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辦離婚手續
「臘梅,你真的不怪我吧?」
吳啟智紅著眼睛道,酒勁上來,就愛說重複的話。
「爸,我真的不怪你,你趕緊去屋裡躺著睡一覺吧,看你這一身酒氣的,下午要是去民政局,民政局的人如果聞到酒味,會以為是你的錯。」臘梅勸道。
吳啟智「嗯」了一聲,酒力發作,也來不及多想,踉踉蹌蹌地往自己屋裡去了,一頭躺在床上,在酒精的作用下很快就睡著了。
臘梅趕緊去做飯。
過去,三餐不是等吳啟智回家再做,就是她自己到街上買個餅糊弄對付一下,張美玉是不可能做飯的,而且也經常不在家。
吳啟智總是變著花樣給臘梅增加營養,有時候會自己去河裡釣魚,晚上去山澗里抓牛蛙,或者到田裡抓泥鰍,不花錢,但想辦法給臘梅吃好的。
吳啟智上午出門前已經在鍋里燉好了魚湯,米飯也用電飯鍋煮好了,所以臘梅只要炒兩個菜就可以了。
為了追求速度,臘梅炒了個上海青,又炒了一個雞蛋西紅柿。
炒好菜,見父親睡得正熟,臘梅也沒叫他,自己盛了一碗米飯,就著魚湯和自己做的菜吃了起來。
說來也怪,父親說要和母親離婚的事,一點也沒有影響到臘梅的胃口,她像平常一樣,吃完了一碗米飯,留了一半的菜給父親,然後又繼續回屋裡做作業了。
高三了,老師發的模擬卷子特別的多,中午要做完一張數學卷,下午就要講題,所以臘梅也是爭分奪秒。
等一點半要去上學時,臘梅才叫醒了父親。
吳啟智睡了一覺,身上的酒精已經消化得差不多了,呼吸也沒有那麼濃重的酒味了。
臘梅道:「爸,我菜炒好了,放在桌上,你自己熱一下,飯在電飯鍋里還熱乎呢。
一會兒你要出門前,洗個澡,好好刮刮鬍子,別太邋遢。」
吳啟智迷糊地答應了,然後才想起上午發生的事兒。
這時臘梅已經推著自行車,出了院子。
吳啟智便從床上爬起來,他對著鏡子一看,鬍子拉碴的,再聞身上,一身的酒味,如果這樣的形象去離婚,估計大家都覺得是他的錯。
吳啟智扒了碗飯,然後洗了個澡,細心地颳了鬍子,換上一套乾淨的藍色襯衣,黑色的西裝褲,穿上過年時才捨得穿的新皮鞋,整個人立即就精神了起來,也沒有了渾身的酒氣。
吳啟智打扮得這麼精神,如果不知道的,會以為他是去相親,而不是去離婚。
吳啟智如約來到了民政局。
說實話,他也沒想到有一天會離婚,他以為和張美玉結婚就是一輩子了,兩個人相攜到老,華髮滿頭。
沒想到……
張美玉還真如約而至了。
張美玉換了一身漂亮的碎花裙子,吳啟智看到這套裙子,心頭不由得感到刺痛。
裙子挺貴的,要六十多塊錢,是他去上海的時候買的,張美玉當時高興壞了,上海的衣服代表了整個潮流風向,能穿上這麼新潮的裙子,她做夢都會笑醒。
裙子是收腰的,很好地勾勒出了她窈窕的身材,讓她顯得楚楚動人。
林明月有一點說對了,她女兒當年的確是村裡的一枝花,長得窈窕動人。
這麼多年吳啟智一直寵著她,把她捧在手心裡,所以張美玉養尊處優,即便是生了孩子,仍然風韻猶存,難怪能夠勾搭到野男人。
更讓吳啟智痛心的是,和張美玉一起來的,除了岳父、岳母、小舅子,甚至還有那個野男人。
章盛那臉上青腫一片,卻換了一身挺括的白西裝,手上還夾著個真皮包,若不是臉上的青紫,就象南洋來的番客大老闆一樣。
林明月看到吳啟智,不光沒有羞愧之意,還囂張地走到他的面前說:
「吳啟智,你這個男人太沒有擔當了,我女兒嫁給你十幾年,不就花你點錢嗎?你竟然還斤斤計較!
今天跟你離婚,也是美玉的命好,我女兒長得這麼好看,隨便都能嫁個大老闆!要你這種小氣的男人有何用?」
看來林明月已經了解了事情的原委,還知道張美玉和那個野男人在一起,要不然怎麼會把野男人也一起帶來?明擺著要用章盛羞辱吳啟智。
吳啟智冷笑一聲,他的心徹底涼了,這家人已經和他沒有關係了,他何必為了這家人傷自己的心?
就像臘梅說的,他要把感情都投入到事業上!
一個男人沒有事業基礎,就不配得到尊重!
這是這次被綠帽吳啟智最深刻的感覺!
切膚之痛!
張美玉會跟那個猥瑣的男人在一起,不就因為她覺得那個男人有錢有本事嗎?
吳啟智深吸了一口氣,忍下了回罵的衝動,一言不發地走進了民政局樓下那間寫著婚姻登記處的地方。
林明月看自己唾罵無果,便冷哼一聲,拉著女兒,一家人亦是進了婚姻登記處去。
當然,章盛沒有跟進去,估計是怕被人鄙視,或者怕在這裡被吳啟智揍,那就更沒面子了。
吳啟智「刷刷」地填好了表格,交給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看了下表格說:「你填的太簡單了,離婚與否,你們協商好了沒有?有幾個孩子?撫養權歸誰?有沒有共同財產?財產要怎麼分配?」
「有一個女兒,撫養權歸!」張美玉脫口而出。
讓她帶著臘梅,那她還怎麼嫁人?
臘梅接下來就要考大學了,上大學要花一大筆錢,如果帶著臘梅,誰都會怕這個負擔,誰願意替別的男人養孩子啊?她當然不可能帶著女兒走。
「吳同志,你沒有意見嗎?沒有就這麼寫上去,女兒的撫養權歸你?」工作人員問。
吳啟智最怕的就是張美玉和他爭奪女兒的撫養權,所以已經就張美玉的弱點,做好了萬全的準備。
沒想到張美玉根本就沒有考慮要帶走臘梅這檔事,直接就不要了。
吳啟智內心一陣竊喜,或許這是他這一天受到暴擊之後,唯一的快樂了。
但是,吳啟智是個生意人,他懂得喜行不露於顏色,依舊漠然著一張臉。
「那張同志,你要給你女兒一個月多少的撫養費?當然,按國家的標準,你每個月至少得給她你收入百分二十的撫養費,一直到她十八歲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