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新歌
第3章 新歌
葉未央完全沉浸在了這種美妙的感覺中,一首三分半的歌曲,很快就唱畢。
當最後一個音符結束之後,布丁長呼了一口氣,笑嘻嘻的說道:「不錯,大家的配合都很好,未央唱的也很好聽,再多排練幾次,應該就可以上台表演了!」
葉未央的音色很不錯,非常清脆而又嘹亮,有一種少年獨有的那種少年感,或許不適合重金屬樂隊,但是對於一支大學樂隊,而且排練的又是一首歌頌青春的歌,表演效果還是非常不錯的。
至少在布丁幾人眼裡,排練效果還是很好的。
但是,在跟隨著記憶中的詞譜試唱了一遍之後,葉未央卻對這首歌並不滿意。
他們演唱的這首歌名字叫《青春》,是葉未央原身自己作曲作詞和編曲的。
單看這首歌的曲子,其實還是很不錯的,在葉未央看來,哪怕和他上輩子聽過的上千首歌對比,水平也可以達到中等程度了。
再考慮到這是一個大二學生寫的曲子,那已經非常完美了!
但是,這首歌的詞,寫的就很一般了。
或許是因為原身閱歷不足,年紀還太小,還沒好好感受完青春是什麼。
在葉未央看來,整副詞都是在無病呻吟,有一種少年不識愁滋味,為賦新詞強說愁的感覺。
整首詞看下來,看似好像很有內涵,但是其實認真賞析一下,通篇都是在堆砌辭藻,無病呻吟。
並不是說這種歌不好,畢竟確實這種類型的歌也挺受歡迎的,能讓很多十來歲的青少年追捧。
但是對於葉未央這種30歲的大叔,確實會覺得有些為賦新詞強說愁的感覺。
這就像是一度火爆的網抑雲語錄,很多人在十七八歲的時候,都對各種網抑雲語錄各種感同身受,口中經常喊著:錯的不是我,是這個世界!!
但是隨著年紀的增長,當他成為一個成熟的大人之後,再回頭看當時,只會覺得好笑和羞恥。
這不是歌詞本身的錯,而是隨著人的閱歷增長之後,看待事物的方式會漸漸不同。
在擁有著一顆30歲心靈的葉未央看來,這首歌實在是有些勉強,或許能成為一首不錯的口水歌,但是卻不是他喜歡的歌。
而且作為在迎新會上,給新入學的大一學生獻唱的歌,來這麼一首無病呻吟的歌,實在是有些不太適合。
想到這,葉未央便出聲說道:「大家,我有一個新的想法。」
正在嘻嘻哈哈玩鬧,準備再排練一遍的樂隊成員們聽到葉未央這麼說,全都轉頭看向了他。
「怎麼,你又想修改詞曲了?這都第八次了吧,我覺得現在這個版本就挺好的了啊。」性格有些火爆的楊霄一聽葉未央這話,那火一下子就上來了。
這已經不是葉未央第一次在排練結束后提出所謂的「新想法」了,每次他要提新想法,就代表他又要對詞曲進行修改了
但是,此時的葉未央,已經不是之前的那個葉未央了。
剛才在試唱的時候,他就發現了,可能是因為兩個靈魂融合的原因,他的記憶變得無比的清晰。
不管是原身的記憶,還是之前他在地球度過的那三十年,一切的事情,包括出生時的第一聲啼哭,他都回想了起來,並且記得一清二楚!
而在無數個失眠的夜晚,他戴著耳機聽過的那數千首或經典,或熱門,或符合他個人喜好的歌曲,也都記得無比清楚,甚至隨時可以在腦內重播。
這些在他前世聽過的無數好歌,在這個世界,可是都從來沒有出現過的!
「對不住了,各位前世優秀的詞曲創作者們!」
葉未央搖了搖頭,沒接楊霄的話茬,自顧自的走到了練習室角落的收納櫃旁,從裡頭拿出了幾張全新的空白五線譜和幾張空白的簡譜,拿起一根鉛筆,便在上頭唰唰唰的寫寫畫畫了起來。
「切!」楊霄不爽的擺了擺手,不過也沒有再說什麼,只是轉身跑到了角落裡,也自個玩起了吉他。
京博安幾人經過最近十來天和楊霄的相處,也摸清楚了他的性格,這也不是他第一次鬧小情緒了,他這人就是這樣,脾氣有些爆,不太好說話,但是人其實卻挺好的,有一種刀子嘴豆腐心的感覺。
幾人也沒在意,吳大偉只是面無表情的瞥了一眼葉未央,就抱著自己的貝斯安安靜靜的坐在了一旁的休息椅上,等待葉未央搞完手頭的「新想法」。
而布丁和京博安,則是立馬就圍到了葉未央的身邊,想看看這首歌哪個部分又讓他不滿意了,準備怎麼修改。
「咦不對,這不是我們排練的這首《青春》吧?」
布丁看著葉未央在曲譜上寫下的前奏,試著在心裡哼唱了一下,完全是不一樣的一首歌!
「DO XI XI SOL LA XI SOL·······」京博安也在一旁輕聲念著音符,一臉思索的表情。
葉未央沒理會二人的驚疑,而是在回憶著記憶中的歌曲,然後現場扒譜!
好在,原身的音樂素養還是杠杠的,簡單的流行音樂扒譜還是可以做到的,哪怕這是一首樂隊歌曲,有多聲部,但是多聽幾遍,也是可以扒的大差不差。
葉未央一邊在腦內重複播放著歌曲,一邊手上不停的在扒譜。
大概小二十分鐘之後,一張張樂器譜就被他扒了出來。
吉他譜、鋼琴譜、貝斯譜、鼓譜······
並且他還為自己寫了一份歌唱簡譜,以及歌詞。
「呼,寫好了,大家可以來看看!」葉未央擱下手頭的鉛筆,長舒了一口氣,扒譜是一件很費腦細胞的事情,特別是要集中精力的重複聽旋律,這種感覺和單純聽歌的享受可不同。
京博安最先反應,伸手立馬就搶過了葉未央手上的幾張樂譜,給大家分發了下去。
「這是一首新的曲子?」布丁疑惑的接過了曲譜,簡單掃了幾眼,就跟著音符試哼了起來。
「喲,曲風大變啊?」楊霄跟著樂譜試彈了一下,整首歌的氣氛非常的活潑輕快,曲子節奏很緊湊,很有偏英倫搖滾的感覺,和之前葉未央的風格完全不同。
之前的葉未央寫的歌都是一些情情愛愛的抒情音樂,適合吉他solo的那種,哪怕現在湊起了一個臨時樂隊,他提供的曲子也還是偏抒情搖滾風格的歌曲。
這回直接來了個大變樣,從抒情搖滾跨到了英倫搖滾。
「不錯,曲子還不賴,這才像樂隊應該演奏的歌嘛!」不過,楊霄卻對這首曲子非常滿意。
因為葉未央新寫的這首曲,是以電吉他和鼓點合奏作為主旋律的,貝斯和鍵盤效果音只是和聲點綴。
這很流行!
而楊霄,最喜歡的就是流行搖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