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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9章 平定三鎮2

  收複長安後,郭從義奏請誅殺前長安巡檢使喬守溫、供奉官王益、時知化、任繼勳等人。


  王益當初為欽差大臣,奉命把趙思綰及其部署調到汴州,路過長安時,喬守溫出城迎接,正因幾人在工作上的嚴重失職、違規(放野戰軍入城),導致趙思綰據城而叛。郭從義前來征討時,安排喬守溫組織民夫,戴罪立功。


  在趙思綰據城叛亂時,喬守溫留在城裏的一位愛姬也被趙思綰霸占,等郭從義收複長安後,也就得到了包括這位愛姬在內的趙思綰的所有姬妾。郭從義也被這位美女驚豔到了,可喬守溫卻站出來,請求郭從義物歸原主。


  郭從義隻得歸還愛姬,但是心裏非常不爽,就向郭威打小報告,請求對“長安兵變”進行追責。於是,幾人就被判處了死刑。


  隨著長安、河中兩個戰場的相繼結束,鳳翔王景崇也將迎來他人生的終點。


  他的幕僚周璨對他勸道:“我們之所以能堅守鳳翔,是因與長安、河中遙相呼應,而他們又幫您吸引了朝廷主力的火力。如今,二人已死,蜀人也靠不住,您難道還盼望出現奇跡嗎?不如自首投降,爭取組織上的寬大處理吧。”


  王景崇麵帶慚愧,先向周璨道歉,說都是自己不好,連累著大家陪自己受罪。然而接下來,王景崇卻話鋒一轉,說我覺得我們還可以搶救一下。


  他找來自己的兩名親信將領,公孫輦、張思練,對他們說道:“趙暉把全部精銳都部署在城北,明天早晨,你們二人放火焚燒東門,假裝要獻城投降,但不要讓趙暉進城,我則與周璨率主力部隊從北門衝出去,閃擊趙暉主力。就算計劃失敗,大丈夫寧死陣前、不死陣後,總比束手就擒要好。”


  大家領命,各自回去做準備工作。


  次日(12月24日)清晨,天還沒有亮,按照事先的約定,公孫輦、張思練在東門放火,向圍城部隊招呼,表示要獻城投降。可就在此刻,城裏的總部大樓也冒起了滾滾濃煙,頃刻間火光衝天。


  二人麵麵相覷,“計劃有變?怎麽不通知我們?”連忙派人去查看。原來,王景崇已經舉族自焚了,周璨也向趙暉投降歸順。


  二人搖搖頭,隻能假戲真做,改詐降為真降。


  王景崇之死成為曆史之謎,有可能是如史書所載,效法古人,舉族自焚;也有可能是遭兵變,或是周璨或是其他什麽人,將王景崇殺死,偽造自焚而死的現場,然後向趙暉投降。


  王景崇自殺,符合各方勢力的共同利益,在這種情況下,他一定會死,而且一定無法查明真相。比如燈塔國前總統啃泥滴(音譯嘛,安巴堅與阿保機的意思)。


  隨著王景崇葬身火海,乾祐二年(949)年底之前,後漢的“三鎮連叛”終於以後漢中央的勝利而完美落幕。


  乾祐三年(950)大年初一,劉承祐以三鎮用兵之故,不受朝賀。但是很快就收到了鳳翔戰場的捷報:逆賊王景崇舉族自焚,收複鳳翔。


  劉承祐龍顏大悅,當即給鳳翔總指揮趙暉加兼侍中。


  隨後,分別派使臣到長安、鳳翔、河中,打掃戰場,埋葬雙方陣亡將士及百姓遺骸。“三鎮連叛”中究竟造成了多大損傷,已經不得而知,史書上隻留下了一個細思極恐的小細節:在朝廷收葬遺骸之前,當地的和尚已經自發地埋葬了約二十萬具遺體。


  三鎮均已平定,有功之臣自然要加官進爵,如收複鳳翔的趙暉加兼侍中,收複長安的郭從義加同平章事,而至於平叛總司令郭威同誌嘛,就略顯棘手了,因為兵權在握、功高震主的郭威,已經露出了不安分的尾巴。


  據說,據郭威的《周太祖本紀》說,郭威在發起總攻之前,曾有河神給他托夢,對他說老天爺會在7月下旬滅李守貞全族。7月21日,李守貞舉族自焚,河神的話得到了應驗。另據現場目擊者說,在河中城被攻克的時候,郭威的營帳上方忽然有紫氣聚集,“如樓閣華蓋之狀”。


  紫氣、紅光等,都是有特定指向的說辭,而“華蓋”更是皇帝的標配。此時此刻出現這樣的記載或說辭,其政治信號就非常明顯了。當然,這一段是後人(宋)編撰的,未必是當時的真實事件,那麽問題來了,既然當時並未發生,為何要以此為節點,說明郭威對劉承祐產生威脅呢?

  原因就在於,即便是宋朝人虛構杜撰,那為何會編在這個節點。其實郭威很早之前就見載於史冊了,早在李繼韜(李嗣昭之子)坐鎮潞州時,郭威就已經擁有了“魯智深+楊誌”的傳奇事跡,簡單說,就是潞州的一位潑皮無賴橫行霸道,郭威問他瓜保熟嗎,然後為民除害。那一年,郭威年僅18歲;

  李存勖推翻後梁,將其收編到自己的隊伍中,那一年,郭威21歲;

  後來,郭威成了劉知遠的小弟,劉知遠是石敬瑭的小弟,石敬瑭是李嗣源的小弟。


  在隨後一係列的征戰中,郭威偶有客串,卻未有諸如紫氣、華蓋之記載。如今,前麵幾位大佬依次登上皇帝寶座,等到劉知遠去世後,在“三鎮連叛”被討平後,郭威的出場才有了皇帝的專屬BGM,所以河中之戰是郭威人生路上的重要裏程碑,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時間節點。


  8月5日,郭威從河中班師回朝,8月13日,抵達洛陽。


  洛陽留守王守恩,貪婪卑鄙,一心一意搜刮民脂民膏。他斂財的手段不亞於“拔釘稅”、“捋須稅”。


  王守恩規定,凡婚喪嫁娶,必須交稅,老百姓發喪出殯,凡是不交“出殯稅”的,就不讓棺材出城;甚至於有“拉屎稅”,上廁所也要交稅……最令人發指的,是向乞丐征稅,連乞丐都不放過。


  他還經常指使手下去偷竊……


  而更有意思的,是每當有富人家裏娶親,王守恩就與手下戲子們換穿百姓衣服,混入婚禮現場,冒充前來賀喜的親朋好友,討要“喜錢”,每次都能騙到幾錠銀子。絲毫不顧他“西京留守、同平章事”的尊貴身份,化身攔婚車的無賴老大爺。


  估計辦喜事的主人應該認識他,否則不會拿出如此巨款充當“喜錢”,隻能破財免災,拿幾錠因此買平安,微服私訪總比明火執仗要溫柔許多。


  王守恩應該是有某種心理疾病的,人格缺陷。有的表現為殘忍嗜殺,有的則表現為對金錢有著瘋狂的癡迷,而王守恩則是對斂錢的手段頗為沉迷,欲罷不能,總之,是一種病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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