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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包裹

  淩雪坐在餐廳裏吃早餐,賴文穀拿著兩份報紙放在桌子上。 報紙的頭版頭條用醒目的大字寫著:賴氏總裁未婚妻是奉氏集團千金小姐!另一份報紙同樣頭版頭條用醒目的大字寫著:奉賴兩大集團聯姻,叱吒風雲。上麵附著他們在台上親吻的照片。


  “艾薇兒,暮呢?”賴文穀黑著一張臉。


  “一直都沒有看到他。”


  “難道他昨晚上沒有回來。”淩雪兩眼閃光。


  “他來了。”艾薇兒率先看見還沒跨進門的遲暮。


  遲暮頭發有些淩亂,眼圈黑黑的,像一夜未睡的樣子。走到餐桌前一低頭,眼尖的淩雪看到遲暮脖子上一道血紅色的抓痕。


  “暮,你脖子讓什麽東西給抓了?難道你家昨晚進野貓了?”不用猜一定是喬汐舞的傑作,兩個人昨晚剛認識就滾到床上去了。這也太瘋狂了吧! 遲暮摸摸脖子上的抓痕,板著一張死人臉裝深沉。


  賴文穀似笑非笑的看著遲暮,將手裏的報紙塞到遲暮懷裏說:“好好看看,你昨晚辦的事。把這個爛攤子給我收拾好,我不希望淩雪出門的時候被一群記者追著問東問西。”


  吃過飯艾薇兒和遲暮送淩雪回家,一出公寓門口各個報社狗仔,向一窩蒼蠅似的瘋擁而上。若不是艾薇兒和遲暮一路保護她,她一定會被那些記者擠成肉泥了。 淩雪回到家見汐舞躺在沙發上閉目養神, 這回可逮著機會好好審問審問她了。


  “汐舞,昨晚你把遲暮怎麽了?”


  汐舞揉著疼痛太陽穴,驚愕的看著淩雪:“遲暮是誰?什麽我把他怎麽了?你什麽意思?”


  “少裝算,遲暮的脖子是被你抓的吧?”


  “淩雪,你不要搞不清楚狀況亂冤枉人? 我根本就不認識什麽遲暮?又怎麽會抓人家的脖子?莫名其妙。”


  “什麽我冤枉你?昨晚你喝的爛醉,我讓遲暮送你回家的。今天早上我發現遲暮不僅一夜未睡,脖子上還有一道血紅色的痕跡。那痕跡分明就細長的指甲抓出來的,不是你還有誰? ”看你喬汐舞怎麽抵賴。


  “有這回事?我怎麽不記得?那個遲暮究竟是誰?我怎麽一點印象也沒有啊?。”汐舞一臉無辜的表情。


  “遲暮就是昨天我問你,他長得怎麽樣那個?”


  “哦,我想起來了。你說的那個遲暮就是一副比死人臉還難看的主吧?開玩笑,我根本就看不上他,又怎麽會把他怎麽樣?”


  看汐舞那樣子隻有兩個可能;第一:這個妮子昨晚真的喝醉了,醉的連她自己做了什麽都不記得了。第二:她記得昨晚發生的一切,隻是在跟她演戲。


  “不坦白是吧?”


  “你也說了我昨晚喝醉了,喝醉後發生的事情我怎麽會記得?”


  淩雪走到窗前偷偷的掀開窗簾一角,記者全在樓下等她們出現。不知道遲暮事情辦的 怎麽樣了,怎麽還有那麽多記者?

  “汐舞,你跑我家幹嘛?”


  “我家遭記者包圍了,我來避難的。沒想到這裏的記者更多。”


  “你家遭記者?為什麽?你犯什麽事了?”


  “都是被你牽連的。光還沒沾上,麻煩事倒是找上門了。你抓緊讓你男人,把事情擺平。”


  “遲暮已經在處理這件事情了。”


  汐舞走到窗前偷偷的掀開一點窗簾,發出一聲:“咦,你男人的辦事效率還真快,記者全都不見了。”


  “真的。”淩雪走到窗前一看,樓下空空如也。剛才看時還全是拿相機拿話筒的記者, 現在突然不見了。


  “沒有被人監視的感覺一個字“爽”, 汐舞伸伸懶腰向淩雪臥室走去。


  “沒有記者了,你可以回家了。”


  “想的美你……”


  喬汐舞這個臉皮超級無敵厚的主,在這裏賴吃賴喝了一個星期。這裏簡直就成她的家, 用她現在的話說:“你的就是我的,誰叫我們是姐妹,不分彼此。我的還是我的。”


  “叮咚叮咚”門鈴響了,淩雪打開門。一個送快遞的手裏拿著包裹說:“請問是淩雪小姐嗎?”


  “我就是。”


  “請簽收您的東西。”


  “我的?什麽東西?”淩雪簽完字接過東西,仔細看了一下。發件人叫一一,郵寄的是一份文件。


  “誰送的?拆開看看?”汐舞比淩雪還好奇包裹裏麵的東西。


  淩雪拆開袋子,又打開盒子。打開盒子的一刹那,嚇的手一抖盒子掉在了地上。 淩雪和喬汐舞臉色慘白,喬汐舞躲在地上迅速收起盒子拖著淩雪進入臥室。


  盒子裏是淩雪和賴文穀訂婚的報紙,一張是:賴氏總裁未婚妻是奉氏集團千金小姐。 另一張寫著:奉賴兩大集團聯姻,叱吒風雲。上麵附著他們在台上親吻的照片。


  觸目驚心的是那張淩雪的照片,照片上的眼睛被人挖了,耳朵被人割了,胳膊也卸了,脖子上大動脈血管處掏了一個窟窿,整張照片被刀之類的東西劃爛了。


  “你得罪誰了?”汐舞問淩雪。


  淩雪呆呆的搖搖頭,眼神充滿了恐懼腦海中一片混亂,身子像泄了氣的氣球一樣攤在那裏。


  喬汐舞將報紙塞進垃圾筒裏:“你好好想想,你到底得罪誰了?”


  “沒有,沒有,我誰也沒有得罪?”


  “那張雅呢?”


  “張雅?不可能。她那麽膽小,怎麽可能會做這種事?”


  “傅天雷呢?”


  “他不會,不是他。”


  “羅權呢?”


  “羅權更不可能,他在監獄裏服刑又怎麽可能做這種事呢?”


  “羅權的家人呢?”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你不要在問了。”


  汐舞從快遞包上找到寫……,上麵寫著:一一。


  一一是誰?


  “不知道?”


  “交給警察?”


  “不用,我不想弄的人盡皆知。尤其不要讓我媽知道這件事情,我怕她受不了。”


  淩雪心裏暗暗下決定:以後走路盡量要小心,最好不要單獨出門。 汐舞拿著包裹左看右看,想從上麵找出蛛絲馬跡。


  “別找了,上麵不會留下線索的,我懷疑這個一一的名字都是假的。”淩雪躺在床上,想起照片就覺得毛骨悚然。


  “我覺得一定是女的做的?”


  “她就是女的,男的不會這麽無聊。她隻劃掉我,文穀的照片很好,一點劃痕也沒有。”淩雪根據照片做分析。


  “要麽就是她和你有仇,要麽就是她深愛賴文穀,你的出現破壞了她的美夢。”汐舞接 著淩雪的想法繼續假設。


  “我覺得是的。”


  “那你就去問賴文穀,問他和多少個女人好過?”


  “這樣……這樣不好吧?”


  “有什麽不好的?LV包包店裏那次,他還不是帶著一個妖豔的女子買包。說不定他也是花花公子,不知道欠下多少風流債呢?”


  “我從來都沒有,見過他身邊圍繞女人。 ”淩雪不相信汐舞說賴文穀是花花公子,她覺得他不是隨便的人。


  “那隻能說明他隱藏的好。”汐舞斷定這個恨淩雪的人,一定是賴文穀的某個情人。 “不可能,他不是那種隨便的人。”


  “你去問問會死啊?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我們連對方是誰都不知道,怎麽挖出對方是誰啊?難道你想天天收這些,或者更恐怖的東西?”


  “好吧!我去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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