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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鄧州請降案

  鄧州請降案


  和平招安,是中央朝廷的既定戰略方針,所以楊複光大可以光明正大、大張旗鼓地進行招安工作,不用避諱,也就是說,楊複光應該會痛痛快快地給王仙芝“信物”。


  信物,如同今天的合同、協議,樣式不固定,有時候是統帥的佩劍、有時是腰帶,或者是白紙黑字的一封書信,總之,不管是怎樣的具體形式,都具有公認的約束力,都是誠意的體現。


  王仙芝是否持有朝廷招安議和的信物?如果有,那真相就水落石出,無可辯駁。但曆史顯然不是如此,中央特別調查組最終沒能查明真相,看來他們並沒有找到“信物”這個鐵證。


  如果沒有信物,那就有兩種情況來解釋:

  1,王仙芝確實沒有;


  2,王仙芝有,但被宋威隱匿。


  我們繼續分析,如果王仙芝確實沒有的話,那就又有兩種可能性:

  1-1,楊複光沒給他;

  1-2,王仙芝過於激動而忘記索要,楊複光也忘了給。


  所有可能出現的情況都羅列在這裏了,不妨讓我們穿越到那個時候,充當一回特別調查組成員,抽絲剝繭,尋找事情的真相:

  首先,“楊複光忘了給,同時王仙芝也忘了索要”這個命題實際操作起來就有一定的困難,而且也不符合邏輯,因為雙方來往的書信就是天然的信物,往來的信使就是天然的證人。


  那麽“被宋威騙走或奪走”似乎就成了唯一合乎邏輯的解釋。


  沒那麽簡單。


  案件最棘手的地方,往往不是案件本身,而是案件背後隱藏的貓膩——幕後勢力的博弈。


  好了,下麵就是本書的賣點,現在,將為大家呈現故事背後的故事:

  宋威,自身就很強大,屢有戰功,手握重兵,背後更有當朝宰相王鐸、盧攜的撐腰;


  楊複光,大宦官。他幹爹是大宦官楊玄價。


  別忙,他們之間的關係還真沒那麽簡單。比如宋威和宰相王鐸。


  為了支持宋威,王鐸不惜與自己的恩人——鄭畋翻臉,鄭畋對王鐸是有知遇之恩、提攜之情的。但是,在本案中,王鐸對宋威的態度卻是殊堪玩味的。


  在本案中,王鐸是偏向楊複光的。


  道理很簡單:我之所以用你,是因為你沒用。


  王鐸之前之所以力挺宋威,就是因為宋威對待草軍的態度,消極、不作為、故意縱敵。


  王鐸的兄弟王鐐世草軍中的人質,所以王鐸要求朝廷和平招安,而不是武力鎮壓。剿匪總司令宋威的“無能”、官軍的節節敗退正好為和平招安提供了外部支持。看了吧,鎮壓不了,還是招安吧。


  河南地麵的忠武軍兵精將勇,節度使崔安潛威震群賊。而王鐸故意分割其軍,把忠武軍特遣團劃撥給宋威,還打壓悍將張自勉,把張自勉手中的忠武軍劃撥給宋威調遣。


  王鐸所做的這一切,都指向同一個戰略目標:招安!


  現在,宋威“生擒”草軍元老尚君長,不恰恰證明了武力鎮壓是行得通的嗎?那幹嘛還招安,讓宋威再接再厲,把王仙芝也抓回來不就得了?

  王鐸當然不願看到這樣的“真相”。


  相反,如果楊複光打贏了這場官司,那就證明草軍是可以通過和平招安途徑解決的。


  所以,本案在表麵上看,是宋威與楊複光爭功,深層次的邏輯則是“主戰派”與“主和派”之間的角逐博弈。


  王鐸是披著“主戰派”外衣的“主和派”,所以力挺楊複光,力主和平招安。


  我們已經知道,宰相王鐸所蘊含著的強大的政治能量,那麽……一種更加恐怖的猜測浮現在我們眼前,讓我們不寒而栗:尚君長的確是被宋威生擒,而王鐸暗中授意楊複光上疏搶功。


  《舊唐書·僖宗本紀》中的一段記載也支持了這個猜測:

  “(乾符五年)二月,王仙芝餘黨攻江西,招討使宋威出軍屢敗之,仍宣詔書諭仙芝。仙芝致書於威,求節鉞,威偽許之。仙芝令其大將尚君長、蔡溫玉奉表入朝,威乃斬君長、溫玉以徇。”


  宋威先是“屢敗之”,繼而“偽許之”,白紙黑字,是宋威誘騙王仙芝投降,然後擒斬尚君長。


  然而同書的《黃巢傳》中卻又記載“複光遣判官吳彥宏諭以朝廷釋罪,別加官爵,仙芝乃令尚君長、蔡溫球、楚彥威相次詣闕請罪……時宋威害複光之功,並擒送闕……”


  同書的《楊複光傳》中也記載“遣判官吳彥弘入城喻朝旨,巢即令其將尚君長奉表歸國。招討使宋威害其功,並兵擊賊,巢怒,複作剽……”


  這就是《舊唐書》討厭的地方,自相矛盾。特別是《楊複光傳》的記載,漏洞百出。


  難怪宋仁宗會對《舊唐書》有“紀次無法,詳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實零落”的評價,因而下詔重新編撰,於是就有了《新唐書》問世。


  那我們再來翻閱《新唐書》中的相關記載:

  《僖宗本紀》:“(乾符四年)十二月,尚君長降,宋威殺之。”


  《黃巢傳》:“複光遣其屬吳彥宏以招諭賊,仙芝乃遣蔡溫球、楚彥威、尚君長來降,欲詣闕請罪,又遺書宋威求節度。威陽許之,上言‘與君長戰,擒之’。複光固言其降。”


  《楊複光傳》:“招討使宋威擊仙芝於江西,複光在軍,請判官吳彥宏約賊降,仙芝遣將尚君長自縛如約。威疾其功,密請僖宗誅之……”


  另外一本權威史書《資治通鑒》,也支持楊複光招降,而宋威半路截胡的說法。


  如果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自然是楊複光及其背後的“主和派”勝訴。


  真相就是真相,不會屈從於多數,也不會偏愛於少數。


  關於“鄧州請降案”的權威史料,已經都羅列在上麵了,很簡短,沒有任何展開。


  內容越短,信息量越大。


  既然權威記載含糊不清、自相矛盾,那我們不妨暫時擱置,從後續結果來反向推理,給出合理的邏輯。


  尚君長等人被殺後,王仙芝大怒,於是大肆剽掠,結果被宋威一舉擊潰,王仙芝本人被擊斃,人頭送往長安……


  停!

  這一結果似乎也印證了一切盡在宋威掌握之中,宋威擺下圈套,騙殺尚君長,激怒王仙芝,使之放棄了遊擊戰,轉而與官軍打團,繼而被團滅。


  王仙芝被擊斃的事實,成為了支持宋威騙殺尚君長的一個間接證據。


  再往後看,當黃巢攻入長安時,宰相盧攜被甩鍋,被逼自盡。而盧攜正是宋威在朝廷中的靠山。


  王鐸與楊複光,成為文官集團與宦官集團的代表,二者聯合,能量巨大。盧攜和宋威,自然是難以招架。


  再回過頭來審視“鄧州請降案”,我個人觀點認為,宋威說的是實情,楊複光極有可能是在王鐸的唆使下,與宋威搶功。


  “鄧州請降案”是政治鬥爭的煙霧彈。


  世上沒有破不了的案子,隻有不敢破的案子。


  兩位打架,讓一個處級幹部裁決,其結果自然是“竟不能明”。哪頭都得罪不起。


  隻一“竟”字,足以傳神。


  證據不足,事實不清,卻急於殺人滅口,把本案關鍵證人尚君長等人斬首,也從側麵印證了案件背後那雙黑手的強大。


  本案就此成為曆史懸案。


  讓我們把時間軸調回到王仙芝被擊斃之前,看一看王仙芝最後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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