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9章 他被馴服了
張媽大半夜察覺到情況不對勁兒,下意識披了件衣服就去了樓上,結果看到的就是平躺在床上聳動肩膀哭泣的江暮夏。
“太太。”
她頓時覺不好,直接走了進去,“您跟先生這是……”
又吵架了?
江暮夏閉上眼睛吸了吸鼻子,下意識就撐起身坐了起來,抬手擦掉了自己的眼淚,“時間不早了,你回去休息吧。”
“可是……”
張媽表情凝重,“韓先生剛才半夜開車出去了……”
現在下雪天,很危險的。
“……”
江暮夏其實也是緊張的,可想到之前自己每次都跟他鬧脾氣到了基本上可以離婚的時候,總是被自己看起來的好意打亂計劃,索性就強行忍住了。
“與我無關。”
她站起身,背脊都挺地很直,“反正過不了多久就離婚了,他就算是今天一晚上不回來在別的女人床上,都跟我沒有任何關係。”
說完這句話,她頭也不回地進了浴室。
“……”
張媽滿臉擔憂地看著江暮夏關上門的背影,皺眉好半晌還是不放心給裴景打了一個電話,那時候已經淩晨一點多了。
月色稀薄。
裴景掛斷電話,臉上的表情都陰沉了不少。
實在是懶得搭理。
可實在是架不住韓庭之這段時間的精神起伏不定,索性就給韓庭之打了電話過去,但是對方根本就無人接聽。
失蹤了。
裴景派人找了足足一整夜,在趨緊清晨的時候才算是找到了韓庭之的身影。
在百樂門的包廂裏。
他推門進去,看到的就是喝地醉醺醺靠在座椅靠背上的男人,身上的煙灰色襯衫帶著明顯的褶皺,眉眼裏滿都是疲憊和迷惘。
是何姐打電話過來,他才知道的。
“喂。”
他有些嫌棄,索性就走過去踢了踢他的褲腿,“你這一聲不吭,也不接電話,自己一個人在這裏喝悶酒,不怕死啊?”
再過段時間,估計就到做手術的時間了。
醫生都吩咐了要靜養。
韓庭之沒吭聲,隻是臉頰帶了明顯的微微醉醺醺,可裴景卻知道,麵前這個男人醉地不輕,也不知道到底喝了多少。
畢竟……
像他們這種混跡生意場的人,其實在酒桌上是很難醉的。
尤其是韓庭之。
大部分喝酒的時候基本不上臉,所以每次也都沒有個下限,可要是真的上臉了,那基本上就是喝地已經算是醉了。
嗬。
現在這社會,到底是個什麽世道。
不言愛的人談了愛,不說話的人告了白,後來不喝酒的人喝了酒,先說愛的人先不愛,還真是命運輾轉離合。
半點不由人。
哪怕時隔多年後,裴景還是會記得今天晚上。
那樣脆弱到不堪一擊的韓庭之。
在被他扶著上車之後,平日裏生意場上運籌帷幄到不帶半點感情的男人,竟然醉醺醺地抓著他的衣袖,“你怎麽……能不愛我呢……”
他的語調帶著醉醺醺的沙啞,在不管是過去還是未來的時間段裏。
裴景再也沒有聽到過。
後來啊。
在多少個深夜輾轉的時候,他總是能夢到某個熟悉的身影,然後恍然若失地給裴景打電話,“我是不是……忘了一個重要的人?”
隱隱約約,好像對他來說很重要。
可……
那又怎麽樣呢?
時間終究都會往前走,那些當初愛而不得的人和事,到底還是會在歲月的侵蝕下什麽也剩不下,甚至就連回憶也留不下一星半點。
這大概,就是所謂的報應。
怨不得任何人。
江暮夏那天晚上徹夜難眠,可還是要表現出自己什麽都無所謂的模樣,哪怕內心裏麵已經荒蕪到一片腐朽,哪怕已經爛泥生了根。
她還是要保持著自己最後離婚的姿態,照常地過自己的生活。
有條不紊。
……
韓庭之醒來的時候,睜開眼的瞬間看到的就是熟悉卻又陌生的房間,裴景就站在落地窗前打電話,“嗯,我知道了。”
他掛斷電話,下意識回了頭。
“醒了?”
“……”
韓庭之看了眼周圍的房間,視線微微輾轉恍惚過後,反倒是裴景輕笑了一聲,“這裏是我家,江暮夏不在這裏。”
甚至說……
自從昨天晚上韓庭之冒雪出來之後,江暮夏一個電話也沒打過來過。
他隱隱知道是為什麽,卻又隻能假裝不知道。
“時間不早了。”
他下意識看了眼自己的腕表,“你要是想要休息的話就繼續留在這裏,我一會兒還要帶歡歡去醫院體檢,這棟別墅基本上沒有人來,你要是願意的話這幾天也可以留在這裏,畢竟我想你現在應該不怎麽想回去。”
不怎麽想回去。
可能男人和男人之間的友誼,和女人之間最大的差別就是情緒的表達。
女人更注重心理層麵,需要安慰和開導。
可男人不同。
裴景把能做的不能做的基本都做了,確保好人的安全,剩下的事情也就隻能韓庭之自己消化和解決,畢竟著是他們夫妻兩個人之間的事情。
他也沒有多大的權利幹涉。
裴景走了。
韓庭之一個人坐在床邊看著空蕩蕩的房間,下意識摸出自己的手機看了眼來電顯示,可等看到上麵隻有張媽和助理電話的時候,還是不免跳動了下眉梢。
頭很疼。
宿醉過後的頭疼,已經多少年的時間裏沒有感受到過了。
可……
他卻還是想要自食其果。
明明之前自己一個人過了那麽長的時間也不覺得有什麽,也感覺不到委屈,感覺不到開心和難過,總歸是一個人,所以也都可以將就。
之前的生活對於他來說,是單調且乏味的。
沒有生活感。
他覺得住在哪裏都是一樣的,酒店和別墅對他來說沒有什麽區別,平常吃飯也都是秘書安排什麽他吃什麽。
就連衣著,也都是按部就班。
他也沒覺得有什麽。
可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他喜歡上了壹號名邸,甚至下意識覺得那裏跟其他地方是不同的,就連吃飯也想的是她喜歡吃什麽。
衣服是她買的,領帶的顏色是她喜歡的。
如果……
按照之前看到小王子的話,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已經被她馴服了。
他得到了麥子的顏色。
下班路上看到喜歡的蛋糕店會想起她,出差的時候看到餐桌上的菜會想到她,哪怕飛機上偶然看到一本書,都會想起這本書是她看過的。
可……
狐狸被馴服,小王子喜歡的卻隻有玫瑰。
那是對她來說,唯一的玫瑰。
而他的出現,不過是萬千狐狸中的一個,對她來說沒有什麽特別,甚至比不上他那朵玫瑰周圍的其他玫瑰。
他早該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