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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二十五章 給奢侈品的《style》

  ,樂隊的盛夏

  一眾大牌與奢侈品們,全都找上了門。

  而且開口就是希望讓不打烊樂隊做他們的亞洲代言人。

  給的title上來就是最高的品牌代言人,而不是那些大使,摯友等七七八八的title。

  其實在以前,娛樂圈還沒有發展的這麼發達的時候,品牌找明星代言,就只有代言人這個名頭,也就是最早的商業合作模式。

  但是當各國的娛樂圈都發展成熟起來了,工業化和商業化做的非常好后,明星就變成流水線產品了。

  以前的明星,能火的真的都是很有實力的,號召力也強,代言產品能為品牌帶來很多銷量。

  但是現在的明星,很多名氣都是虛的,都是炒作起來的,或者營造出來的虛假繁榮。

  畢竟網路時代,什麼都可以造假,包括明星的名氣。

  於是乎,現在奢侈品在與明星合作之前一般都會有一個考察期。

  並且一般都會從最低的title開始,根據一系列數據,表現和影響力再決定是否進行下一步的合作。

  這才出現了各種亂七八糟的title。

  什麼品牌大使、推廣合作夥伴、推薦官、甚至還有隻偶爾站台一兩次的品牌摯友.……

  之前,不打烊樂隊其實就有和LV簽過一個一年的品牌大使合約。

  這種大使呢,也就是叫起來好聽,實際上就是在LV的一些華夏走秀活動時受邀參加一下,抱著LV的奢侈品拍一拍畫報就行了。

  至於LV的店裡,是不會掛他們的海報的,也不會有專門的廣告。

  但是這次不同,這次這些奢侈品找上門來都希望和不打烊樂隊簽亞洲代言人的合同。

  代言人的title和那些大使、摯友啥的就不一樣了。

  大使與摯友們是不和品牌捆綁在一起的,就算這些大使和摯友們出了什麼醜聞,一下子形象完蛋了。

  那這些大牌也可以輕鬆抽身,不會對自己造成什麼影響。

  因為他們完全可以說,這幾位只是我們品牌的朋友,互相之間並沒有什麼深度合作關係。

  誰還不會交到幾個壞朋友呢?

  代言人就不一樣了,代言代言,代替品牌發言。

  一個品牌的代言人,代表的就是這個品牌的形象,代言人出醜聞,那整個品牌也會被牽連。

  其實以前奢侈品都很少在華夏簽約代言人這一層級的title,只有歐美的國際巨星才能簽到這些奢侈品的代言。

  但是現在不一樣了,華夏的國力越來越強,影響力越來越大,成為奢侈品最大購買市場后,這些奢侈品大牌也得把目光拋向華夏,尋找本土的代言人。

  而此時正在北美搞風攪雨,吸引了整個北美搖滾圈視線的不打烊樂隊,當然是一個非常合適的選擇了。

  名氣高,在亞洲知名度廣,而且在日韓華夏三國中算是鼎鼎有名。

  簽不打烊樂隊一個,能在整個亞洲的品牌宣傳上都有助力,多方便?

  而且以前這些國際奢侈品大牌,都只簽華夏在好萊塢闖蕩的演員們,從來沒有簽過歌手。

  這也是一次很好的突破與嘗試!

  LV與香奈兒,因為覺得不打烊樂隊的氣質和他們的品牌形象很契合,不但最早就與不打烊樂隊合作了,而且這次也分別開出了五百萬美元一年,和六百萬美元一年的亞洲代言人合同。

  並且一簽就是三年,合同總價值超過一千五百萬美元。

  哪怕不打烊樂隊在亞洲名氣很頂,但是考慮到他們在歐美樂壇還算是新人樂隊,這個價格已經很有誠意了。

  一般新人的一年合同都只有一兩百萬美元呢。

  而賓士寶馬也很有魄力的邀請不打烊樂隊為他們旗下的一個新系列車型代言,分別開出了兩年一千萬美元與三年一千六百萬美元的價格。

  而且不同的是,賓士是邀請不打烊樂隊做這款新車型的全球代言人,因為這款新車型主打的是年輕人群體,是運動風格的。

  當然,他們這款車型肯定不會只請一組代言人的。

  但是能夠成為全球代言人,對不打烊樂隊的咖位也是一種提升。

  眾所周知,能夠接到全球代言,那最起碼你得是在全球都有名氣的。

  只要不打烊樂隊簽下這份全球代言合同,以後也好意思說自己是全球知名樂隊了。

  畢竟自己的廣告都在全球投放呢!

  沖著這份全球代言,哪怕賓士只給了兩年一千萬美元,柳雲晴也毫不猶豫的簽了。

  至於奢侈品與名表的代言,則需要團隊慢慢進行評估對比后,最終才會決定到底要簽哪家。

  而且聽聞有奢侈品要請自己做代言人後,葉未央還饒有興趣的找上了柳雲晴建議道:「柳姐,我這有一首非常適合用來給奢侈品牌做宣傳曲的歌。」

  「在和他們談判的時候,你可以將這條也告訴他們,我可以給他們做一首宣傳曲,到時候放在專賣店裡放。」

  「歌名我都想好了,就叫做《style》,和這些奢侈品的氣質非常搭。」

  「不過嘛,價格自然也要高一點了,讓他們再提提價,而且代言合同最好籤短一點,能簽兩年絕對不簽三年,能簽一年絕對不簽兩年。」

  「看看哪家最有誠意,而且對我們不打烊樂隊的音樂最欣賞,那就簽哪家吧。」

  葉未央這也算是誠心想要找一個不錯的合作對象了。

  《style》這首歌是前世最當紅的歐美女歌手,泰勒·斯威夫特第五張錄音室專輯《1989》的第三推廣單曲。

  這首歌嘛,可以用一個詞來形容。

  華麗!

  真他媽的華麗!

  這首歌的編曲帶點夢幻,又有些流行電音,還摻雜了一點迪斯科與放克音樂,但是這麼多元素撞在一起,卻沒有顯得雜亂,反而讓這首歌給人一種非常華麗的聽覺享受。

  最重要的是,這首歌擁有的迪斯科節奏,復古而又明快,再加上編曲上的那種華麗感,就真的很和奢侈品的氣質契合。

  只要稍微改動那麼幾句歌詞,就可以作為一家百年奢侈品大牌的宣傳歌曲,不但不會俗,還會為品牌增色不少。

  如果有奢侈品牌願意花一筆不菲的價格簽下不打烊樂隊,葉未央不介意給他們整一首宣傳曲,這是一件共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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