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收入分配
第86章 收入分配
坐上回酒店的車,不打烊樂隊的眾人都長舒了一口氣。
「這節目一錄就是將近六個小時,不容易啊。」
那股拿到第一名的興奮勁來的快,去的也快,在興奮勁過去之後,大家只覺得好累。
真實的錄製綜藝節目,和剪輯播出版的差別還是很大的。
光是錄製前的準備工作,前采、嘉賓們互相見面,對台本,對流程都需要至少兩個多小時。
之後正式開始節目錄製,一期節目的競演,全程進行下來就需要一個半小時,之後嘉賓們還要進行半個小時的會議室等待結果的錄製,最後再進行嘉賓的后采。
從晚上七點,一直錄到了凌晨一點,節目才錄製結束。
京博安看著車窗外凌晨一點的魔都街景,嘆了口氣說道:「以前總覺得明星光鮮亮麗的,非常羨慕,現在自己做了才知道有多難。」
「呵,等你分錢的時候就不會覺得明星累了,甚至還會覺得這錢拿著燙手呢。」吳大偉抱著胸冷哼了一聲。
他們參加《我是唱作人》雖然是靠彩虹計劃的關係,這才能上這個節目,但是節目組該給的報酬可一點都沒少。
他們樂隊每錄製一期節目,包括創作的一周時間,一場可以拿八十萬,雖然說要五個人分,但是這八十萬是稅後的。
在與經紀公司分成之後,也可以拿到32萬的稅後純收入!
如果一個月錄製四期的話,可就月入百萬了!
這收入可一點都不低!
「對了,你們的三百萬簽約費已經走完公司的財務流程了,可以打到你們的私人賬戶上了,具體你們要怎麼分這筆錢?」
坐在副駕駛位的柳雲晴轉過頭來,十分認真的說道:「我一直忘記問了,你們樂隊內部打算如何進行收入劃分?」
布丁吐了吐舌頭,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這事我們還沒談過呢,沒想那麼多,最近一個月發生的事情太多了,現在都還有些不真實的感覺呢。」
可不,算算時間,其實從他們在迎新會上表演,到現在,其實只過去了一個月多一點而已。
這期間他們又經歷了草莓音樂節,簽約,然後直接就上《我是唱作人》節目參加競演。
每一件事都非常的緊促,每周都在忙著排練新歌。
別看現在《我是唱作人》的節目播出了兩期,但是其實他們心裡對於目前的現狀,成名的感覺,都還沒來得及清楚感覺到呢。
更何況其他的事情,更是沒放在心上了。
現在柳雲晴一說這事,大家才想起來,分錢的事都還沒談呢。
之前參加草莓音樂節的那三萬塊,倒是早就已經平分了。
但是現在要分的可不是三萬塊,而是三百萬。
而且之後大家進入娛樂圈后,每一筆收入,恐怕都是百萬以上,甚至是千萬級別的,這可不是一筆小錢。
要怎麼分,誰拿多,誰拿少,是按出力多寡來分,還是按照貢獻度,或者誰的名氣大誰分的多,這都是問題。
柳雲晴眉頭緊鎖,非常嚴肅的說道:「一個樂隊,或者團體,成員們之間如何進行合理的收入分成,是一件必須要在成立之初就定下來,甚至要用合同進行約束的,並且必須得分的合理。」
「不然等以後樂隊成名了,賺取的收入越來越多了,如果成員之間的收益的分成沒有談清楚,一旦起了什麼爭執,那這個團隊就會因為利益瓜分不均而毀於一旦。」
「樂隊或者團體,最終走向解散單飛,大部分都是因為成員戀愛,以及利益分配不均而導致的。」
「你們必須重視這件事!」
「最好現在就認真談一談,怎麼分配收入!」
柳雲晴並非是在危言聳聽。
金錢是一個很神奇的東西,會讓人瘋魔的。
用金錢維持起來的關係,有的時候會特別的牢固,有的時候卻會一觸就破。
而這中間的度要怎麼把握,其實就在於公平與否。
老闆給的工資夠多,符合員工創造的價值,那員工就會死心塌地的留在公司。
如果老闆給出的工資不符合員工給公司帶來的價值,那員工很容易心生不滿,然後跳槽。
放在不打烊樂隊身上,這個道理也是同樣的。
樂隊成員之間如何劃分收入,是一個需要鄭重處理的事情。
必須做到讓每個成員都對分配方案滿意,並且大家都拿到了自己應該有的報酬,才不會造成一些分配不均導致的不滿,從而使原本堅固的團隊產生裂縫。
京博安和布丁他們在聽完柳雲晴的話后,互相對視了一眼,都齊齊將目光放在了葉未央身上。
「你們盯著我幹啥?」葉未央一臉莫名其妙。
京博安憨憨一笑,摸著後腦勺說道:「你是隊長,怎麼分配收入,我們聽你的。」
楊霄也點點頭:「你來分配吧。」
「我咋分配?」葉未央哭笑不得的說道:「那不然,我們平分?剛好五個人,一人兩成收入?」
「不行!」布丁連忙搖頭擺手道:「不能平分,我們樂隊的歌,都是你寫的,你又要做主唱,又要寫歌,對樂隊的貢獻比我們大,怎麼能平分呢?」
「布丁說的對,平分的話看似公平,但是其實卻是對你的不公平。」吳大偉點點頭,難得一次反對葉未央做出的決定。
葉未央翻了個白眼,有些無語的說道:「你們讓我來分的,結果我分了你們又不滿意,幹啥呢?」
布丁嘻嘻一笑,舉手說道:「不如這樣吧,未央出力最多,一個人干兩份活,他拿三成吧,剩下的七成我們四人再平分。」
如此算下來,他們四人每人只能分到不到兩成的收入,葉未央獨拿三成,算是一個人的收入頂他們兩個了。
「這樣不好吧」葉未央稍微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卻沒過多推遲,就答應了。
這錢他拿的光明磊落,確實在樂隊中,他的貢獻最大,拿大頭也是應該的。
不過他還是補充道:「以後成員們如果有什麼個人的商務活動,那賺到的收益就屬於自己的吧,就不用拿出來分成了。」
個人活動和團體活動的報酬差別還是很大的,特別是當成員們的人氣不一樣時,往往個人活動的報價差別也會很大。
一個樂隊難免會出現人氣不均衡的情況,那人氣比較差的成員,個人活動的收入就會比較低,如果再拿出來給其他人分成,自己就沒剩下多少了。
而人氣比較高的成員,個人行程的報酬也比較高,如果讓他拿出來分給其他成員,心裡多少也會有些不滿,憑什麼我辛苦跑的活動,還要給你們分錢。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個人活動的錢成員自己收下就行。
反正葉未央覺得,他應該會是樂隊里商業價值最大的那個,怎麼做他都不會吃虧,還是多照顧照顧其他成員比較好。
「行,那就這麼定了。」
柳雲晴看成員們都沒意見了,就拍拍手說道:「我會幫你們準備好內部的分成合同,到時候你們自己簽一下就行,以後的收入分成,我就按照你們定下的分配方法,打到你們的銀行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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