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八章他讓我殺人
河水呀,冰冷且刺骨。
水流呀,湍急而澎湃。
好在我們跳進河流時,人手捧了一塊大石頭,這樣,大家才不致於被湍急的水流衝下去。
在水底憋了大概十幾分鐘(我去,這時間概念!好像十幾分鐘,實則,也就一分多點。)
地鼠爺先把腦袋露出,然後我和女王分別露出腦袋。
這時,就聽不遠處有人大叫。
「媽的x的,那老傢伙跑了,媽的!這誰,誰把他放跑地。」
一陣陣的咒罵。
咒罵可以看到一個人的受教育程度。
有文化,有素質的人從來不這麼罵人。
是以,我判斷這幾個傢伙是四肢極度發達,頭腦異常簡單的武夫之流。
接下來的事實驗證了我的猜測。
眼看人聲遠去,地鼠爺示意我和女王到岸上。
大家筋疲力盡,又冷又餓地摟著肩膀,回到了岸邊兒。
地鼠爺瞅著我和女王說:「你們倆個小娃娃,真當自已是超人嗎?你們打不過他們的,他們受過訓練,是專門打人的訓練。」
聽了這話,我倒不是自負。而是感覺,地鼠爺好像真的不了解我和女王。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
現實就是,不管對方身手多麼厲害,遇到一個拿家什事兒,抽冷子跟他玩命的人,再強大的武夫,也會變的不堪一擊。
當然,也有一種例外。
那就是,對方是以武入道的高手!(此內容不在本章範圍,改日再說。)
現如今,女王,我,地鼠爺渾身又冷又濕。這種情況下,別說跟敵人戰鬥拯救老黃叔和范大仙兒了,自保都是問題。
常看一些文學,影視藝術品,描寫地下,掉河裡了,渾然不覺,又繼續行動什麼的。
如今,切實感受一把,我覺得那些人太厲害了,擱我,真受不了這個。
地底空間,本就陰冷,再加上這處地底空間,時有陰風掠過,衣服打濕,真的能要人命。
地鼠爺這時說:「二位小友,不必害怕,我在一個地方,藏了不少的東西,到時,我們可以引火烤乾衣物。」
說了話,地鼠爺擰頭就走。
我和女王在後邊跟著他,穿小洞,鑽窟窿……
這老爺子,真不愧是盜門出身,這一手鑽洞,摸地的功夫,我是十輩子都修不來。
跟著他,在黑暗中走了大概一個多小時。
到了一處稍顯乾燥的洞穴里。
空間一片黑暗,地鼠爺進洞摸了一會兒,遞給我一個手電筒。我拿在手中,打開。視線所及,洞穴面積不小,大概有三十餘平。
靠在洞壁邊角,立了一塊大石頭,地鼠爺過去,把石頭搬開,露出安置在後面的兩個大背包。
取了包裹,他對我們說:「裡面有些用來換洗的衣物,嘿嘿,都是那些雜碎們身上背的,如今,被我得了,正好給你們用用。我這抽空,出去轉兩圈找些乾柴來生火。」
說了話,這老爺子轉身,嗖,又消失黑暗裡了。
我和女王沒多說話,而是急忙拉開包裹。
果然,裡面有內外衣若干,還有男女兩式的衝鋒衣褲,鞋子若干。
女王找了衣服,對我說:「老季,關手電筒。」
我嘿笑:「不用吧。」
女王瞪我一眼,一把搶過手電筒,滅了光兒。
接下來,就是換衣服了……
黑燈瞎火的,啥也看不見。
我和女王手腳麻利,摸黑把衣服換了,儘管,稍有些那麼不太合身,但總比在身上套著濕衣服強。
換上乾爽衣服,我和女王又在包里找了些吃食,都是巧克力,牛肉乾,之類補充熱量的東西。
填飽了肚子。
洞外傳來一陣悉悉的聲響。
我拿手電筒一照,地鼠爺捧了一大堆的干樹枝,爛木頭什麼的回來了。
於是,我們動手,借了背包里的防水火柴,生了一個小火堆。
大家圍在火堆烤火。
我問地鼠爺:「老黃叔和范先生到底找到什麼了,居然讓這些人起了歹意?」
地鼠爺抽了口煙:「我也不是多曉得,大概只知道,那是個稀罕物件,有錢人,都喜歡寶貝。那東西,要是見了光,得值大價錢吶。」
女王一驚:「他們遇著個地下古墓了?」
地鼠爺嘿嘿壞笑:「這年月,盜墓的人,比墓都多。哪裡有那些個古墓挖?那個,是天生地造的天地之寶。算起來,是個靈物罷!」
我又問地鼠爺:「我們下一步怎麼辦?你知道老黃叔和范先生在哪兒嗎?」
地鼠爺:「曉得,只是路有些個麻煩。另外,我們還得解決一個人。」
我一怔:「誰?」
地鼠爺冷哼:「商三丫頭!媽的!枉她有一身紅手絹的真傳,不幹好事,凈做邪崇!這次,季家小哥,你替天行道的機會來了!」
我心一沉,怎麼著,這是讓我殺人嗎?
地鼠爺卻說:「男兒大丈夫,該殺就殺,當立行決斷,休要婆婆媽媽,一會兒,你看我眼色行事。話不多說,這地底也沒個時辰參照,我們先小睡,休息罷。」
說了話,地鼠爺伸手把火堆調暗,倚在牆壁上,自顧閉了眼眯著。
我跟女王手拉手,也並肩倚在牆壁。
我們倆沒睡,我們很精神!不是虛精神,是精力旺盛的精神。
事到如今,如果仔細品味,就會發現疑點很多。首先,那些人為什麼不先幹掉地鼠爺,反而費那麼大的勁,給他困在地穴里?另外,我腦中回憶已經知道的山洞地形。進洞,一條路,斷層,斷層空間內應該是死的。然後下到地下暗河灘,好吧!這是通往地底更深處世界的唯一的一條路!
壞人們,為何要把地鼠爺困在唯一的一條路上?
古怪的弓弩機關,那個機關,非常隱蔽,除非事先知道,否則人眼斷無法看清楚那根細若髮絲的魚線。
兩人的談話。倘若仔細分析談話內容,就會感覺,這番話,好像是對方編好,故意講出來給人聽的。
大先生的手下,做事絕不會那麼簡單!
無論好人,壞人!
這個地鼠爺,以前可能真的給我送過信。
但現在,他是好是壞,就不好說嘍……
想定了心中推斷,我悄悄拿食指,在女王手心寫字。
這是我跟女王在學校時就經常玩的遊戲。當然,太複雜的字,認起來會比較困難,但簡單的字就沒問題了。
一筆一劃,我寫了兩個字,小心。
女王會意,同時在我手心分別寫了四個字『不要殺人』。
我明白。
我和女王溝通了心中所想,又渾身輕鬆,然後我摟著女王,倚在牆上微閉眼,歇息。
這時微閉眼,就是眼皮看上去是閉的,但仍舊留了一條縫。
借了這條縫,我看到地鼠爺,平均每隔兩分鐘,眼皮就會動一下,然後,用兩道精芒四射的目光迅速在我和女王身體上掃一遍。
我注意這兩道目光,我在心裡笑了。
然後,坦然,淡定地小憩。
毫無疑問,我和女王對他、和他們來講,有極大的利用價值。正因有利用價值,所以我們才會安全!
同樣,這也是我找到老黃叔和范先生的唯一方法。
睡了大概有一個多小時。
精力恢復。
地鼠爺叫醒我們,然後他說:「你們兩個小娃娃,要打起精神,接下來的路,極是不好走。」
我和女王點頭表示沒問題。
可接下來,當我們跟在老傢伙的身後,一步步行進間,我們才發現,這個路,豈止是不好走,簡直就是一種折磨。
洞穴,小的時候,僅容一個身匍匐著咬牙前進。險的時候,要沿著一道向下手裂縫,在岩壁上慢慢地攀行。
一路上,為了節約電力,我們不敢打手電筒,只能憑著感知和聽覺跟著地鼠爺前進。
有時,我會奇怪,這個地鼠爺憑什麼能在黑暗中,辨清楚方向?
但不久,我看到的一個細節,解釋了這一情況。
基本上每隔二十米,在附近的牆壁,或穹頂,都會有一個淡淡的磷光箭光用來標示方向。
這老傢伙,就是靠著這麼個東西,一路引我們前進。
走了不知多久。
前方路,突然變的開闊。
這是一段大下坡的通道,地布,穹頂,到處遍滿了叢生的晶簇。
而就在晶簇深處,隱約傳來一陣輕微腳步聲,同時,好像還有微弱的手電筒光芒。
這時,地鼠爺示意我和女王伏底身體,然後,他從懷裡掏出一個東西,遞到我手上說:「一會兒,看到那個女人,你殺了她!」
遞到手上的東西,又冰又冷。
我一握,就知道,這是槍!
黑沉,冰冷的槍身……
這是把真槍啊!
由於身處黑暗,我看不清槍身模樣兒,是以,只把食指套進扳機孔內,讓槍身輕輕轉了一圈。
地鼠爺感知我做的動作,他壓低聲音說:「莫玩,當心走火。」
走火嗎?
如果,真的走火,我身上那些聽勁的功夫,可真的就要白練了。
這時,地鼠爺輕輕推了我和女王一把,意思是讓我們跟上。
完事兒,老傢伙,嗖嗖地跑到前面。
我們三人,緊貼牆壁,掩藏在一塊大石頭後面。
前方依稀傳來手電筒的光芒,只見一個穿了衝鋒衣的女人,正扶著一個男子,一步步吃力地向前挪著。
地鼠爺壓低聲音對我說:「機不可失,季家小哥,是男人,還是慫包,看你的了。」
說罷,他示意我開槍。
我微微笑過,拿槍對準那個女人的後背,我扣動了扳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