,實質上是資本主義與奴隸主義相結合,基本上沒有封建主義的介入,所以那是二結合的奴役制。三江的黑窯奴工制則顯然是有官僚勢力的深度介入,所以這是三結合的奴役制。事件揭露之後,有大批人士疾呼:為了每一個家庭的歡聚,為了每一個孩子的歡顏,國家機器的鐵拳應該朝著黑窯高高舉起,把它們砸成粉碎。 

  我們調查組的每一位同志調查下來,也有深切的同感!因此,現在的問題已經不僅在於繼續解救那些身陷險境的勞工,而且更在於要連根拔除這種萬惡的黑窯奴役制,要將其中的犯罪分子全部繩之以法,也要將所有的有關責任人撤職查辦。就此來說,公安部只發b級通緝令,顯然還不夠。b級通緝令應當升級為a級通緝令,大規模的偵辦工作應當迅速展開。紀檢監察部門應當全力以赴地介入調查各級有關人員。各級都應當把這當作一場嚴重鬥爭,而絕不是一次普通勞資糾紛和刑事案件來對待。我們應當從這樣的高度來認識和解決這個問題,毫不猶豫地動用一切必要的國家機器,全力以赴整治這種黑窯媽役制! 

  第四,怎麼定性? 

  黑窯已經充分暴露「黑惡」性質,全國人民極度震怒,殺聲震天。但是,按照我們現行的法律制度,對三江的那些罪大惡極的窯主、包工頭們最多只能判三年有期徒刑! 

  我們在報告中對這些人奴役工人的情況給了一個奴隸主稱號,當然,加了引號!一方面表示我們現在社會已經不適用這樣的稱號,但另一方面又表明確實存在,從調查情況看,以蔣正豐為代表的那些黑窯主、包工頭,如果他們不是貨真價實的奴隸主,又是什麼呢?我們在調查報告中這樣定性是有一定依據而作出的判斷:因為在黑窯里,一是勞工完全沒有人身自由,二是勞工在超經濟強制下被迫從事勞動,三是勞工完全沒有個人經濟收入,四是勞工可以被買賣,五是勞工可以生命受到威脅,有的甚至被活活打死。這幾條合起來就是:勞工只是會說話的工具,勞工只是窯主的財產。那麼,以這幾條來衡量,三江黑窯所實行的如果不是典型的奴役,又是什麼呢?進而,那些黑窯主如果不是典型的奴隸主,又是什麼呢? 

  當然,隨著理論的進化,我們有的把它說成是什麼用工問題、農民工問題、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受害問題,用詞文明一點罷了。我們擔心輕描淡寫的定性引發更大範圍的輿論。對於那些罪大惡極的窯主們從輕發落,即使是從重從快,因其適用的本身就是輕罪法條,重不到哪裡去,這樣做法的嚴重後果就是法律對他們太客氣了,會讓黑窯主和黑工頭們沒有了一點對法律的敬畏之心…黑窯案仍不得不讓人反思:一些法律法規對勞動者的保護力度是否足夠強大了,執行勞動法律法規的部門責任是否規定得太少、太輕…… 

  第五,由誰負責? 

  這些黑窯廠的存在,窯主們有罪,地方政府也是有責任的。 

  出了那麼嚴重的侵害公民人權的事,為什麼此事不是由案發地政府相關部門首先揭開蓋子的?為什麼那些黑磚窯在長達數年的非法生產和用工過程中從未被取締,而他們卻是數次發罰,只要交錢了就繼續下去?為什麼那麼多人被監禁、被毆打、被傷害的悲慘遭遇沒有引起當地政法機關的注意?為什麼那些身在大山深處的黑窯主們在應對解救時消息會特別靈通?為什麼當地執法部門不配合甚至還執法犯法?當地官員們面對大量存在的黑窯、面對黑窯主打死勞工、面對層出不窮的礦難、面對數以千計的被騙來的勞動者、面對黑磚窯廠里關押著一千多名被搶被賣而來的童工的悲慘情況,他們為什麼能無動於衷? 

  這樣的黑窯如果僅僅是人販子與黑窯主的滅絕人性,還不至於讓人如此痛心,當地政府的不作為,地方勢力的為虎作倀,更讓人憤怒至極。就拿警察來講,在調查與解救的非常時期,當地一名警察在執行任務中被逃跑的一名包工頭一磚頭敲破腦袋致死,按說這樣的警察應該是因公殉職….可這事報道之後,查看上的評論,對該警察持同情態度者十不及一,這說明了什麼?說明我們當地的警察在民眾中的形象竟然到了這樣的地步,可見社會的不公正已在民眾內心形成了長久的積怨。 

  如果貓不以逮老鼠為天職,而是為老鼠打探道路,充當保護傘,又怎麼可能不出現老鼠橫行泛濫的現象?我們調查了是什麼造成政府與作惡者勾結在一起?是什麼讓執法機關幹部站到了人民的對面?直接的原因可能是他們收受了黑窯主的黑心錢,以致睜隻眼閉隻眼。作為當權者,他們是強勢的一方,於是,他們吃著納稅人的糧卻干著危害人民的事,這時,他們已淪為人販子與黑窯主的同謀了,有的執法人員不僅嚴重失職瀆職,縱容人販子與黑窯主的罪惡勾當,而且執法犯法,涉嫌參與倒賣童工。黑磚窯背後存在著大量的庇護以及黑官員,這些人的危害甚至比黑磚窯更可怕。追根溯源,還在於我們的政府受到的監督還遠遠不夠,在當權者與作惡者勾結到一起時,弱勢而善良的無辜人民便只能任人宰割了。 

  從調查中,我們不難看到蛛絲馬跡:黑山村的黑磚窯本就是村支書的兒子所開,所以當然會受到特殊保護;更多的黑磚窯是當地的納稅大戶,與政府官員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過去有自發前往解救的民間組織或者家長努力過,可有的派出所工作人員要麼推諉或置之不理,要麼百般刁難和阻撓;從個案中發現個別勞動監察人員還涉嫌倒賣童工牟利。這些現象雖然是零散的,卻可以為人們的直覺提供印證,給人們的困惑提供答案。 

  毫無疑問,黑窯存在保護傘,黑心窯主的每一分利潤里都有**的陰影,窯工的每一道傷痕中都有行政不作為的禍害,三江黑窯里窯工的遭遇,不僅是千百個家庭的苦難,同樣也是當地所有人民公僕的恥辱。如此之多的磚窯里都存在虐d勞工問題,這意味著,為富不仁和見利忘義仍是我們社會的一個道德病灶。黑磚窯並不是隱身在地下,窯工的慘狀每天都會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但當地的幹部和執法人員卻熟視無睹,這反映出地方官員的消極怠惰和少數公安幹警的為虎作倀。而在這兩大弊端之後還隱藏著一個更深層的問題,那就是,資本與權力的勾結已經深入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無論多麼偏遠的地方都能看到它貪婪的身影。在缺乏道德與法律制約的時候,少數人對利潤的瘋狂追求會導致十分可怕的災難。這災難曾經降臨到窯工和礦工的身上,今天不徹底驅除,明天它就會降臨到別的人頭上。如果我們對黑磚窯的罪孽麻木不仁,如果我們不竭盡全力去改變,恥辱會成為我們心上永遠也無法抹平的烙印。 

  從這些情況來看,當地發生如此惡劣的事件,絕非偶然,而是當地政府縱容的結果,更是治理不力、欺上懣下,習慣性捂蓋子,掩耳盜鈴的結果,口口聲聲要以人為本,要建設和諧社會,可這些黑窯事件說明了什麼? 

  追究責任,磚窯窯主當然跑不了,是直接責任人,甚至是不重罰不足以平民憤!但當地的管理部門誰來負責?從調查來看,這些黑磚窯是三無企業,無註冊、無稅務登記、無資源審批,那麼,工商無註冊,工商是不是有責任?無稅務登記,稅務部門是否有責任?無資源審批,國土資源部門是否有責任?此外,涉及人身安全問題、環境保護、礦產開發等,當地的公安、環保、礦業主管部門是否有責任?工人的勞動權益受到極大的傷害,勞動保障部門是否有責任?許多工人都還是孩子,那麼婦女兒童保護部門是否有責任?等等,這麼多部門都失職,那麼這些部門的主管領導是否有責任?當地政府主管領導是否有責任?這樣的黑窯為害多年,這些部門盡然熟視無睹,還要這些部門幹什麼? 

  通過這件事,調查組認為,只要我們的政府從此事吸取教訓,多多反思在建設法治社會中還有多少欠缺,還有哪些事情需要去糾正,並從各方面加以努力,真正的法治社會才有可能到來。 

  曾家輝幾萬字的激昂陳詞和調查情況通報之後,代表調查組最後提了幾點建議: 

  一是這件事的處理要快,不能慢!要以三江黑窯事件為契機,以最快的速度做好這件事,決不能讓此次事件中的涉及人員再次享有任何的法律客氣,決不能再讓他們逃脫真正的法律重罰。 

  二是為遏制奴役勞工大面積的蔓延,國家有關部門應該考慮對相關法律規定和司法理念進行調整。可通過修訂法律和司法解釋釐清刑法第244條只有在單位合規合法、勞動關係合規合法的前提下才能成立的適用範圍,對惡意開展奴役勞工的行為可在刑法中單獨增加處罰條款或明確其適用現有其他處罰更重的罪名。 

  三四迅速追究有關執法和監管人員責任……. 

  總理在聽完彙報,沉重的道:「聽了調查情況彙報,我們看到在黑磚窯的每一根煙囪下面,犯罪黑數仍在不斷增長,窯工的苦難仍在延續,而所有失蹤孩子的家庭仍在焦灼地等待。我們不禁要問,那些面對著苦難的畫面仍然無動於衷的人,那些看到了違法犯罪現象卻不會憤然而起的人,那些對自己的懈怠和失職毫無歉疚的人,他們是否還有資格坐在地方官員的太師椅上?三江黑磚窯不會永遠那樣黑下去,因為我們的社會制度和法律規範不會答應。」 

  他鄭重的表態,「瀆職失職官員必須為公民悲劇負責,被黑磚窯擊穿的文明底線等待修復。在國家與公眾之間,我們需要重申一些常識:個人之惡,從來就不曾消亡。國家之善,即在於以公共名義,遏制個人之惡。不得不承認,黑磚窯累積的罪惡,最刺人耳目的,並非個人之惡的極度暴虐。而是那些接受公民委託,擔當保護之責的官員,如何背信棄義,如何臨陣脫逃,如何自私自利,將壟斷的公權敗壞成公民權利的慘劇。今日的局面,定要有人負責。這不容含糊,也無從商榷。許多人議論,許多人分析,寫下各種各樣的理據,要為事件找到出路。可是,這不是一道複雜的社會分析題,只是一道簡單的文明判斷題。那些普遍的憤怒,已經標定底線,也給出答案。社會創製法律,每一個亂法者都要伏法;公民委託政府,每一個玩忽職守者都必須解職。這是社會恢復秩序、維繫信心的基本前提。在這場人道災難中,無良的黑窯主、暴虐的包工頭、邪惡的拐騙者、兇殘的打手,一個也不能寬恕。還有那些官員,散漫的、失職的、貪腐的、喪失責任心的官員,沒有理由強j民意,霸權佔位,必須接受道義的譴責與政治的追懲,以及民眾和法律的問責。」 

  他同時要求,關於三江「黑磚窯」事件,各絡媒體要加大正面宣傳力度,多報道中*央和地方有關部門採取的有力措施……. 

  一個星期之後,事件處理有了定論:數百名窯主、包工頭、監工被刑事處理,三江省近兩百名黨政幹部、公職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十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黑山鎮黨政幹部六成受到處理,石城縣委書記、縣長及分管領導被免職,而且最高一層的是三江省長引咎辭職…。 

  這樣的處理自然是公道在人心,三江省的幹部雖然蒙遭「大難」,但對於另一些從政之人來講,可又是迎來一個重要機會。 

  曾家輝就是其中之一,經中*央決定,任命曾家輝擔任三江省代理省長,邁出了封疆大吏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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