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十八章 釜底抽薪
第一千一百十八章
五百里律師義憤填膺了:「李總,聽說你也是學法律的出身,我原以為我們會比較好溝通的,誰知道你竟然這麼霸道,一點法律意識都沒有!你簡直是我們法律人的恥辱!」他這可算是鼓起了鬥志,就像一隻鬥雞一樣,把脖子後面的毛都給豎起來了,這是他的舞台,前面是強勁的對手,但是他絲毫不畏懼,當律師的還怕和人辯論說理嗎?反正對方又不是公務人員!再者說了,身後還有那麼有力的人物給他支持,出了事都不怕擔什麼法律責任——退一萬步說,打個勞動合同糾紛的官司,能有多少法律責任?所以五百里律師早已下定了決心,這次一定要豁出去,搞出一番大大的聲勢出來!
他也是激動的啊,這種機會簡直千載難逢!本身李海就是知名人物了,近期公眾關注熱點之一,但凡和他有關的消息,鐵定會惹來巨大的關注度;再者,涉及到高科技的引進,又是時髦的知識產權官司,還有就是高端的勞務糾紛,也是法律界的熱點領域之一。幾樣加起來,對於一名律師來說,那就是天賜良機!
當律師最重要的是什麼?就是名聲,名氣。說穿了,論法律條文的掌握,有點專業功底,科班出身的,都差不多;要說個人素質什麼的,那就比較浮雲了,在國內處理好法律事務,所需要的更多的是手腕和交際。套用一句法律界的常識,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吧,律師最要緊的素質,就是以關係為基礎,以手腕為武器。沒關係,有手腕也無從施展;有關係沒手腕,人家還怕你坑爹呢。
這些都是本身資源的積累和鍛煉,但是在此之上,真正決定一名律師的成功與否的,其實就是在於名氣。讓一個人群都能記住你的名字,知道哪一類法律事務,找你就能解決,這是一名律師最為看重的境界,這樣他才能得到充分的機會,發揮自己的能力和資源的同時,也能在某個領域不斷積累自己的資源,形成一個良性循環。到了這種程度,一名律師才算是成功了。
而要達成這種境界,必不可缺的就是一案成名的良機。在五百里律師看來,眼前就是這麼一個良機!只要能在和李海的交手中表現出色,得到身後老闆和公眾的認可,他就算是成功了。所謂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如今利字當頭,人生能有幾回搏?別說李海只是個傳說中的混混實習律師出身了,就算李海真的是殺人不眨眼的黑道老大,五百里律師在腿軟之餘,也還是能有勇氣和李海拼上一拼的。
他甚至還巴望著,李海真的會腦殘到這種程度,當著他的面說出人身恐嚇之類的話來。五百里身為一名律師,能被榮院士選中來執行這個使命,本身也是有其長處的,至少一名律師應該有的素質,他都不缺少。此次來和於憶一道,找李海談判,他光是錄音設備,就帶了好幾個,甚至還有在民間電子市場能買到的最好的裝備。但凡李海有一句話說得過頭了,他馬上就能大做文章起來。
罵我呀,恐嚇我呀,最好是打我呀!五百里挑釁地看著李海,心中卻在狂呼,為什麼李海年紀這麼輕,又身居高位,還這麼能忍?自己這麼刺激他,挑釁他,他怎麼還不暴走呢?為了給李海再添一把火,五百里乾脆豁出去了,提高了嗓門道:「難怪你混到現在,還僅僅是個實習律師,是不是考不到執業資格證書啊?」
五百里當然不是白痴,他很清楚李海之所以到現在還是個實習律師,是因為他還在念大三呢。依照規定,只有到了畢業年的法律專業本科生,才有權利申請報考律師執業證書。這樣算上一年的實習期,等他們畢業以後,就能拿到正式的律師職業證明。注意這兩個是不同的,前者叫律師執業證書,是考試通過的證書;後者是律師職業證明,就跟記者證警官證一樣,是職業證明。
之所以明知故問,無非就是為了刺激李海而已。只可惜,五百里律師如此的用心良苦,卻沒有收到什麼回報,李海只是好像看腦殘一樣,略顯不耐煩地瞥了他一眼,然後繼續對於憶道:「我是這家研究所的老闆,我有權調整任何人的許可權,也包括你這個總工在內。有什麼問題?」
於憶對上李海,那是一種天然懼怕。當初倆人初次見面的時候,李海還只是坐在王韻身邊,貌似是吃軟飯的一個實習律師,但是就在那次董事會上,李海卻一眼就看穿了他和當時的公司副總串通起來的勾當,差點讓他萬劫不復!所以到了李海收購研究所之後,他是服服帖帖的,絲毫不敢炸刺,要不是這回得到了業內學霸的許諾和支持,他哪敢和李海對著干?
這會兒聽見李海說到具體的問題了,於憶連反駁都不敢,他知道自己的料子,搞搞研究嘛,雖然稱不上有多少天分,至少還是熟悉的領域;要說法律責任和義務,那十個他也不是李海的對手。只得怯生生地看了看邊上的律師五百里,那意思你還不上?
五百里心裡鬱悶,同為律師,他當然知道,李海這姿態,已經將他之前的努力全都瓦解,把談話的節奏,納入到了李海的軌道之中。從根本上來說,律師是沒有獨立性的!他只能是為當事人的利益服務,為當事人去爭取權利,現在李海一句話就問住了於憶,五百里也只能是幫於憶解圍,在李海圈定好的戰場上行動,而不能另開什麼分基地。
「李總,你說的不錯,研究所作為我當事人的僱主,有權調整他的工作許可權。但,姑且不論這種調整是否合理,我聽說研究所方面,還同時要求我的當事人,交出屬於他自己的筆記本電腦,刪除裡面的所有資料?這是對私人財產和知識產權的粗暴侵犯啊!我簡直不敢相信,在現在這個法治的時代,居然還有這樣的不文明行為!」
看對方的架勢,大概是準備好了無數炮彈,隨時可以對自己來個口水覆蓋。但李海不準備給他這個機會,直接把一份勞動合同及其附件,扔到了於憶和五百里的面前:「根據合同,於憶於總工在職期間,所有的技術成果,都屬於研究所所有,個人即便是有所發明,也僅有署名權。這一條款,換來的是每年增加了五十萬的年薪。現在你們不讓我們檢查,不願意交出電子存儲設備的話,無所謂啊。不過於總工,我想要提醒你,一旦發生技術泄露,恐怕最後倒霉的只有你一個人,那些利用你的技術,開發出了產品的廠家,他們可不會感謝你的大公無私。」
身子朝後仰,李海淡淡地笑著,道:「別說你會得到多少收益,你放心,我會盯著你的,只要你違反了競業禁止條款,我就會讓你把所有的錢都給吐出來。」順便,李海還側頭,對著旁邊的五百里律師加了一句:「你儘管錄,我可以告訴你,我也做了備份的錄音和錄像,只要讓我知道你有任何一點斷章取義的行為,你會知道後果的。那麼現在,如果於總工還是不同意交出個人的電子設備,就請你回家去吧。提醒你一下,你還沒有被解除勞動合同,工資我會照樣發給你的,不過伴隨著工資的,還有你應該盡的義務。不懂的話,你的律師會提醒你的,否則他就是在害你了。於總工,你想好了嗎?」
於憶身上冷汗迭出,他別的都不怕,李海說的一句話,讓他是心驚膽寒:沒人會感謝你,而且最後倒霉的只有你一個人!於憶敢於走出這一步,和李海離心,他倚仗的當然是榮院士等本行業學霸們的支持,就算離開了李海這裡,憑著他手中的技術,也能混得風生水起。可是,如果李海能夠給榮院士等人,施加足夠強大的壓力,到時候還真的有可能像李海說的這樣,倒霉的只有他一個人而已,因為榮院士那個級別,能用來平息李海怒火的籌碼,遠比於憶想象的要多。
就連於憶自己,對於榮院士來說,又何嘗不是個很好的籌碼?這其中的利害關係,於憶也不是傻子,他也是懂的。關鍵就是他並不是勾心鬥角方面的長才,具體要做到哪個程度,後果又會有多嚴重,他也無法準確把握。即便是原先就已經下定了決心,這會兒被李海一嚇,他又動搖起來了。
五百里律師在旁邊一看,著急了,身為一名資深律師,他哪能看不出於憶此時的心理狀態?這時候正是顯示出律師存在價值的緊要關頭,他立馬拍上了於憶的肩膀,笑道:「於總工,你放心,李總說得很清楚,只是解除你的辦公和研究許可權,暫時閑限制你進入研究所的某些領域,不能接觸研究資料而已。並沒有解除你的勞動合同!至於將來你的前途如何,大可以慢慢研究。」
於憶這才緩過神來,如釋重負,他實在沒辦法當著李海的重壓之下,做出如此重大的決定。而且,能帶走自己的筆記本,貌似也是一個值得驕傲的勝利啊!
李海卻是微微冷笑,在他的面前,有什麼電子產品能確保安全嗎?第一千一百十八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