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四十一章 擴音喇叭也能當樂器 (加更)
11月14號,星期日。
現在不打烊樂隊對於星期日這三個字,都有點條件反射了。
沒辦法,每到星期日,那就是節目錄製的日子。
下午兩點,在魔都虹橋機場穿過了粉絲和代拍的層層圍堵,留下了幾十張簽名后,不打烊樂隊才坐上了來接他們的車,前往魔都郊外的錄影棚。
「這喇叭,真獨特.……」
商務車上,京博安拿著個綠色的廣播喇叭,滿臉好奇的說道:「未央,你這腦袋是怎麼想的,咋就能想到用喇叭來代替電話音的音效呢?」
「經驗。」葉未央一把奪回了大喇叭,塞進了背包里。
這個喇叭可是晚上競演的重要道具,可不能弄壞了。
「啥經驗啊,以前從來沒見你用過啊?」京博安卻不依不饒的追問道。
葉未央翻了個白眼:「那我沒吃過豬肉,總見過豬跑吧?」
「那些rapper歌手,或者一些搖滾樂隊,在酒吧或者小型現場表演時,都用過這玩意來製造聲音失真的效果,多看看不就知道了。」
失真音效,或者說電話音,這是一種在電子音樂中經常會用到的效果音。
簡單的說,就是用電子軟體將歌聲人為的加上一層失真效果,聽起來就像是那種用老式電話通話時聽到的聲音。
金屬感比較強,很失真,音色變得有些單調。
但是這種音效放到一些特殊的音樂場景里,卻有很多作用,最常見的就是當做模擬電話音,放到音樂里模擬一種「通話」的效果,或者是在一些比較偏科幻感的音樂中,也可以給一種酷炫的感覺。
在這首歌中,原唱就在開頭的幾句詞上做了失真處理,想要給人一種「廢土廣播」的感覺。
原本,葉未央是準備將這段失真效果的部分提前製作好,等到競演的時候就當做底音來播出,自己就不用唱了。
畢竟靠人聲,顯然是唱不出這種失真效果的,只能通過電腦做後期處理才能做到。
但是,就在他準備要錄的時候,突然想起來,前世見過的另外一種處理這種失真音效的方法。
那就是用喇叭!
就那種菜場或者路邊攤經常用的,一按播放鍵就會自動播放:「老鼠藥、蟑螂葯、螞蟻葯……」的白色身子,黃色把手的大喇叭!
本身運用在音樂中的這種人聲失真的音效,就是在模擬人打電話或者那種老式喇叭傳遞出來的聲音。
那既然是模擬,何必再費那個功夫用電腦合成呢?
我直接拿個喇叭唱,不是更通透嘛?
於是乎,葉未央就在學校門口的大超市裡,花19.9買了個最便宜的擴音喇叭。
還不能買貴的!
現在貴的擴音喇叭做的可專業了,聲音一點都沒失真感,沒內味道了都。 ……
一路說說笑笑間,不打烊樂隊就抵達了的錄影棚。
還是老休息室,一切都是老樣子。
到了休息室后,劉姐正在為他們補妝呢,突然有人找了上門。
「咚咚咚,葉老師在嘛?」
一聽這聲音,大家就知道門外的是蕭亞倫了,沒辦法,口音很明顯。
管青連忙打開了門,將他迎了進來。
正在被劉姐在臉上塗塗抹抹的葉未央只能斜著眼睛看一眼蕭亞倫,抱歉的說道:「不好意思,正在化妝,不能和你打招呼了。」
「沒事,沒事!」蕭亞倫搓了搓手。
「怎麼,有什麼事嘛?」正在一旁撥弄著吉他玩的布丁抬起頭好奇的問道。
蕭亞倫嘿嘿一笑,表情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那個.……不知道你們的競演歌曲準備的怎麼樣了。」
「環保這個題材,真的好難,我這一周茶不思,飯不想的,都沒寫出什麼能算的上出彩的歌。」
「哎呀,我感覺這次的PK,我肯定要輸給你們了。」
蕭亞倫這話還真不是恭維,他是真的覺得自己這期估計贏不了,像不打烊樂隊這種大魔王,估計除了姜夢影,其他嘉賓對上他們是真的沒有任何底氣。
更何況這次的PK命題還這麼刁鑽,贏的希望更加渺茫了。
但是吧,這和他來休息室找不打烊樂隊有啥關係呢?
京博安摸了摸腦袋,一臉懵逼。
蕭亞倫這是來服軟的?
沒這個必要吧?
他說這番話的意義在哪裡啊?
就在大家懵逼的時候,蕭亞倫才表明了來意。
「葉老師,上次錄影的時候,我不是說希望向你約一首歌嘛!」
蕭亞倫打開門,拉著一個西裝革履的男人進來。
「這是我經紀人,上次錄完節目后,我就和經紀人說了這事,我經紀人也很支持。」
「我們商量了之後,又諮詢了一下公司,一般向優秀的歌曲作者約稿,像林輝、谷如東等頂尖的詞曲作家,定製一首歌的價格都在30-50萬之間!」
「參考他們的報價,再考慮到葉老師您本身又是一位唱作人,所以我願意以80萬的價格,向您約一首歌!」
「但是,需要量身定做最適合我的風格!」
八十萬?
這個數字立馬吸引住了葉未央。
葉未央也不顧劉姐正在幫他補妝了,直接轉頭就問道:「全版權,還是只有演唱權和商用權?」
「全版權!」蕭亞倫認真的說道。
這回沒有攝像機在拍攝,葉未央也不用顧忌什麼,直接就果斷拒絕道:「全版權不行。」
開什麼玩笑?
他隨便拿出一首歌,產生的利益都絕對高於八十萬的,別人寫歌不知道自己的歌能不能火,每一次都是賭運氣,一首歌能穩定賣到八十萬,那確實已經是非常高的價格了。
但是對葉未央來說,他是明牌!
他清清楚楚的知道每一首歌能夠創造的價值。
當初將賣給李宗港,那是為了當做進入彩虹計劃的敲門磚!能為自己未來的演藝道路獲得很多潛在利益。
而且即便是賣,他也沒賣全版權,版權還是在自己手上的,只是賣給李宗港包括了商用在內的使用權而已!
蕭亞倫想要只用八十萬就買下全版權,不管是哪首歌,都想都別想!
為了避免他繼續纏著自己,葉未央直接開出條件道:「一百萬一首,只賣商用權和獨家演唱的授權,並且歌曲上架后產生的版權收益,我要拿80%!」
「這是我的底線。」
這個條件,不可謂不嚴苛,如果蕭亞倫答應了的話,這首歌他除了能唱,以及能出去接商演,能在各種活動上唱之外,歌曲本身產生的利益,他只能拿到20%!
但是在葉未央看來,這個條件蕭亞倫都已經佔了大便宜了。
畢竟一首能夠讓他爆火的歌曲,給他帶來的各種隱性利益是非常大的。
各種代言合同,各種商務活動,綜藝節目,都會紛至沓來,而這些產生的利益可都是他獨享的!
君不見,雖然薛之謙的歌全網免費,不用開VIP,不用付費就可以免費聽。
但是他的一首爆火后,產生的各種附加利益,至少為他賺了九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