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 你麻個蛋
丁源的話,讓劉愛國等人立刻明白了過來。
“沒錯,這個藥是下在菜裏的,能吃到這道菜的也不會隻有我小妹一人,他們不可能讓所有人都中毒……”
小胖子拍了拍自己的腦袋,如夢初醒道:“所以,他們肯定還有另外一半藥,兩種藥分開都正常,加在一起就是毒藥!”
郝大師冷笑了一聲:“無聊的揣測。”
小胖子怒道:“揣你麻個蛋,這藥要是沒有問題,小爺就把它吃了!”
說完這話,小胖子自己也感覺有些不對勁。
於是又道:“別裝了,你們肯定還有另外一半藥。這個藥肯定也試不出什麽問題,所以你們才敢讓我們現場試藥。到時候什麽都試不出來,你們正好就可以死不認賬!”
郝大師淡定道:“這都隻是你的想象而已。”
“想你麻個蛋!難道小爺還能冤枉你們,快把另外一半毒藥交出來。”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你他媽還給小爺拽文嚼字?”
“你們劉家人辦事就是這麽憑空想象的嗎?”
“想象你麻個蛋!”
“沒想到堂堂劉家,講道理的時候也喜歡用這些汙言穢語。”
“呀呀呀,你麻個蛋的……”
小胖子爭論的麵紅耳赤,卻不知該說什麽好了。
他隻會胡攪蠻纏和吵架,而且還不是什麽吵架的高手,講道理就更不在行了。
郝大師氣定神閑,有理有據,看起來居然像是小胖子在無理取鬧一般。
兩人這一番爭論,讓丁源看的都感覺有些好笑。
因為他突然就想起了星爺和人吵嘴的場景,無論別人說什麽,他就隻是淡淡的回上一句“X你個頭”。
“哎呀,不要一開口就提你個頭啊。”
“我偏要提你個頭你個頭!!!!”
這態度還真是:他強任他強,清風撫山崗,他橫由他橫,明月照大江。
爭吵其實無所謂內容,重要的是氣勢。
小胖子既然喜歡說“你麻個蛋”,索性就一直淡定的用“你麻個蛋”好了,還講什麽道理?
那樣至少能和郝大師變成了一場純粹的吵架,不會像現在這麽的啞口無言,甚至還很是理虧的樣子。
劉愛國在心底輕輕歎了口氣,自己這個弟弟,果然還是不能獨當一麵。
他當然不能任由這個爭吵繼續下去,免得給在場眾人造成一種林楓更有道理的錯覺。
於是他果斷開口打斷了小胖子和郝大師的爭執,淡然道:“行了,這些廢話就不用再說了,試藥的事情也沒有必要再試……”
郝大師哈哈一笑:“這就證明……”
“這什麽都不能證明。”
劉愛國打斷道:“真要證明的話,應該是由你們來證明,這個藥是無毒的,而且在跟其他藥組合的情況下依然無毒。”
郝大師楞了一下,隨即哈哈大笑:“這又是什麽道理?你們劉家的邏輯還真是奇怪,即便是從法律上來說,現在都是疑罪從無的原則……”
疑罪從無,這是一個很講究人權的原則。
以前就沒有這個原則了,那年代內地的法律是“疑罪從有”,也叫有罪推斷。
意思是,發生罪案之後,先是認定一個人有罪,然後再圍繞“此人犯了罪”這一定論,搜尋相關的法律和事實依據。
說得更明白一些,就是一個人一旦被懷疑犯罪,此人就必須能夠拿出證據,證明自己無罪。
否則,就是有罪。
這個事情就有點荒謬了,警察都沒辦法找出證據的事情,普通人能有什麽辦法?
正常情況下,普通人都沒法證明自己的清白,最後隻能“認罪伏法”。
那年代還發生過這麽一個案子。
那是一個命案,沒有任何的線索。
這個情況也算比較常見,因為那時候沒有滿大街的監控,三更半夜發生了什麽事情,又沒有目擊者的話,基本都很難找到罪犯。
尤其是那種沒有特定目標的搶劫案,連走訪親友的必要都沒有。
這本來又是一個懸案,要被壓進檔案堆裏。
但是很湊巧,死者的手表被找到了。
那個年代的生產力不行,手表也是個稀罕貨,什麽都是稀罕貨。
在同一個小地方,戴同一款手表的人肯定不多,基本掰手指都能數的清。
而且主人家還喜歡給自己的東西做點小標記,就算有人用同款,也不會認錯。
所以,戴著別人的手表,肯定是能被認出來的。
接下來的事情就好辦了。
根據有罪推斷的原則,嫌疑人必須證明這塊手表的來曆,以及拿出自己沒有搶劫殺人的證據。
手表就沒法證明了,嫌疑人說這是自己撿的,沒有發票,也沒有目擊者。
然後就是要證明自己沒有搶劫殺人,這個就更操蛋了。
三更半夜,唯一能給自己做出不在場證明的就是家屬。
但是不好意思,家屬的證詞是不可信的。
除非他們是大義滅親,提供反證,這還有點可信度。
而且那半夜三更的時候,家屬都已經睡熟了,也不能做出肯定的認定。
要換上一個刁鑽的律師,肯定會問上一句:你憑什麽就可以肯定,你睡著的時候,你丈夫就沒有離開過房間呢?
影視劇裏經常就有這麽的一幕。
所以說,嫌疑人是無法自證清白的。
然後,嫌疑人就被槍決了。
事還沒完,十餘年後,又一起搶劫殺人案件告破。
罪犯自知難逃一死,突然就聊起了這件陳年舊案。
殺一個人也是死,殺兩個人也是死……
沒錯,當年那件案子,也是我做的!
你們槍斃的那個傻子,是冤枉的!
我覺得戴著那塊手表的風險太大,想來想去,最後還是決定把它扔了。
結果被那個傻子撿走了。
罪犯的這一番自白,讓所有人都瞠目結舌。
但是大錯已經鑄成,誰也沒有挽回一條生命的能力。
大家隻能輕歎一聲,挺冤枉的。
這是冤枉嗎?
這是荒誕。
所以,有識之士開始提出了改革。
尊重生命,疑罪從無。
後來,國內的法律就變成了無罪推斷。
意思也很好解釋,如果檢方不能證明你有罪,那麽不好意思……
證據不足,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