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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8章 你麻個蛋

  丁源的話,讓劉愛國等人立刻明白了過來。


  “沒錯,這個藥是下在菜裏的,能吃到這道菜的也不會隻有我小妹一人,他們不可能讓所有人都中毒……”


  小胖子拍了拍自己的腦袋,如夢初醒道:“所以,他們肯定還有另外一半藥,兩種藥分開都正常,加在一起就是毒藥!”


  郝大師冷笑了一聲:“無聊的揣測。”


  小胖子怒道:“揣你麻個蛋,這藥要是沒有問題,小爺就把它吃了!”


  說完這話,小胖子自己也感覺有些不對勁。


  於是又道:“別裝了,你們肯定還有另外一半藥。這個藥肯定也試不出什麽問題,所以你們才敢讓我們現場試藥。到時候什麽都試不出來,你們正好就可以死不認賬!”


  郝大師淡定道:“這都隻是你的想象而已。”


  “想你麻個蛋!難道小爺還能冤枉你們,快把另外一半毒藥交出來。”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你他媽還給小爺拽文嚼字?”


  “你們劉家人辦事就是這麽憑空想象的嗎?”


  “想象你麻個蛋!”


  “沒想到堂堂劉家,講道理的時候也喜歡用這些汙言穢語。”


  “呀呀呀,你麻個蛋的……”


  小胖子爭論的麵紅耳赤,卻不知該說什麽好了。


  他隻會胡攪蠻纏和吵架,而且還不是什麽吵架的高手,講道理就更不在行了。


  郝大師氣定神閑,有理有據,看起來居然像是小胖子在無理取鬧一般。


  兩人這一番爭論,讓丁源看的都感覺有些好笑。


  因為他突然就想起了星爺和人吵嘴的場景,無論別人說什麽,他就隻是淡淡的回上一句“X你個頭”。


  “哎呀,不要一開口就提你個頭啊。”


  “我偏要提你個頭你個頭!!!!”


  這態度還真是:他強任他強,清風撫山崗,他橫由他橫,明月照大江。


  爭吵其實無所謂內容,重要的是氣勢。


  小胖子既然喜歡說“你麻個蛋”,索性就一直淡定的用“你麻個蛋”好了,還講什麽道理?

  那樣至少能和郝大師變成了一場純粹的吵架,不會像現在這麽的啞口無言,甚至還很是理虧的樣子。


  劉愛國在心底輕輕歎了口氣,自己這個弟弟,果然還是不能獨當一麵。


  他當然不能任由這個爭吵繼續下去,免得給在場眾人造成一種林楓更有道理的錯覺。


  於是他果斷開口打斷了小胖子和郝大師的爭執,淡然道:“行了,這些廢話就不用再說了,試藥的事情也沒有必要再試……”


  郝大師哈哈一笑:“這就證明……”


  “這什麽都不能證明。”


  劉愛國打斷道:“真要證明的話,應該是由你們來證明,這個藥是無毒的,而且在跟其他藥組合的情況下依然無毒。”


  郝大師楞了一下,隨即哈哈大笑:“這又是什麽道理?你們劉家的邏輯還真是奇怪,即便是從法律上來說,現在都是疑罪從無的原則……”


  疑罪從無,這是一個很講究人權的原則。


  以前就沒有這個原則了,那年代內地的法律是“疑罪從有”,也叫有罪推斷。


  意思是,發生罪案之後,先是認定一個人有罪,然後再圍繞“此人犯了罪”這一定論,搜尋相關的法律和事實依據。


  說得更明白一些,就是一個人一旦被懷疑犯罪,此人就必須能夠拿出證據,證明自己無罪。


  否則,就是有罪。


  這個事情就有點荒謬了,警察都沒辦法找出證據的事情,普通人能有什麽辦法?

  正常情況下,普通人都沒法證明自己的清白,最後隻能“認罪伏法”。


  那年代還發生過這麽一個案子。


  那是一個命案,沒有任何的線索。


  這個情況也算比較常見,因為那時候沒有滿大街的監控,三更半夜發生了什麽事情,又沒有目擊者的話,基本都很難找到罪犯。


  尤其是那種沒有特定目標的搶劫案,連走訪親友的必要都沒有。


  這本來又是一個懸案,要被壓進檔案堆裏。


  但是很湊巧,死者的手表被找到了。


  那個年代的生產力不行,手表也是個稀罕貨,什麽都是稀罕貨。


  在同一個小地方,戴同一款手表的人肯定不多,基本掰手指都能數的清。


  而且主人家還喜歡給自己的東西做點小標記,就算有人用同款,也不會認錯。


  所以,戴著別人的手表,肯定是能被認出來的。


  接下來的事情就好辦了。


  根據有罪推斷的原則,嫌疑人必須證明這塊手表的來曆,以及拿出自己沒有搶劫殺人的證據。


  手表就沒法證明了,嫌疑人說這是自己撿的,沒有發票,也沒有目擊者。


  然後就是要證明自己沒有搶劫殺人,這個就更操蛋了。


  三更半夜,唯一能給自己做出不在場證明的就是家屬。


  但是不好意思,家屬的證詞是不可信的。


  除非他們是大義滅親,提供反證,這還有點可信度。


  而且那半夜三更的時候,家屬都已經睡熟了,也不能做出肯定的認定。


  要換上一個刁鑽的律師,肯定會問上一句:你憑什麽就可以肯定,你睡著的時候,你丈夫就沒有離開過房間呢?


  影視劇裏經常就有這麽的一幕。


  所以說,嫌疑人是無法自證清白的。


  然後,嫌疑人就被槍決了。


  事還沒完,十餘年後,又一起搶劫殺人案件告破。


  罪犯自知難逃一死,突然就聊起了這件陳年舊案。


  殺一個人也是死,殺兩個人也是死……


  沒錯,當年那件案子,也是我做的!

  你們槍斃的那個傻子,是冤枉的!


  我覺得戴著那塊手表的風險太大,想來想去,最後還是決定把它扔了。


  結果被那個傻子撿走了。


  罪犯的這一番自白,讓所有人都瞠目結舌。


  但是大錯已經鑄成,誰也沒有挽回一條生命的能力。


  大家隻能輕歎一聲,挺冤枉的。


  這是冤枉嗎?

  這是荒誕。


  所以,有識之士開始提出了改革。


  尊重生命,疑罪從無。


  後來,國內的法律就變成了無罪推斷。


  意思也很好解釋,如果檢方不能證明你有罪,那麽不好意思……


  證據不足,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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