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事如棋,不是走,就是出局
七星聯壁
架炮橫兵馬過河,
紅黑七子對幹戈。
雙車斷後金甌固,
兩卒當先玉鏤磨。
弈海航行三萬裏,
棋林窺看一千河。
問津勝敗存亡事,
罕見疆場樂講和。
七律各顯身手
將軍元帥兩稱雄,
衛士相丞護九宮。
象越方田跨南北,
車衝直道任西東。
馬馳捷徑迂圍合,
炮隔重城利遠攻。
勇卒精兵無畏縮,
過河前進可橫衝。
獨兵勤王
棋林翹首讚紅兵,
弈海單槍戰楚營。
壯誌淩雲驚漢界,
突圍救主盡忠誠。
花甲晨練
七律
百花相伴腳隨風,
老大無憂誌在胸。
橫掃鋼刀憑腕力,
倒豎鐵鼎練指功。
心曠神怡如皎月,
五指生風萬慮空。
喜得正氣保晚節,
人生樂趣夕陽紅。
老兵讚
西江月
年輕馳騁沙場,
浴血拚死鏖戰。
建功立業留青史,
豪氣直衝霄漢。
今朝鶴發童顏,
賽場拚搏揮汗。
爭魁奪冠仍鏖戰,
驍勇不減當年
免、罷、革職是什麽意思?曆代對官吏的刑法和刑罰。
撤銷職務一般稱為“免”、“罷”。《漢書·文帝紀》:“遂免垂相勃(周勃),遺就國。”《史記·呂後紀》:“王陵遂病免歸”。《宋書·謝靈運傳》:“上愛其才,欲免官而已。”唐朝製度,免官者,須三年後再得錄用,再用時降原有官品兩級。《史記·齊悼惠王世家》:“乃罷魏勃。”往:“謂不罪而放遣之。”《晉書·魏舒傳》.“時欲沙汰郎官,非其才者罷之。”清朝免去官職叫“革職”,有的雖革職仍可留任所辦事,叫“革職留任”。袁枚《隨園隨筆》九:“今大臣革去頂戴,仍令在官辦事。按《晉書.陶侃傳》:侃刺荊州,討杜曾,戰敗免官,王敦表以侃白衣領職,再討杜裂,成功複還原官,是即今之革職留任矣。”簡稱“革留”。各省總督對於屬員可用公文撤銷其職務,名為“撤任”。官吏被降、革後恢複其原官或原銜,稱為“開複”。
古代官吏犯罪,要受刑了扛處分。總的來說,犯同樣的罪,對官吏的處笠比庶民要輕得多。西周時,庶民的刑罰有墨(用刀刺刻麵額,染以黑色,也叫黥刑)、劓,宮,大辟。死刑都在鬧市執行,陳屍街頭示眾,叫做“棄市”。相傳刑法有三千條。但上述刑罰和刑法,都不適用於貴族。《左伷昭公六年》:“昔先王議事以製,不為刑辟。”杜預注:“臨事製刑,不豫(通‘預,)設法也。”古右所謂“刑不上大夫”的說法,按照《禮記.曲禮上》孔穎達的解釋是:"刑不上大夫者,製五刑三千之科條,不設大夫犯罪之目也。”對貴族主要用禮加以約束,嚴重違反禮製的,也要受刑事處分。貴族的刑罰不同於庶民,有撲(用竹板或荊條打脊背或臂腿,後代叫苔刑)、鞭、贖、流、死幾種。其特點是不殘身體,不加侮辱。如要處死,或秘密濫死,或令其自殺。隻有在直接危害君主的情況下才施以割裂身休的酷刑。《周禮·夏官·司馬》:“放弑其君則殘之。”
春秋以後,由國家頒布的法律,一般也適用於貴族和官僚。商鞅變法時,秦國太子犯法,也同樣治罪,不過是讓太子的師傅代受其刑。黥刑在西周是不用於貴族的。商鞅本人後來受到車裂的酷刑。垂相李斯被腰斬,滅三族。漢初大將韓信亦被斬。文帝時,賈誼上疏說:“古者,廉恥節禮以治君子,故有賜死而無戮辱,是以黔、刻之罪不及大夫。今自王侯三公之貴,……而令與眾庶同黥、劓、髠,剃去頭發)、答、罵、棄市之法,被戮辱者不泰迫乎?”文帝采納了賈誼的意見,“是後大臣有罪,皆自殺,不受刑。”但武帝以後,受刑之例又開,司馬遷就受了腐刑。與官吏職務有關的刑法,漢代也有一些,如文帝規定:“吏坐受賕枉法,守縣官(指官府)財物而即盜之,已淪(定罪)命複有答罪者,皆棄市。”
從吾代開始,在國家的正式法律中,有“違製”一項,是專門處理官吏的失職及其他違反製度的行為的,至隋唐時改為職製律。《唐律》中的職製律有_Ii.卜九條之多。官吏犯罪,根據倩節輕重,處以答、杖、徒、絞等不同刑罰。如超過編製一個人,長官要杖一百,異使延誤一天行程,杖八十,貽誤軍機後果嚴重的絞死,刺史、縣令擅離取守,私自出境的,要受杖刑,上級官員受財枉法的,一尺絹杖一百,至十五匹絞;官吏本無政績而立碑表功的,徒一年等等。明朝規之:官吏貪贓至六十兩銀以上,嫋 首示眾,還剝皮實草,置於官署,使其他官吏觸目驚心,不敢再犯。
東漢以後,又有所謂廷杖,就是皇帝在朝廷上杖打大巨。漢明帝、隋文帝、唐玄宗都這樣做過。明代廷杖最盛,且往往由廠衛執行。朱國禎《湧幢小品》十二卷:“成化以前,凡廷杖者不去衣,用厚棉底衣,重氈迭把,示辱而巳。然猶臥床數月,而後得愈。正德初年,逆瑾用事,惡廷臣,始去衣,遂有杖死者。”實際上,杖死之事,明初已有之。太祖時,永嘉侯朱亮祖父子,工部尚書夏祥皆死於杖下。嘉靖時,因一些大臣廷議時說的話不合皇帝的心意,一次就杖死十七人。
架炮橫兵馬過河,紅黑七子對幹戈。
弈海航行三萬裏,棋林窺看一千河
擔任該官職往往都是皇帝信得過的高官,能得此職事本身也是一種榮譽。一般事畢複命後,該官職便取消。其實,皇帝派遣大臣外出辦事,在曆代以來一直都有,於是出現了“欽差大臣”這種固定的稱謂,其地位也高出以往曆代此類大臣,這也與明代實行高度的中央集權製有關。總體而言,明清兩代,欽差大臣的流行,與此兩代均不設宰相,皇帝權力空前強大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