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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學解讀 “導讀”第一篇(十一)

  (上卷·第一篇·4)

  (續)

  我們先從先秦時期的傳世文獻裏來看,是否有引用過以“九·六”為爻題的《周易》文本。若按先秦時期裏成書最早的書籍,並且又引用過《周易》裏的句子,當屬《論語》了。


  《論語》一書裏有一處引用《周易》“恒”裏的句子用於說明事理。“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巫醫’,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


  這裏的“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與今本《周易》“恒”卦“九三”爻辭是一樣的。但在《論語》裏引用時,既不點明出處,又不稱《易》曰,更不反映“九三”這種爻稱。為何孔子引用《周易》裏的句子,而不點明出處呢?這恐怕是孔子的門生們抵觸《周易》一書有關,認為《周易》被史巫用於過卜筮,所以,編篡《論語》時,將孔子引用《周易》裏的句子,而不點明出處。


  孔子晚年好《易》(指《周易》),就引起學生子貢的懷疑,形成了孔子與其學生子貢對《周易》一書性質看法的一場辯論。這事被反映在帛書《易傳》“要”文中。雖然《論語》裏引用了《周易》裏的句子,可既不點明出處,也不反映所引用《周易》時是個什麽樣的結構形式。


  《論語》之後的《墨子》、《孟子》、《莊子》,這些戰國後期的書籍裏,均無引用《周易》裏的句子。顯然,百家爭鳴時期裏的諸子們是排擊巫術的。因《周易》一書在春秋時期(《左傳》裏記載)曾被史巫用於過卜筮,所以戰國時期的諸子們也就把《周易》看成了巫術之書。而到了戰國晚期一些書籍裏引用《周易》裏的句子用於直接說理,而一些書籍已然把《周易》排除與書籍之外。如《老子》、《韓非子》裏均不引用《周易》裏的句子。而《荀子》與《呂氏春秋》裏已有引用《周易》裏的句子,是作為同《詩》、《書》的書籍那樣看待而引用。但引用時不稱《周易》,而稱《易》。如《荀子·非相篇》“故易曰:‘括囊,無咎無譽’,腐儒之謂也。”這裏引用的句子,是與今本《周易》“坤”卦“六四”爻辭相同。但《荀子》裏引用時並未說“六四括囊,無咎無譽。”這是省略了“六四”呢?還是這時的《周易》並沒有改造成“九·六”爻題的結構形式呢?

  《荀子·大略篇》也有一處涉及到《周易》及篇名稱:“《易》之《鹹》,見夫婦,夫婦之道不可不正也,君臣父子之本也。鹹,感也。以高下下,以男下女,柔上而剛下。”這稱“易之鹹”裏的說法,卻不是《鹹》裏的內容,即今本《周易》“鹹”卦裏沒有這種卦爻辭。而這種說法類似於《彖傳》解釋《鹹》文的文句。如“《彖》:鹹,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那麽,《荀子·大略篇》裏的“易之鹹”文,是引用《彖》文嗎?但為何不說《易》之《彖》,而說《易》之《鹹》呢?,這顯然是不合常規。這裏不能認為是引用《彖》文,而是對《鹹》文的解釋。雖然《大略篇》是荀子門徒所編,這應是弟子記述荀子對《鹹》的解釋。這“易之鹹”裏的說法,應屬於“易學”,即屬於《易傳》外的先秦“易學”。不過這“易之鹹”裏的說法,也不能說明荀子時期的《周易》是何種結構形式的文本。


  《呂氏春秋》一書裏共有三處引用《周易》一書裏的句子。


  《務本篇》“易曰:複自道,何其咎,吉。”


  《慎大篇》“易曰:愬愬,履虎尾,終吉。”


  《召類》“易曰:渙其群,元吉。”


  “複自道,何其咎,吉”與今本《周易》“小畜”卦“初九”裏的爻辭一樣。但《呂氏春秋》引用時不言“初九複自道,何其咎,吉。”


  “愬愬,履虎尾,終吉”與今本《周易》“履”卦“九四”爻辭相同。不過今本《周易》“履”卦這一爻辭是“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兩者語序稍有不同。


  “渙其群,元吉”與今本《周易》“渙”卦中第四爻辭的前半句內容相同。今本《周易》“渙”卦第四爻辭是“六四渙其群,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


  《呂氏春秋》一書裏所引用《周易》裏的句子在於闡明事理。但並不反映“九·六”爻題。即引用時並沒有帶“初九”、“九四”、“六四”這種爻稱。難道《呂氏春秋》所依據的《周易》文本還沒有改造成“九·六”爻題的《周易》文本麽?


  《禮記》裏也有不少引用《周易》一書裏的句子,如同引用《詩》、《書》那樣,作為引經據典來闡明事理。如《坊記》裏的引用《周易》的句子:


  “易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


  “易曰:‘不家食,吉’。”


  “易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如《緇衣》引用《周易》裏的句子:“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


  這些“易曰”裏的引文均是出自《周易》裏的內容,也都與今本《周易》裏一一對應,可這些引文均不反映“九·六”爻題。


  而《禮記·深衣》裏唯有一處引用屬《易傳·象》裏的文句,並且也稱“易曰”,又反映了“九·六”爻題的《周易》文本。如《深衣》裏的引句:“故易曰:‘坤六二之動,直以方也。”這句引文是出自《易傳》“小象文”。而“小象文”裏的全句是“象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這裏把《易傳》文引用時也稱“易曰”,實屬漢人的做派。那麽《禮記》一書是何時產生的呢?


  《禮記》是西漢人編定的,是一部秦漢以前有關各種禮儀製度的論著選集。我們今天所稱的《禮記》,是漢以後基本為《小戴禮記》。現代學者對於《小戴禮記》何時成書有兩種說法。一種說法是《大戴》與《小戴》僅為兩部資料雜編,非一人一時而成。從戴聖、戴德是開始,到鄭玄二百多年之間,成書約於東漢中期。這種說法見中華書局《大戴禮記解詁》一書前言。另一種說法見楊天宇的《禮記譯注》前言(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認為49篇應為武帝、宣帝時期戴聖所篡輯。


  《禮記》是漢人編選的秦漢以前的禮儀製度集,並從漢朝人引用今本《周易》與《易傳》的慣常稱“《易》曰”來看,《禮記·深衣》裏的“故易曰:‘坤六二之動,直以方也”,必是漢人的引用,否則不會拿《易傳》文稱“易曰”。而先秦書籍裏並無引用《易傳》文,凡“易曰”裏的內容均是出自《周易》裏的句子。從上博藏竹書《周易》來看,還沒有《易傳》文,而帛書《周易》時期雖有了《易傳》內容,但不是《傳世的《易傳》內容,並且也不見《象傳》。所以《深衣》裏出現的“易曰:‘坤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也就不足為據了。即不能作為證明先秦某個時期已出現了“九·六”爻題《周易》文本的證據。


  總之,從傳世的先秦文獻中凡引用《周易》裏的句子,並無反映“九·六”爻題,單從先秦文獻上來看,也足以說明今本《周易》在秦漢以前是沒有定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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