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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3章 手槍

  回到院子,王霄立刻喊來朱貴,開始商量這次的行動計劃。


  為了保密,他們都挪到了院子的假山工事裏麵。


  朱貴在這裏頭,還藏了不少槍械和彈藥。


  這些,都是之前王霄讓人送過來的。


  全部都是自動火力,連捷克輕機槍,都裝備了兩把。


  這些家夥,都是為了以防萬一,給朱貴應急用的。


  要是真的出現變故,利用假山工事防守,爭取時間讓大家都進入密道。


  然後在布置炸藥,最後逃入密道的人點燃炸藥,直接把整個工事都炸毀,到時候小鬼子除了一堆殘骸,就什麽都找不到。


  王霄先一步,把今天偵查的情況,還有自己的大概計劃說了一遍。


  朱貴最先開口,詢問道:“少爺,你們真的要明天就動手嗎?”


  “是的,我已經讓李複他們二十四小時待命了,等會布置完任務了,就給他們發電報。”


  王霄自信的說道:

  “放心好了,這一次的任務,我看了一下,打起來應該是不會太難的。”


  見到他這麽堅定,其他人也都不再說什麽了。


  每次王霄要執行的行動,如果真的確定下來,基本上就不會有什麽問題了。


  接下來,王霄開始布置具體的任務。


  這次過來,他身邊隻帶了劉破虜和馬劍越,要跟朱貴借兩個人用一下。


  朱貴這邊,肯定是有足夠人手的。


  他聽到這話,馬上就問道:


  “少爺,就算加上兩個人,你們也才五個人,這樣夠嗎?”


  王霄搖搖頭,說:

  “放心吧,這次行動主要是突然,人數多了其實沒有什麽意義。”


  朱貴見狀,雖然心裏頭還是擔憂,還是點點頭放棄了勸說。


  別看平常王霄笑嘻嘻的,但是一旦他決定了什麽事情,都不會輕易地做出改變的。


  除非,是因為出現了重大的變故,才會做出相應的變化。


  王霄布置完以後,又把一些細節再交待了一下,最後拍拍手,對眾人說道:


  “好了,今天晚上大家好好休息,明天就準時行動吧。”


  其他人都下去休息去了,王霄轉身進入工事旁邊的房間裏。


  這個房間,除了桌子上的一個電台,就再也沒有其他的東西。


  負責電台的,正是當初王霄親自培養,送到朱貴身邊的那個叫做虎子的少年。


  王霄把已經寫好的心,交給了虎子,看著他核對了幾次之後,傳來出去後,才放鬆下來。


  搞定了之後,王霄說道:


  “行了,現在也不早了,我們就回去休息吧。”


  “少爺等等!”虎子突然喊道。


  “怎麽了?”王霄不解的回頭,問道。


  “這個手槍,還是給你吧!”虎子拿出一把鋥亮的手槍,遞給王霄。


  王霄一看,可不就是當初係統獎勵,他又轉贈給了虎子防身的那把勃朗寧1911手槍。


  看這把槍,被擦得一塵不染,在燭光下反射著光亮。


  可以看得出來,手槍的主人非常喜歡,而且每次都細心擦拭,槍身上都已經有了一層類似文玩的包漿了。


  王霄一愣,笑著看著虎子:


  “這把槍,可是我送給你防身的,你還給我幹什麽?”


  虎子笑著撓撓頭,說:

  “所以啊,現在這把槍已經是我的了,我要把它送給少爺你,你明天要去火車站打鬼子,長槍不好帶,這把手槍正好合適。”


  虎子掂了掂手裏的勃朗寧手槍,說:

  “你可別看這槍,就連朱大哥都一直惦記著,不好意思找我要的。”


  王霄哈哈一笑,結果手槍看了看,問:

  “那你把槍給我了,你呢,用什麽呢?”


  虎子嘿嘿一樂,說道:


  “少爺,我有這把手槍,所以朱大哥一直不讓我拿大噴子,現在我沒有了,他就隻有給我一把了!”


  王霄聽這話,不禁一樂,舉起手裏的槍,笑道:

  “那行吧,我就把你的禮物收下了。”


  虎子雖然眼中微微有些不舍,還是爽快的說道:


  “我聽人說,這把槍是美國貨,我都沒有開過機槍,在我的手裏頭都沒有什麽用處,他們都說少爺當時用這把槍,殺過很多小鬼子的。在你手上,才能發揮最大的用處吧!”


  王霄也沒說什麽,伸手揉了揉他的腦袋,摟著這個家夥走出了電報室。


  至於虎子剛剛嘴裏頭說的大噴子,王霄也知道,他說的到底是什麽東西。


  這個家夥說的,就是MP40衝鋒槍。


  大噴子,也是說這種槍,是出了機槍之外,射速最快的武器。


  在八十米以內的範圍裏,一個拿著MP40衝鋒槍的戰士,可以輕鬆壓製三到四個小鬼子,隻要是子彈足夠,可以讓他們連頭都不敢伸出來。


  所以在王霄可以從係統兌換之後,就深深的受到了所有的士兵的喜愛。


  不過因為後勤的緣故,給部隊裝備的衝鋒槍,隻有三分之一的樣子。再多的話,子彈消耗就實在是太大了。


  而且隊伍也不能隻用一種武器,隻有高低和長遠搭配,才是最合理的方式。


  不然的話,以小鬼子三八大蓋三百多米的精確射程,加上小鬼子士兵精準的槍法。


  紅葉軍如果都是衝鋒槍,在沒有把距離拉近到八十米的時候,那就簡直跟送菜,是沒有什麽兩樣的。


  等王霄回到屋,坐在桌子旁邊的時候,忍不住將再次回到自己手上的勃朗寧1911拿了出來。


  手槍沉甸甸的,拿在手裏麵,格外的沉穩。


  王霄其實還真差一把手槍來著,一直都是隨便拿著駁殼槍對付,但心底裏他是不喜歡那種手槍的。


  以為駁殼槍在設計的時候,腦洞大開的德國人,就是為了能夠兼顧衝鋒槍的。


  所以就造成了,這種槍帶在身上,會非常的礙事。


  又長又重,加上笨重的槍盒子,就更讓人腦袋疼了。


  好多人都習慣,用駁殼槍當做自己的主要武器。


  但王霄不同,他如果需要手槍,就是真的隻需要一把近距離自衛的手槍了。


  而被美國佬一直使用幾十年的勃朗寧1911無疑就是最好的一種選擇。


  “你以後,就繼續跟著我殺小鬼子吧。”王霄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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