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四章 《天心宣言》上
源始聯邦對此次造成的各個勢力的全部損失承擔了全額賠償,崔銀河主動辭去了共同體議長一職——但又被重新推選為代議長一職——這自然是各方妥協的最終結果了。
共同體聯合聲明中表示這次的事件不會對共同體內部的團結造成影響,各個成員之間更應以此為戒,緊密團結精誠合作雲雲。
不過即便如此,這事件造成的負麵影響依舊深遠,某些成員對這次共同體的處理結果並不滿意,其中埃洛塔星域,瑪源星域境內三個勢力尤甚,原本關係緊密團結的泛銀河宇宙共同體就此出現了關係的細微裂痕。
新聞發布會結束後,各個勢力的首腦及代表開始陸續返回,天心軍團的傅輝則在征得同意後受邀前往守望星域的星河聯邦進行訪問,洽談雙方的合作事宜。
當然這也和肖成有意和星河聯邦搞好關係,為將來打開通往絕域星域星門之後的通行便利打下基礎。
略去這些事情不提,視線轉回到碎星星域,肖成天前歸來的消息讓初現頹勢的天心軍團勢力內部人心為之一振,所有的人都在等他他會拿出什麽樣的舉措來應對這些事情。
肖成也顯露出來一貫雷厲風行的行事手腕,第一時間就在天心軍團首府,勝利大廣場麵對數十萬民眾,麵對鏡頭後麵近千億治下民眾發表了對華國段家以及擎天雇傭軍的譴責聲明,同時也發表了一篇自天心軍團成立以來的《天心宣言》。
對他們幹涉弱小勢力內政的行為表示了不齒,同時表明會積極應對一切挑戰,天心軍團成立不到兩年時間,一次又一次擊敗了數倍於己的強大敵人,不會畏懼更大的挑戰。
《天心宣言》全文如下:
所有碎星星域,湛海星域,以及正在辛勤開發艾通卓星域的天心人民們:
正如大家所知,我們如同一個月前兩大星域聯合入侵我們的家園,如同半年前強大的天法門入侵我們的家園,如同一年前被五大星域支配我們的家園命運,以及那更為遙遠的戰火紛飛的幾乎無一日而歇的千年歲月中所經曆的一樣,我們經過艱苦卓越的奮鬥而建立起來的統一而和平的家園,再一次遭遇到了新的危機!
有人意圖不戰而勝,有人意圖利用經濟摧垮我們,有人意圖看著我們建設和平家園失敗的笑話!
我們會同意嗎?
不!
我們絕不同意!
我們天心軍團立誌把我們所有人的一生奉獻給一項崇高的事業,一項我們的先輩一直在為之前赴後繼奮鬥的事業——為治下所有人的自由和獨立而鬥爭,為治下領土的人民的幸福而鬥爭。我們懷有一個建立民主和自由社會的美好理想,在這樣的社會裏,所有人都和睦相處,有著平等的機會。
如果需要的話,我們也準備為它付出生命!
一直以來我們也都是這樣做的!
但現在的世界已大不相同了。
我們的先輩為之奮鬥的那些信念,在我們所處的世界範圍內仍然受到質疑。
他們妄圖告訴我們:要遵守叢林生存法則,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弱者天生就該被強者所支配!
並且他們也是這樣奴役著眾多俯首稱臣的失去反抗勇氣的人們著的!
但是今天,我們不敢忘記我們是無數次次革命的繼承者。
讓我們的朋友和敵人同樣聽見我此時此地的講話:鬥爭的火炬已經傳給新一代的碎星人,湛海星人。
我們這一代人在戰火中誕生,在戰火中被錘煉,在艱難困苦的戰爭時期受過陶冶,我們為悠久的數千年的傳統感到自豪——但是我們的敵人不願目睹或聽任我們一向所期望的崛起為一個不受任何人擺布和欺負的國家出現!
現在,我們要讓全世界每個國家每個勢力每一個人都知道-——不論它希望我們繁榮還是希望我們衰落——為確保自由的存在和自由的勝利,我們將付出任何代價,承受任何負擔,應付任何艱難,支持任何朋友,反抗任何敵人。
這些就是我們的保證!
而且還有更多的保證。
對那些和我們有著共同文化和精神淵源的老盟友、我們保證待以誠實朋友那樣的忠誠。我們如果團結一致,就能在許多合作事業中無往不勝;我們如果分歧對立,就會一事無成--因為我們不敢在爭吵不休、四分五裂時迎接強大的挑戰。
對那些我們歡迎其加入到爭取自由、共同發展行列中來的新國家、新勢力,我們格守我們的誓言: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
我們並不總是指望所有人都會支持我們的觀點。但我們始終希望看到所有的人都在堅強地維護自己的自由——而且要記住,在曆史上,凡愚蠢地狐假虎威者,終必葬身虎口。
對我們的同盟們——三角大聯盟及泛銀河宇宙共同體的所有國家或勢力,我們提出一項特殊的保證——在爭取進步的新同盟中,把我們善意的話變為善意的行動,幫助自由的人們和自由的政府擺脫背後黑手的枷鎖。
但是,這種充滿希望的和平革命決不可以成為敵對國家的犧牲品。我們要讓所有相鄰勢力都知道,我們將和他們在一起,反對在十八座星域任何地區進行侵略和顛覆活動。讓所有其他國家都知道,十八座星域的人仍然想做自己家園的主人。
對外界的星際合作關係聯盟,這個世界範圍內最大的主權國家的世界性議事機構,我們在戰爭手段大大超過和平手段的時代裏最後的、最美好的希望所在,我們重申希望能夠予以我們十八座星域以政治方麵的支持:防止它僅僅成為大國強國的對世界統治的工具,希望它加強對新生國家或勢力和弱小國家或勢力的保護,希望能夠擴大它的行使法令的管束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