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冤家路窄
不管房間里發生了什麼,等到李海和胖子出來的時候,倆人臉上的表情就告訴外面等待著的群眾,胖子終究是大獲全勝,而李海則是滿臉喪氣,兩手空空地閃人了。當然,胖子今天所贏到的錢當中的神力,都將通過神龕供奉到錢神身上,這就不足為外人道了。
黃偉混在人群中,看到這一幕時,也是有些不可思議,但是他隨即就睜大了眼睛,一種特殊的感應告訴他,胖子居然成了他最能相信的同類,他們都是錢神的信徒了!當天他回到家中,便從神龕上接到了錢神傳來的神諭,讓他教導胖子如何建立神龕,參拜錢神法相等等,信徒應該做的事,都由他這個第一信徒負責教導。
李海卻很辛苦地,在刀哥面前裝出一副明明心疼又不在意的樣子,「咬牙」表示願賭服輸,不要去找人家的麻煩,刀哥不明就裡,還很是為李海這樣好的賭品讚歎了一回。
一個晚上沒睡,多了一個信徒,多了一門神通,這代價還是值得的!至於輸掉那小兩百萬,李海已經不放在心上了,他關心的不是財富,而是神力!
回家洗個澡換身衣服,李海剛要趕去事務所,卻接到了林沐晨的電話:「小李,你趕緊來一下,我這邊有點線索了!」
什麼線索?當然是關於那份失落的筆錄的線索。李海精神大振,想著要不要通知一下宋婷,轉念卻又擱下了,這裡面或許水很深,先摸摸情況再說。
見到林沐晨是在個茶座,林沐晨點了一堆點心坐在那裡吃早茶,大快朵頤的樣子,簡直能讓最嚴重的厭食症患者都感覺到,這些東西一定很好吃!李海笑嘻嘻地走過去,自己拿了一副餐具,夾了個蝦餃放在嘴裡,道:「橙子姐,看你這樣子,我就放心了,這才是我認識的那個橙子警官啊!」
林沐晨翻了個白眼,話說自己什麼時候允許他叫自己橙子了?偏偏這傢伙就一直這麼叫下來,都叫成習慣了!不過,似乎也就是這麼叫著,自己的生活中,也漸漸接受了這麼個小男生的存在,想想自己前幾天頹廢潦倒,還讓李海陪自己喝酒,幾乎已經把他當成自己最信得過的朋友了呢。
倆人風捲殘雲,好像比賽一樣,把二十幾籠點心一掃而光,這才捧著香片茶,在那裡低聲議論。
「我查到,發現筆錄丟失的時候,是在被告方律師接觸證據之前,而原告方的兒子,是體制內的人,有人說,他曾經接觸過筆錄。」
李海一皺眉:「這不合理啊,原告方的兒子,幹嘛要為被告毀滅重要證據?這會不會是那個所長推卸責任的說法?」
林沐晨點頭:「我也是這麼想的,就去查了筆錄的原始記錄,這筆錄還應該有照片存檔的,可以證明,那個被告確實是撞到了原告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按照法律,照片因為沒有當事人的簽字確認,不具有法律效力。」說著拿出一張大大的照片來。
李海接過來看過,越發糾結。這是當天出事之後,趕到醫院的警察對被告所做的筆錄,從筆錄上看,被告小夥子對於撞到了原告老太太的事實是承認的,如果這份筆錄還存在的話,那麼此案根本就沒得打。可問題在於,筆錄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是要經過被告簽字的,這個照片怎麼簽字?照片上面拍下了簽名,這個可不行,法庭不認的!
他想了想,腦袋裡翻了很多法條和案例,卻發現沒有一條能解決現有問題的。正在絞盡腦汁地思索,電話響了,接起來一聽,是宋婷,語氣歡快輕鬆無比地對李海嚷嚷:「李海李海!這案子能搞定了,我找到法官,法官說既然確實是那個被告撞的人,那麼就讓他賠錢,大不了應用公平原則就是了。」
公平原則?李海本能地覺得有些不對。所謂的公平原則,也是法律中有所應用的一條原則,就是在某種情況下,雖然一方或許並沒有義務賠償,但是如果他不賠償,對另一方非常不公平,那麼這種情況,就要適用公平原則。比方說,一個富翁開車撞到了人,開車的沒有違反交通規則,行人也是正常行走,雙方都沒責任,但是這個傷情,對於窮人來說很慘,損失很大,那麼法庭就會判決富翁賠償部分醫藥費,讓窮人得到醫治。
別懷疑,法律確實是有這樣的規定的!而且在審判實踐中也有應用的例子!國內的司法,絕對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麼黑暗!當然也不是主流媒體宣傳的那麼光明就是了——
但是這個案子應用公平原則,顯然不對勁啊,因為李海記得,資料上說的,原告兒子是體制內的人,還是個科級官員,家境很不錯,相反那被告的小夥子,自己剛出來工作沒兩年,身上沒什麼積蓄,家裡又剛剛在鄉下翻蓋了房子,也拿不出什麼錢來。兩方比較,明顯是原告方比較優勢,如果應用公平原則的話,應該是讓被告免責,這才叫做公平啊!
「混蛋,這一定是有人做了工作了,八成就是那個對於丟失筆錄有責任的所長!」李海一拍桌子,要不是這裡是茶樓,他還顧忌著泄露案情,真要氣得大罵,這都是辦的什麼事?想也知道,一定是這混蛋丟了筆錄,原告方肯定對他不滿,大家都是體制內的人,顯然不好交代,所以就這麼出盤外招,幫著原告打贏官司,就能當沒事發生了!
「學姐,你聽我說,哪怕這案子輸掉了,也不能這麼搞法!」李海對著電話大叫,那邊宋婷被他吼得一驚,不解道:「為什麼?這不是很好么,那被告就該賠錢啊,他要是不賠錢,那才叫不公平了。」
李海本想解釋,可是看看周圍,這哪裡是好好說話的地方?「你在哪裡,我馬上過來!」他匆匆掛了電話,剛要走人,林沐晨一把拉住:「哎,我聽見你們講電話了,我覺得你那個學姐律師說得不錯啊,這不是很公平嘛?當然所長失職的行為是不能這麼掩蓋過去的,我還是要查下去。」
李海連連搖頭,湊到林沐晨的耳邊低聲道:「不是這個道理,這裡面很多事情沒法公開說,我們知道內情的覺得公平,可是從法院判決書上就絕對不會公平,要是被告捅到媒體上,搞不好法官和我們律師都要倒霉的,都要臭大街的!」
李海急著走人,又怕在大庭廣眾下說話被人都聽見了,自然離林沐晨的耳朵近了一點,幾乎就是貼著她的耳朵在說話。氣息噴在林沐晨的耳朵上,這裡似乎是她的敏感地帶,女警官的身子微微一顫,不自覺地把頭一扭,甩開了李海的手:「知道了,快滾快滾!」
李海心裡裝著事,也沒在意,抓起包就沖了出去,林沐晨看著他的背影,腦海中回想著李海所說的話,再三咀嚼,才有些領會到其中的寓意:「他說得有道理啊,這件事說不清楚,要是就這麼判了,傳出去還不知道說成什麼樣子呢。這小子,年紀輕輕,想不到看得還挺透的——哎不對,就這麼走了,變成我買單了啊!居然有警察和律師吃飯,最後警察買單的,反了反了!這筆賬我記下了,小李子!這外號不錯,以後就這麼叫他!」
李海哪知道自己得罪下人了,話說就算他知道也不在乎,林沐晨就不是那種記小賬的人。他坐上小從開的車,心急火燎地奔三陽律師事務所去,根據宋婷所說的,今天她們和對方約好了,在那裡做判決前的最後一次和解努力——被告聘請的是三陽所的律師。而宋婷原本打電話給他,就是通知他參加這次會議,到底李海也算是承辦律師之一。
小從這車技是部隊里練出來的,可謂紮實得很,別克商務車長大的車身在之江市上班高峰的洪流中靈巧閃躲,看似不快,卻屢屢超車成功,不到九點就趕到了三陽律師事務所所在的辦公樓。李海雖然一腦門子的官司,卻也注意到了這一點,話說要是有這樣的好司機,那自己還學車買車嗎?不過,有個車本有個車,總是方便的吧!倒是對於這司機小從,自己最近忙得厲害,都沒顧上交流交流,有空要好好籠絡一下,不是說司機和秘書,都能給領導當家的嗎?不容小覷!
到了地方,李海先是和小從道了聲謝,然後衝上樓去。這三陽所也是之江市的一家有名律師事務所,論名氣不次於天平所,論效益更是凌駕於天平所之上,不過這家事務所的眼皮子很雜,業內名聲就不大好了。
李海一進門,迎賓小姐聽說是天平所過來的律師,先是讓李海登記,然後要求李海出示證件,一看那證件居然是律師助理的證件,頓時臉上露出輕蔑的神色,愛搭不理地說:「哦,是朱律師的案子,三號會議室,李助理!」居然連律師都不叫一聲!
李海看了看迎賓小姐,心說你個迎賓神氣什麼?我好歹是時間沒到,以後還能是律師,你呢?話說也未必能小看人家,說不定這迎賓小姐也是像自己一樣的大學實習生呢?至於用自己現在的那點所謂「成就」來和一個迎賓小姐置氣,李海還沒這麼閑。
他轉身進去,那迎賓小姐倒是被他一眼看得心裡發毛,雖然李海沒有怎麼針對他,可是堂堂錢神神使,外加之江市第一白紙扇,這身份可不是說說好玩的,李海一身金馬玉堂的貴氣,外加幾分書卷氣質,瞪起人來足以令一般人呼吸都不敢大聲!以至於李海隨意一眼,那迎賓小姐直到李海進門去了,才有點緩過勁來。
一踏進會議室,只見雙方都已經擺開陣勢坐定了,原告被告雙方的當事人和代理律師隔著長條會議桌排開,正在大眼瞪小眼,而李海眼睛一掃,頓時心裡有點膩歪:怎麼是這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