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學解讀 “導說”第一篇(十九)
(上卷·第一篇 四)
(2.續)
對於《左》、《國》裏這些筮例中出現的“八”之說,後人皆不解其意,且說法不一,這“八”說,成為千古之迷。
我們已知《左傳》裏記載的筮例共有十三例,而以春秋《周易》筮之的筮例有十一例,因十三例中有兩例是以《周易》以外的筮書筮之。而以春秋《周易》文本筮之的十一例中,就包括了《左傳·襄公九年》中出現“遇《艮》之八”說法的這一筮例。也唯有這一筮例裏的說法與其它十個筮例的說法不同,讓後人莫名其妙。
《左傳·襄公九年》裏的記載,穆薑遷住東宮時,曾為此事而筮之,遇《艮》之八。史官說:‘是謂《艮》之《隨》’。由此而知“《艮》之八”,就是“《艮》之《隨》”。這《艮》之“八”,如何變成《艮》之“《隨》”呢?我們先將《艮》與《隨》符號列舉如下:
(這是今本《周易》裏《艮》與《隨》兩卦的卦畫符號,因無法上傳圖片,故略)
前麵已說過春秋《周易》文本裏的《艮》裏也沒有以《隨》名稱做“繇題”的,故“《艮》之《隨》”已不是“變繇”筮法。而這一筮例已將《周易》作卦來看待,從“卦學”上說,《艮》與《隨》是春秋《周易》文本裏的兩卦名稱。那麽,“《艮》之《隨》”,就是有《艮》裏的“八”,變成了《隨》,這就是個所謂“變卦”問題了。那麽,是如何“變”的,而在“變”之前又如何稱“八”呢?
若是《艮》卦變《隨》卦,在起卦過程中,求得《艮》卦時,應有五個“變繇”(或稱“變畫”,在今本《周易》定型後,稱“爻變”或“變爻”)出現,才能有《艮》卦符號,變成《隨》卦符號。我們看到上麵的《艮》與《隨》兩卦符號,在起筮時,《艮》卦符號的第一、三、四、五、六是要“變”的畫,即有“—”變為“--”,或“--”變“—”。這樣《艮》卦符號變成《隨》卦符號(即得出某一“卦畫符號”也就得出某一卦名稱了)。即在以揲蓍起卦時(是有“數”轉換成卦符號),出現了五個“變”數(即在“六、七、八、九”四個數裏,“六”或“九”之數有五次出現,筮法上規定“六、九”為變數,“七、八”不變,這不過是一套算卦‘規則’而已)。就是在起出《艮》卦時,出現了五個“變繇”,而唯有《艮》卦符號排第二的一畫不是“變畫”。
我們把《艮》符號做一個排序如下:
————— 第六
—— —— 第五
—— —— 第四
————— 第三
—— —— 第二
—— —— 第一
《艮》
而《艮》符號排第二這一畫,在先秦並不寫成“— —”這樣,而是寫成這樣“八”的,即像“八”字寫法(見文本寫在竹筒上的今本《周易》卦畫寫法)。若在以蓍起卦時用“×”記作“變畫”記號,用“○”記作“不變畫”的記號。那麽,以蓍起卦得出《艮》時的卦符號是這樣標記:
————— ×
—— —— ×
—— —— ×
————— ×
—— —— ○
—— —— ×
《艮》
這是卜筮者用揲蓍起卦(這是起卦的一套方法,即用揲草起蓍而得出某一卦,後麵有說),得出《艮》符號及應變繇畫和不變繇畫時的現場標記圖寫,無論寫在竹簡上,還是寫在絲帛上,這種圖式是要寫下來,以解卦之用(當然現在算卦先生用錢搖出此卦,是寫在紙上,看“爻變”來算卦的)。
通過應變的“繇畫”,要一一轉變後,就變成如下符號:
—— ——
—————
—————
—— ——
—— ——
—————
《隨》
看上麵的《艮》與《隨》的符號,就是有《良》第二劃不“變”,而其它五個劃皆“變”後,所得出的另一“畫符號”(這不過是一個起筮的一套方法而已)。
穆薑遷住東宮時,曾為遷住此事而筮之,遇《艮》之八。史官說:‘是謂《艮》之《隨》’。穆薑就是看到自己揲蓍起筮得出《艮》符號及隻有第二“繇畫”是個不變畫時,才說“遇《艮》之八”。因《艮》畫裏的排第二的“繇畫”寫法是這樣“八”,而在《艮》符號裏一共六個繇畫,隻有第二繇畫是個“變繇”,故穆薑才說“艮之八”。而史官看一下起出的《艮》符號,馬上就說“是謂《艮》之《隨》”。史官就是占卜的專職人員,對《周易》裏的六十四畫符號是熟記於心,入眼一看《艮》畫應變的“繇畫”,馬上就知道由《艮》畫變成《隨》了。由此而知,這一筮例裏的“八”說,既代表不變之畫的稱法,又是指不變之畫的寫法。這一筮例裏的“八”,既不是指筮出一筮例是個無“變”之筮(後稱卦),也不能當數字“八”理解。這“八”,而是六十四畫符號裏的兩個基礎符號之一的寫法形狀而已。春秋時期,《周易》裏的畫符號中的兩個基礎符號寫法是“—/八”,如《艮》符號的寫法及筮出時的“變畫”(或稱“變繇”)和不變之畫,圖示如下:
—— ×
╱╲ ×
╱╲ ×
—— ×
╱╲ ○
╱╲ ×
(西漢之前的《艮》符號寫法)(如“×”為“變繇”記號;“○ ”為不變之繇的記號)
穆薑筮出的《艮》時,是以揲蓍法,通過“三、六,十八變”,一一記下一筮裏的“六繇”,最後看那些是“變繇”,那些是不變之繇。穆薑一看《艮》符號裏唯第二繇是個“變繇”,就順口說出“遇艮之八”。這裏的“八”,就是筮出《艮》卦裏的第二繇不是“變繇”的一個基礎符號,才說“遇艮之八”。
春秋戰國時期組合“六十四畫符號”的兩個基礎符號寫法,一個像數字“一”,一個像數字“八”,但不能理解成數字“一”與數字“八”。
假若筮史卜筮出《艮》卦時,也出現了五個“變繇”,而唯有第三“繇畫”是個不變的繇畫。那麽卜筮者就會說“遇《艮》之一”,而史官馬上會說“這是《艮》之《夬》。
不過能否這樣說,而《左傳》、《國語》裏的筮例中沒有留下“一”的說法,隻是留下了“八”的說法。
我們再看“《泰》之八”的說法,這是《國語·晉語》一筮例中出現的說法。不過這一筮例裏出現的“泰之八”,不像《左傳·襄公九年》裏的筮例跟著說“是謂”什麽什麽。而這裏沒有點明“泰”卦變成什麽卦。若按我們上麵的解說,“八”是揲蓍成卦時,既是不變之畫的寫法,又是代表不變之繇的稱法。那麽,這一筮例裏的“泰之八”,是謂“泰之坤”了。而清人李道平就有過此說:“清代學者李道平推斷“泰之八”並不是一個不變而占之例,而是與“艮之八”一樣,是一個有變爻之卦,"此當是‘泰之坤’。何以明其然也,觀穆薑遇‘艮之八’,向非史出一言以斷曰‘是謂艮之隨’,則五爻變而一爻不變,千古莫能明其義。此筮若如韋注,凡不動之卦有陰爻者,皆可名八。獨不思此卦陰陽爻皆有,何以必言少陰八,而不言少陽七乎?……今據彖辭觀之,知此筮用八,決為泰之坤。惟泰之坤,則是三陰不動,故曰‘泰之八’。一陰不動。‘貞屯悔豫皆八’。三陰不動,其義一也。且三爻動,占兩卦之卦彖辭,仍以不動者為主。故占者,止援泰彖義,尤顯然。"這裏,結合前麵所提的“用八”說與占筮變卦之原則,李道平提出"泰之八"為"泰之坤"”(《周易研究》2002年第5期韓慧英)
李道平認為“泰之八”,不是前人所認為是個無“變”的卦,而同樣是有“變”的卦。而如三國韋昭所注《國語》裏說:“遇泰無動爻,無為侯,泰三至五震為侯,陰爻不動,其數皆八,故得泰之八。”韋昭認為筮出“泰”卦時沒有“動爻”(即認為起卦時沒有出現老陰老陽這些應“變”之數,也就沒有“爻變”。事實上《左傳》、《國語》筮例中,既還沒有出現老少陰陽之說,也不是稱“爻”。因春秋《周易》文本內容當時不稱“爻辭”,而稱“繇”,即“繇辭”。
後人稱《左傳》、《國語》裏的筮例中以《周易》筮之出現的“繇變”或“繇辭”內容為“爻變”或“爻辭”,這是後人隻知有今本《周易》,而不知有春秋《周易》文本的緣故所致。
韋昭所言的“陰爻不動”,即《泰》卦裏的上三爻畫是陰爻,揲蓍出的“數”皆是不變之數,即揲蓍成卦時出現的“數”不屬於所謂的老陰老陽之數,而是不變的“八”數。所以韋昭認為“其數皆八,故得泰之八”。韋昭是把“泰之八”裏的“八”,理解成起卦時有‘六爻、十八變’,得出的筮數之“八”。即“六、七、八、九”(稱老少陰陽之數)四數中的“八”了。韋昭認為成卦時,出現“七、八”之數,為“少陽”(七)、“少陰”(八)之數。在筮法上有個約定俗成的‘法則’,即“老變少不變”。這不過是漢一降“易學”裏的東西,即以今本《周易》算卦上的約定俗成‘法則’,可後封建社會裏的人們,卻以此去解釋《左傳》、《國語》裏的筮例,自然是錯誤百出了。正如韋昭對“泰之八”的解釋,認為是揲蓍成卦時推演出的“數”之“八”。所以遭到後人的批駁,正如李道平的批駁“獨不思此卦陰陽爻皆有,何以必言少陰八,而不言少陽七乎?”清人李道平對《國語》這一筮例,所言不是一個無“變”的筮例,而是有“變”的筮例,這無疑是正確地。
我們還是以“畫符號”圖示來作以下的演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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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符號
這個符號在沒有成為“卦”學上的專用算卦工具之前,隻是“六十四畫符號”裏的一個“畫符號”而已。“六十四畫符號”成為“八卦”算卦上的專有工具後,這個符號也就標簽為《泰》卦符號了。卜筮者一看到這個符號,就知道是《泰》卦符號,並且還知道這個卦符號是有“八卦”裏的“乾”與“坤”兩卦組成。即上三畫(也稱上卦)是“八卦”裏的“乾”卦符號;而下三畫(也稱下卦)是“八卦”裏的“坤”卦符號。
《國語·晉語》筮例中所說的“得《泰》之八,曰:"是謂天地配亨,小往大來。今濟之矣,何不濟之有!"”,這“泰之八”,就是《泰》卦裏的凡“╱ ╲”之畫不是“變繇”,即《泰》卦裏的上三畫(或稱上三繇)不“變”,而《泰》卦裏的下三畫(或稱下三繇)是“變”繇。如下圖:
╱╲ (不變)→ ╱╲
╱╲ (不變)→ ╱╲
╱╲ (不變)→ ╱╲
—— (變繇)→ ╱╲
—— (變繇)→ ╱╲
—— (變繇)→ ╱╲
《泰》 《坤》
《國語·晉語》記載:“筮之。得《泰》之八,曰:是謂天地配亨,小往大來。今濟之矣,何不濟之有!”這一筮例裏,雖然沒有說“是謂《泰》之《坤》”,但通過“艮之八”的筮例推理,這“泰之八”,即占出《泰》卦時,《泰》卦裏的上三畫,皆不“變”,而上三畫的寫法,又像“八”,故卜筮者董因說“臣筮之,得《泰》之八”。並且董因在解卦時說的“是謂天地配亨,小往大來。”董因正是通過《泰》卦畫裏的“八卦”取象(國語裏反應的筮例已出了八卦取象)和《泰》卦裏的卦辭來為晉公子重耳算回國奪國君之位的吉凶後果。《泰》卦的上卦(也稱外卦)是屬“八卦”裏的“坤”卦,“坤”取象為“地”,而《泰》卦裏的下卦(也稱內卦)是屬“八卦”裏的“乾”卦,“乾”的取象為“天”。董因說的“天地配亨”,即天地配合出了亨通的卦象,就是通過《泰》卦畫的“八卦”取象說出的話,認為筮出的是個亨通的卦了。這是一種聯想附會而已,若去聯想,恰恰這一卦的卦象,如何是“天地配亨”呢?從這《泰》卦象來看,不是“地”在“天”上的嗎?天地倒錯了,還如何“配亨”呢?那些筮例裏的解卦,不過是聯想附會而已,這裏我們也就不必較真了。但我們已知道這“天地配亨”說法出處就可以了。而“小往大來”,正是《泰》卦裏的“卦辭”。今本《周易》裏的《泰》卦卦辭是“小往大來,吉亨”,有小到大的發展,自然是吉祥亨通事情。可在卜筮者眼裏,這句卦辭,也是吉兆了。董因為未來的主子卜筮,通過《泰》卦的卦象與卦辭,為其就可附會的心滿意足了,完全沒必要扯出“變卦”《坤》象與卦辭了,因從《坤》卦畫的取象與卦辭來看,也附會不出好聽話來,所以幹脆就不扯《坤》卦。也就沒有跟住說“是謂《泰》之《坤》”。由此推及《泰》之八,就是《泰》之《坤》。即由《泰》卦變《坤》卦。也由此而知,“泰之八”,就是筮出《泰》卦時,是《泰》裏的卦符號上三畫,即像“八”的寫法,又是不“變”的“繇畫”,故卜筮者才說“臣筮之,得《泰》之八”。
總之,無論是“艮之八”,還是“泰之八”,這“八”就是揲蓍成卦出的“主卦”(筮法上所謂的“主卦”與“變卦”說法,起卦時,得出的一卦若有“變畫”,則由此要變出另一卦。主卦:就是在起卦時不管用何種起卦方法所最先出現的那個卦,並且又出現了“變畫”,而要產生出“變卦”的這個卦,就叫""主卦"")中,出現一個或兩個以上無“變”而又像“八”寫法的“繇畫”時,所出現的稱法而已(總之無論春秋戰國用“春秋《周易》文本”卜筮,或是秦漢用“今本《周易》”算卦,皆是一套複雜的起“卦”方法,說這些東西而非專業研究懂得會如何起卦的人,同樣是聽“天書”的難懂,但又不能不說這些道理,即《周易》在曆史上又是如何被用作算卦的,也為了說清《周易》一書如何篡改的曆史,這在“《周易》卜筮說”裏有詳論)。