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關係好了,記得給我要簽名
“不用,不用謝。”林某人看到美女警察有些激動起來,不由暗暗鄙視。擦,這丫頭不會也崇拜大明星吧?
隻是他不知道,這個世界上不喜歡明星的其實並不多,像他這樣的家夥更是絕少。
一開始他就不喜歡明星那也就算了,但是後來和大明星認識了,竟然還對她無動於衷,這讓大明星非常不爽。
哼,別的哪個看到我不獻殷勤,我還不相信以我的魅力,都搞不定你小子了?
這也是因為大明星為什麽來到慶安後首先會找林某人的原因。
“大……明星,你,你能不能也給我個簽名?”美女警察放鬆了下激動心情,有些擔憂道。
“好啊,簽在哪?”大明星嘻嘻一笑,自然不會拒絕。笑話,自己可是坐在她車子上呢。
“這兒。”美女警察拿出一張光碟,可不是大明星的專輯?林某人目瞪口呆。
大明星嘩啦啦就在上麵寫下自己名字,美女警察忙笑道:“其實我有個侄女,她特喜歡你,還天天嚷著要我帶她去看你的演唱會。”
“哈,你有門票麽?”大明星有些好笑,拿給她兩張演唱會前排門票道,“這個給你。”
美女警察接過,不由一聲驚呼。因為不僅是前排,而且還離大明星很近,到時候就可以麵對麵看大明星啦。不過現在已經麵對麵了。
“你要不要?”大明星又問林凡。
見她手上空空,自己說要她肯定也沒得給,還不如說不要。林某人很大方一擺手:“我要那個幹什麽?”
“你,”大明星大怒,沒想到這家夥竟然這麽說,頓時就惱了,“怎麽說我們也是朋友,你來給我捧捧場有問題啊?真鄙視你!”
“呃……”
林某人倒是忘記了這茬,頓時訕笑道:“那個,你還有沒有了?要不給我七八張吧!”
到時候把娉娉、小月月和仙子帶著,也就四張而已。還有幾張,據說這演唱會門票挺貴?自己為了她可是把一千塊都扔了,怎麽也得賣幾張前排的賺回來啊!
林某人惡心想著,哪知大明星搖頭道:“對不起,本來還有的,但是現在沒有了!”
“給錢!”擦,這丫頭耍我呢?林某人頓時就怒了。
“什麽錢?”大明星一呆,有些奇怪道。
“兩萬五啊,你剛剛去銀行幹什麽來著?”林某人高傲地撅著頭,仿佛大明星欠了他十萬八萬似的。
“你,”大明星沒想到這家夥竟然如此不男人,看到附近有家銀行,氣鼓鼓道,“麻煩你把車在這兒停下,我去給他取錢!”又把頭發整理好,下了車,取錢去了。
“喂,她欠你錢啊?”看到林某人也要下車,美女警察有些發呆。
“是呀,兩萬五。”林某人笑了笑。
“你真傻。”美女警察立馬鄙視了,“既然她欠你錢,你留著不要,到時候想要錢的話就去找她,這樣一來二去,你倆關係不就很好了?現在把錢要了,她不恨死你才怪?”
啊,還可以這樣?
想起大明星剛剛嘟著嘴模樣,好像是她這麽個意思,林某人委屈道:“那現在怎麽辦?”
“我哪知道。”美女警察鄙視,“不過我可說好了啊,你要是和她關係好了,記得給我多要點簽名!”
這丫頭,原來打的和我主意一樣啊。林某人瞬間鄙夷,以為美女警察拿著大明星的簽名去賣錢,把所有人都想著和他一樣了。
不過剛剛才發生搶劫銀行這種事,林某人還是不放心大明星一個人進去的,忙跟了過去。
還好這次取錢沒發生任何事,但是大明星一轉身就看到他,頓時就怒了:“喂,你還怕我跑了不成?”
“哪能呢。”林某人訕笑,發現這丫頭渾身是寶,連個簽名都能換錢之後,態度立馬轉變,“你給錢給我,我給你做保鏢,要是你跑了,那不是傻瓜麽?”
大明星一呆,跟著反應過來:是呀,本小姐又不是欠他的,給這錢是讓他來做保鏢的,哼哼,你敢對我狂,看我不整死你!
一下明白了主仆關係,她就笑了:“林凡,兩萬五可都在這兒了,我倒是想問問,你拿了錢後真的會聽我的話麽?”
“啊?”林某人本來以為這錢很容易就拿到手的,不過聽了這話,怎麽覺得這錢成燙手的山芋了呢?
“該保鏢做的,我自然會聽。”想了想,他還是說道。不管了,先把錢拿到手再說,其餘的都是廢話。
“好,你拿著吧,等等,我倆把合同簽了!”大明星一臉奸計得逞的表情。
然後也不知道她從哪找來紙筆,就開始寫合同。
合同大意是讓林某人做這些那些事,日薪一千八,當天付。
林某人並沒有細看合同,隻看到當天付一千八,二話不說就簽了。
“你看了?”
“看了。”
“都明白麽?有不明白的告訴我。”
“明白。”
大明星二話不說,立馬又寫下自己名字。一式兩份,一份交給了林某人,一份自己留著。
因為美女警察的車子還在,倆人也不好就這麽離開,就上去了。
不過這回大明星坐在前麵,因為沒人說話了,林某人才有工夫看起合同來。
“你不是吧,耍我?”林某人看著合同,每看一條就歎氣一聲,最後終於受不了,怒了,“大明星,你這是找保鏢還是找司機、保姆呢?有你這樣壓榨人的麽?”
“我怎麽了?”大明星撇嘴,“我做了什麽見不得人的事麽?”
“你還好意思說。”林某人指著合同念道,“不管什麽時候,隻要我叫你,你就得過來,哪怕是半夜三點鍾!不管什麽衣服,隻要本小姐讓你洗的,你就必須答應!不管我在哪兒,讓你去接我的時候,就算你沒車,也得打車來接我!不管……”
他越念越憤怒,看到最後一條,終於嗷嗚一聲哭了:“如違合同,依著合同上三個月工資,每個月三十一天算賠償,共是十六萬七千四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